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黨中央從維護國家統一的戰略高度,對於台灣同胞在全國人大中發揮代表性作用始終高度重視。從第一屆全國人大開始就有台灣省籍代表,1975年四屆全國人大首次設立了台灣省代表團,五屆全國人大決定,在實現祖國完全統一之前,台灣省暫時選舉13名全國人大代表,其餘按人口比例應選代表的名額予以保留。從此,台灣省全國人大代表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選舉方案,通過召開協商選舉會議民主選舉產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大台灣省代表團
- 簡稱:人大台灣代表團
- 設立時間:1975年
- 代表人數:1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