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研究》是郝建平等創作的民俗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13年12月。
歷史文化遺產是先人創造的沉積與結晶,蘊含著民族特有的精神機制、思維方式、想像力和文化意識,是維護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權的基本依據。該書對內蒙古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問題進行了探討,結合已開發國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方面的成功經驗,提出了內蒙古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的思路。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內蒙古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研究
- 作者:郝建平等
- 類別:民俗學著作
- 字數:348千字
- 首版時間:2013年12月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作品思想,作品影響,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對內蒙古歷史文化遺產作總體分類概述;對內蒙古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進行分析,包括歷史、政治、經濟、藝術、科學等價值;對內蒙古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方式進行探討;對內蒙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進行分析,包括歷史、藝術、科學、社會等價值;對內蒙古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方式進行探討;對中國其他省份及法國、義大利、日本等國在搶救和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方面的一些有益做法進行借鑑,提出內蒙古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的思路。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內蒙古歷史文化遺產概述 第二章 內蒙古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分析 第三章 內蒙古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第四章 內蒙古物質文化遺產的利用 | 第五章 內蒙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分析 第六章 內蒙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第七章 內蒙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利用 結語 |
作品思想
該書提出以下政策建議:①要充分發揮政府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主導作用。政府之所以應該在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中發揮主導作用,是因為:首先,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是一項浩大的系統工程,需要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花費眾多的時間,這不是任何個人和民間團體所能承擔、勝任的。只有政府,才有能力開展組織、協調工作,並提供一定的財力支持。其次,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公共文化事業,政府作為公共事業管理部門,其起主導作用是其履行公共文化職能的具體體現。再次,從物權的角度看,國家是歷史文化遺產所有權的主體,享有對歷史文化遺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所以,在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中,各級政府義不容辭地成了最重要的保護主體。最後,從已開發國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比較成功的經驗來看,無論是亞洲的日本、韓國,還是歐洲的英國、法國、義大利等,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均採取政府主導的模式。因此,在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上,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是一條比較科學、有效的保護路徑。
②建立合理的管理體系。現階段內蒙古歷史文化遺產要接受多個主管部門的業務歸口管理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行政領導,如文物保護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為文物局、建設廳,其他相關部門有旅遊局、環保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業務主管部門為文化廳。這種分頭管理的管理體制,導致政出多門,致使歷史文化遺產的規劃、保護與開發受到多重製約。為此,應在自治區、盟市建立分別為廳處級規格的歷史文化遺產管理局,直接管理歷史文化遺產,明確管理權,提高管理的權威性和有效性,與立法部門、法務部門相互配合,加強管理,結束政出多門、管理混亂、保護不力、利用低下的局面。自治區歷史文化遺產管理局指導地方各級文化遺產的開展工作,並制定合理的文化遺產管理政策,保護文化智慧財產權,維護文化遺產市場秩序,提供信息服務,對遺產保護、開發和利用等重大問題作出科學決策。
③要正確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的關係。在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上,必須始終將保護工作放在第一位,開發利用放在第二位。也就是說,保護是開發的基礎,有利於遺存的可持續發展;開發利用能發揮遺產的價值,反過來促進保護。文化遺產的利用,具有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在社會效益方面,既可以開展科學研究,又可以滿足國民教育和人民大眾藝術審美的需求。在經濟效益方面,歷史文化遺產在旅遊產業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要杜絕重開發利用、輕保護管理的做法,不能以犧牲歷史文化遺產為代價,無限度地開發利用,換取一時的經濟利益。要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對物質文化遺產應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應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隨著中國現代化建設的不斷發展,欣賞歷史文化遺產,遊覽名勝古蹟,已成為人們精神生活的一種追求。因此,在做好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前提下,應進一步加強對歷史文化遺產的合理利用,充分發揮其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作品影響
獲獎記錄
2016年,該書獲內蒙古自治區第五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政府獎二等獎。
出版信息
書名 | 出版時間 | 出版社 | ISB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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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研究》 | 2013年12月 |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978-7-5161-3623-2 |
作者簡介
郝建平,男,漢族,生於1966年6月,歷史學博士,教授,包頭師範學院歷史文化學院副院長,中國古代史碩士生導師。在《中國史研究動態》《西南師範大學學報》《孔子研究》《北方論叢》《天府新論》《河南社會科學》《江淮論壇》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五十餘篇,出版專著1部,主編1部,合著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