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案件的起因,案件的審理,案件的結局,案件的影響,野史記載,
案件的起因
隆慶五年(1571年),封藩於湖北武昌的楚愍王朱顯榕的第三子、第八代楚王楚恭王朱英𤈷(左火右僉,音xiān,1541年-1571年)薨逝,在位二十年,遺腹宮人胡氏﹐得孿生子朱華奎﹑朱華壁,由王府內監郭綸照料。
萬曆八年(1580年)明神宗封朱華奎始嗣王爵,即楚定王;朱華壁受封為宣化王。然而,對於楚王朱華奎的出身,楚府上下始終充滿了懷疑。當確定襲爵的時候,府內儀賓(郡主之夫婿)汪若泉曾奏稱,華奎弟兄並非恭王所生,但當時沒有引起重視,華奎因而得襲王爵。
朱華奎即位之時,年幼不能理事,由叔父武岡王朱顯槐代理府事。朱顯槐“習知其所名子狀”,對華奎滿腹怨氣,“制縛宗儀,剝削宮眷寢園,置之絕地,凌逼加於太妃,受賄殺人,罪惡暴著”,“盡取先世所藏珍異寶貨以去”。楚府之人“畏發往事”,尤其擔心朱華奎的身世問題外傳,因而始終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任由朱顯槐盜取財物。後在湖廣巡撫趙顯的干預下,改由其族兄弟東安王朱顯梡任宗理。從此懷疑朱華奎合法性的宗人漸漸“不復奉其約束”,楚府上下如同一盤散沙。朱華奎親政後,對犯罪諸宗採取了嚴厲的懲戒,但手段缺乏通融,致使群宗不滿。
萬曆三十一年二月,素來強悍的楚府宗人輔國中尉朱華赿(音chí)因事得罪了楚王而遭訓斥,心中不滿,聯合了同宗的29人,遣人上告,謂朱華奎為假王,並言朱華奎與朱華壁皆非楚恭王子,華奎系恭王妃兄王如言的侍妾尤金梅之子,華壁乃妃族人王如綍家人王玉之子,都是出生數月而後抱養於楚王府的。又言華赿妻即王如言女,可為人證,故華赿知之甚詳。此說為許多楚宗室如東安王朱英燧、武岡王朱華增、江夏王朱華蠧等認可,並由此引發了一次曠日持久、波及範圍甚廣的楚王與楚宗之爭。
明朝對混亂宗室血統一事處罰極嚴。成化年間,韓王府漢陰王曾經有養育異姓、冒充己子的先例,後來敗露。已故的漢陰王朱征鍉被追削為庶人,王母妃平氏、王妃周氏、以及冒封的郡王、縣主全都賜死,王妃之父周恂凌遲,其妻妾子女皆斬首。晉王府方山王朱鐘鋌之弟、鎮國將軍朱鐘鏕也取夫人之弟媳所生子為己子,死後敗露,追削封號,夫人張氏和冒充為子的朱奇漺賜自盡,張氏父母皆斬。方山王朱鐘鋌知情而為其扶同,革爵。
對於偽楚王案發生的根由,都察院左都御使溫純曾做過詳細論述:“即楚王平日繩削太過,然諸宗被戒俱各有因,如華赿私取護衛王如言女為妻,則違禁矣;以妾之子潤兒預妻之子三節,則污名矣;訐華墔打墮胎產,則誣兄矣;挾詐英烯、蘊釒否、華釒守及逼迫臬臣,毆傷差較,則逞強矣;蘊釒逢重疊關支,英然訐告紀善,至蘊鍅則私納再醮好人、盜用支祿印信種種皆屬不法。未可謂楚王誡節之非是也。乃華赿等輒敢忿挾嫌仇,商度報復。”
案件的審理
通政使司懼,沈子木慌忙找到朱華趆,求他把原奏時間改為近時,上呈萬曆皇帝。得旨:兩件均發交禮部處理。東林黨人、時以侍郎署禮部尚書事郭正域力主由巡撫公開查勘虛實,以定罪案,並得到次輔沈鯉支持,以此為由,自內閣中逐出沈一貫;而沈一貫則為保護朱華奎,以“宮鬧曖昧”、“年月久遠”、“事體重大”為由,從中作梗,極力偏袒楚王,提出“親王不當勘,但宜體訪(親王不應被公勘,建議由巡撫等秘密查訪)”。郭氏認為,事關宗室真偽,不通過直接訊問,怎么能秉公作出決斷?依舊堅持己意。神宗最終採納了郭正域的建議。
因得知郭正域力主查勘,朱華奎大懼,以百金為正域壽禮,表示只要不公開查問,他將繼續送上白銀萬兩,以求曲庇,請他不要窮治此事,並許以事後饋贈沈一貫多少,也贈予郭正域多少,遭嚴拒。沈鯉得知後,非常支持郭正域的舉動。沈一貫見此情況,便決定藉此事向他們發起一場進攻,矛頭主要指向郭正域。
後來案件發到湖廣,由湖廣巡撫趙可懷和巡按御史吳楷、應朝卿會同行勘,對王府有關員役70多名且加以刑訊,都未獲得能夠證明華奎不是恭王所生的證據。只有朱華趆的妻子王氏依舊一口咬定朱華奎是“偽王”。地方把勘問結果申報入朝,萬曆皇帝命各部院大臣,會同有關官員37人,進行復勘。他們在西闕門集會廷議,但議者言各有殊,書面送交禮部。時任禮部左侍郎、署尚書事的李廷機認為言辭太繁,應“先撮其要以上”。沈一貫知道後為打擊東林黨勢力,嗾使其心腹、給事中錢夢皋和巡城御史康丕揚彈劾禮部“壅閼群議,不以實聞”;郭正域則以沈一貫指使沈子木“匿疏阻勘”和接受楚王賄賂等事上疏爭辯。沈一貫和朱華奎接著上疏,指控郭氏乃湖廣人,和朱華奎有仇怨,私下與朱華趆勾結,華趆進京就住在其兄國子監丞郭正位家中,郭正位為之出謀劃策;同時授意給事中楊應文指控郭氏之父曾被楚恭王笞責,所以挾嫌報復;另一給事中錢夢皋則劾奏郭正域“陷害宗藩”。郭正域繼續上疏辯解,但萬曆皇帝沒有理會,因而憤然提出辭官。
案件的結局
最後,明神宗萬曆帝朱翊鈞突然傳旨停止調查此事,認為“年遠無據,仇口難憑,非假甚明”,朱華趆夫婦“夫訐妻譖,不足憑據”,因而把他坐誣告降為庶人,禁錮於鳳陽,後亦得釋;附和他的宗人朱蘊鍅等多人,或罰減俸祿,或革爵幽禁;王府兩名儀賓則永遠戍邊充軍,遂罷此事不問。郭正域因遭沈一貫等嫉恨而被彈劾,朱華奎既得安寧,也上疏彈劾郭正域,請罷其職。郭正域無奈,只好上疏請辭,幸有人指出藩王進退大臣不可取,郭正域才暫時未被加罪,只被罷職回籍聽勘。但“楚宗之爭”並未就此了結,就在奉旨結案三個月後,楚宗室聚眾沖毀楚王府,搶掠財物,史稱“劫槓案”。直到萬曆帝出面干預,事件才得以平息。郭正域未及出都,因妖書案發,沈一貫藉機陷害而系獄,幾乎被拷打致死,次年五月始釋歸。
案件的影響
假王一案在明朝野宗藩中震動頗大,是體現宗藩與皇帝、地方官以及百姓之間關係的典型案例,影響遠超出湖廣範圍。時人為楚宗叫冤屈者不少,事後許多官員公開為楚宗翻案,甚者有“楚宗一事,天下無不以為冤”“真莫大之孽,國家數百年來未有者也”之說。《罪惟錄》舉有明一代十四偽,偽楚王華奎及宣化王華璧為其一,並認為此案“輔臣沈一貫、沈鯉互為黨,起大獄,而事竟不白,楚遂有以牛易馬之譏。”《綏寇紀略》對此案亦有記載,並涉及事發緣由:“恭王長女張郡主,為討蘆洲不應,又宗人雙橋負王府五百金被鎖,郡主請寬,不從,怒而發其事。上遣官即訊,王行金累億,方事得解。”其實,宗藩中為繼嗣而以府外之子為子者並不稀見,僅就湖廣境內言之,見於記載者有末代遼王、岷王府江川王等。假王現象暴露了血親封藩制度的內在矛盾。
楚府經此變亂,元氣大傷,上下離心,形同陌路。朱華奎“藩王之體遂輕”,群宗日益不服其統轄,“諸宗之勢日肆”,地方為之騷動不已。
野史記載
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四·宗藩:《楚府前後遭變》、《楚府行勘》、《存楚》等條稱朱英𤈷繼位之後,“久無所出”,以致有“說者嘩言不男(陽痿)”,曾屢次暗示其所親厚的藩僚“如晉海西公晚年為後計”,但外人詢問楚府藩僚時,眾藩僚皆“懼禍不敢承”,問之於楚王親近的侍女,“因有孿生二子事”,真真假假,無人能辨。沈德符鄉人楚王府紀善官沈樟亭曾與朱英𤈷有“魚水之歡”,朱英𤈷示以春申君、呂不韋二人傳記,沈樟亭知其意,以死辭謝不敢當,遂失寵。朱英𤈷後移情於其他嬖倖的男寵,後有孿生子朱華奎及朱華璧。兩人被認為是他人之子假冒楚嗣,後在萬曆年間引發了楚世子獄。朱華奎即位後,先由兩位宗理贊理楚府事,至萬曆八年(1580年)才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