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1月26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1.11.26
- 實施時間:1981.11.26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66年《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公約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有保留,不接受該條的約束。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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