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國際承認航空器權利公約》的決定

1999年10月31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國際承認航空器權利公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9.10.31
  • 實施時間:1999.10.31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國際承認航空器權利公約》;同時聲明: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承認舊中國政府對《國際承認航空器權利公約》的簽署;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另行通知前,《國際承認航空器權利公約》暫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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