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定最高人民法院顧問、最高人民檢察院顧問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定最高人民法院顧問、最高人民檢察院顧問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定最高人民法院顧問、最高人民檢察院顧問的決議》於1982年5月4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定最高人民法院顧問、最高人民檢察院顧問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82年05月04日
  • 實施時間:1982年05月04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並同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設定顧問的建議,決定最高人民法院顧問、最高人民檢察院顧問,分別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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