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的效力,是指為了實現其內容由法律賦予債之當事人及其他人所的拘束力。包括一般效力和特殊效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債的效力
- 性質:拘束力
- 包括:一般效力和特殊效力
- 用於:債務
債的效力,是指為了實現其內容由法律賦予債之當事人及其他人所的拘束力。包括一般效力和特殊效力。
債的效力,是指為了實現其內容由法律賦予債之當事人及其他人所的拘束力。包括一般效力和特殊效力。...
債權是權利人得對特定的人請求為或不為特定行為的權利;債權效力指債權在債的關係中所具有的功用。...
債務是債務人負擔的為或不為特定行為的義務。債務為法律義務,債務人必須履行,否則會引起不利於債務人的後果。債務效力指債在債的關係中所具有的功用。...
債是按照契約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通說認為,債是特定當事人之間請求為一定給付的民事法律關係。...
債的終止,即債的消滅,是指民事主體之間債權債務關係因一定的法律事實而不再存在的情況。...
4.債券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基本要素 債券儘管種類多種...
債的履行原則是當事人在履行債務時所應遵循的基本準則。在這些基本準則中,有的是民法的基本原則,例如,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原則、平等原則等;有的是專屬於債的履行...
債的保全,是指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不當減少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損害,允許債權人代債務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或者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的...
主債是“從債”的對稱。債的分類之一。在相互聯繫的幾個債中不以其他債的存在為前提,能夠獨立存在的債。主債是相對於從債存在的,沒有主債不發生從債,沒有...
效力區分原則是指在債權形式主義物權變動模式下對物權變動的原因與結果兩個法律事實進行區分,其成立生效取決於不同法律依據的原則。該原則主要解決在債權行為的目的沒...
債的變更是指債因一定的法律事實而改變其主體、內容或客體。債的變更只能發生在債成立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
債的概括承受,可為全部債權債務移轉,也可為部分債權債務的移轉。部分權利義務的移轉和承受,可因對方當事人的同意而確定原當事人和承受人的份額,如無明確約定,...
債的概括移轉,學理上又稱債的概括承受,指合為某獨立財產單元或其一部分的系列債權債務隨同該財產單元作為一個整體發生移轉。...
債的擔保,是指法律為保證特定債權人利益的實現而特別規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財產保障債務人履行義務、債權人實現權利的制度。...
執行效力,公證書的執行效力,是指它的強制執行力,目前只僅限於認為無疑義的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並非所有文書。經過公證處證明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
鄂能債,債券(Bond)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
債的移轉,是指在債的內容與客體保持不變的情形下,債的主體發生變更。債的主體變更實際上就是債的內容轉移給他人承受,即由債的原第三人而成為債的新的債權人、...
物權效力,是指大陸法民法理論對物權法律效力的概括。通常認為包括三方面:(1)物權具有對世效力和排他效力,它僅憑藉權利人的對物支配行為即可實現,並可排除第三人的...
債權,“債務”的對稱。是指在債的關係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債權和債務一起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債權與物權相對應,成為...
免責的債務承擔的效力表現在,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係,不再對所移轉的債務承擔責任(免責);第三人則成為新的債務人,對所承受的債務負責。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
(債的標的有無選擇性)六、主債與從債。(兩個債之間的關係)主債是從債存在的依據,從債的效力決定於主債的效力,主債消滅從債也隨之消滅。...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
債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基於債的關係而產生的、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在公權力不法侵害私權利的情況下,民事主體可以依據私權所產生的請求權,主動要求公權力...
提存的法律後果:債務人或其它得為清償之人將債的標的物提存之後,不論債權人受領與否,依法產生債消滅的效力。債務提存提存制度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