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紅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光大保德信紅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光大保德信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光大保德信紅利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光大保德信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5.32億
  • 託管銀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360005
  • 成立日期:20060324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對高分紅類股票及其他具有投資價值的股票進行投資,為基金資產獲取穩定的當期收益和長期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股票資產占基金淨資產不少於60%,最高可達基金淨資產90%,其餘資產除應當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外,還可投資於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債券、可轉債、央行票據、回購、權證等。

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強調收益的當期實現與資產的長期增值。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按有關規定製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
3、在符合基金分配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至多5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可分配收益的60%。但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
4、基金當期收益須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5、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權;
7、紅利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承擔。當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人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自動再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註冊登記業務規則》及相關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8、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9、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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