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簡稱澳門基本法委員會。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
- 性質:澳門基本法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簡稱澳門基本法委員會。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簡稱澳門基本法委員會。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一、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啟用之日起,在本決定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對該區域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 二、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管轄的區域包括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蓮花大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第七條和附屬檔案二第三條的解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二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八條和附屬檔案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自1999年12月20日起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考慮到澳門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情況,對《中華...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第七條和附屬檔案二第三條的...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第五條作如下補充規定:沒有參加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
(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主持審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葡萄牙文譯本為正式葡文本,和中文本同樣使用;葡文本中的用語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一、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之日起,在本決定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對該校區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 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與橫琴島的其他區域隔開管理,具體方式由國務院規定。 二、橫琴島...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根據上述規定,審議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處理澳門原有法律問題的建議,決定如下: 一、澳門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檔案,除同《基本法》牴觸者外...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在1999年12月2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自1999年12月20日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布或立法實施。中文名 全...
代表選舉 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代表名額為12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確定的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澳門選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最...
第一任行政長官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產生。2009年及以後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於2014年3月17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
(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2012年2月7日提交的《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是否需要...
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2012年2月7日提交的《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
1998年5月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一、總則 第一條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籌委會”)負責籌備成立澳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 2014年選舉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的選舉委員會共4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組成:工商、金融界 120人文化、教育、專業等界 115人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 1...
籌備委員會 1998年5月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在北京宣告成立,負責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由。其負責範圍亦包括籌組由200位有代表性的澳門人士組成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再利用協商與提名選舉方式產生第一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交中央政府任命。在1999年5月15...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的決定發布部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內容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布文號: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負責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務,制定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的具體產生辦法。籌備委員會由內地委員和不少於百分之五十的澳門委員組成,主任委員和委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任。
選舉會議由參加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的人員,以及不是上述人員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屆立法會議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但本人提出不願參加的除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選舉會議成員名單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第六...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的人選,由委員長會議在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中提名,常務委員會任免。工作委員會 常務委員會設立法制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其他需要設立的工作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委員長提請常務委員會任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六、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長,根據檢察長的提名任命檢察官;七、提出公元2000年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案;八、草擬並提出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必備法案;九、會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終審法院院長聯合提名並...
1999年3月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為籌建澳門特別行政區,確保澳門政權的順利交接和平穩過渡,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並考慮到澳門的實際情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就澳門特...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李煥江任第五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此外,李煥江還任中國委託公證人(澳門),澳門力圖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中銀-力圖-方氏(橫琴)聯營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2024年8月28日上午,岑浩輝舉行新聞發布會,...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者因特別行政區內發生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者安全的動亂而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時,澳門駐軍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的規定履行職責。為了保障澳門駐軍有效履行職責,駐軍法原則規定了澳門駐軍享有的權利和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