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會議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會議管理辦法
- 實施地點: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會議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法規。
節約會議費支出,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5〕1號)、《內蒙古自治區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實施細則》(內黨發〔2014〕2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會議管理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會議政府採購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為進一步加強自治區本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會議經費管理,控制會議費支出,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廉政建設印發的一份檔案。辦法條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自治區本級國家機關...
《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於2018年12月13日內自治區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以238號政府令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保障機關...
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條例全文 編輯 語音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權,保證憲法、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的...
內蒙古自治區行政權力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行為,建設法治政府,建立和完善行政權力設定和運行的監督體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權力,是指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自治區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
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工作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2年5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工作辦法〉的決定》第三...
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參照財政部、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23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是指自治區本級黨政...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自治區財政廳負責解釋。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本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內財行〔2006〕1294號)同時廢止,其他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和...
《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2022年7月28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批准 2022年7月30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規範性檔案,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
2000年12月12日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同時廢止。條例全文 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條例 (2022年3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九十九號 2022年11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河湖保護和管理條例》,現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23日 條...
《內蒙古自治區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審查辦法》已經2004年6月1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二○○四年八日十七日 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監督和管理,提高規範性檔案質量,...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57號 《內蒙古自治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已經2022年12月1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自治區主席 王莉霞 2022年12月28日 辦法全文...
《內蒙古自治區直屬行政事業單位印刷政府採購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為了加強自治區本級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印刷管理,節約開支,促進廉政建設而印發的一份檔案。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自治區本級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
第二十條 行政複議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行政複議工作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部門單獨列支,使用範圍限於辦理行政複議事項。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98年10月29日發布...
該《辦法》分總則、節能規劃與管理、節能措施、節能監督、法律責任、附則6章34條,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 第184號 《內蒙古自治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11月16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
第四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 未經批准,出租、出借國有資產,利用國有...
(三)承擔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制度和辦法,指導、監督、推進全區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四)承擔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地產管理工作,承擔辦公用房規劃編制、權屬登記、...
內蒙古自治區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管理條例 (2022年7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管理,防範和減輕空襲危害,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了維護社會法制統一,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12年第四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修改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以下規章:………。三、《內蒙古自治區無障礙建設管理辦法》將第十六條修改為:對損壞、擅...
由本級人民政府法制機構責令改正,並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4月1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96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