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監督管理所

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監督管理所是法律授權的執法機構。始建於1987年,在2005年的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中,進一步明確執法職能,從新組建了“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監督管理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監督管理所
  • 外文名:The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grassland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 成立時間:1987年
  • 法人代表:陳永泉
機構簡介,主要職能,

機構簡介

2007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批准,正式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內設辦公室、監理科、監測科、防火科,現有職工26人。法人代表陳永泉。

主要職能

宣傳貫徹草原法律、法規,監督檢查草原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
對違反草原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承擔對全區草原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以及對草原監理人員的培訓;
承擔全區草原資源、草原生態和草畜平衡的動態監測工作;
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草原防火的具體工作;
協助有關部門依法保護草原野生動植物資源;
受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委託,開展草原監督管理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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