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工作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
(三)擬訂優撫政策;組織和指導
擁軍優屬工作;監督實施各類優撫標準;審核報批、褒揚革命烈士;指導優撫
醫療事業單位、光榮院和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工作。
(四)擬訂軍隊離退休幹部、
退休士官和
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以下簡稱軍休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安置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軍隊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休人員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軍工(遺屬)的有關政治、生活待遇。
(五)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籌措、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六)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指導救助管理站建設;協調跨省及跨省轄市救助管理工作。
(七)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市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跨縣區和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負責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導縣區級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
(八)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
社區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和救災捐贈工作;指導孤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組織實施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政策;指導全市涉外和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記工作;指導全市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一)組織實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擔。
(二)市政府生產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擔。
(三)市政府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擔。
(四)市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和市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擔。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辦公室(掛政務信息化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牌子)
負責機關
文秘、督查督辦、印鑑管理、機要保密、檔案、安全、文印、信訪工作;組織協調調查研究、綜合性檔案起草及有關表彰活動;承辦相關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起草相關地方性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
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方面的職責,開展本單位入口網站的建設、運行管理和內容保障工作;承擔局機關政務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政務信息使用、利用和實時更新情況;利用網路平台,推進辦公現代化。
民間組織管理科
民間組織管理科(掛民間組織執法監察科牌子)
負責實施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進行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依法查處民間組織的違法行為和非法的民間組織;承擔民間組織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
安置、優撫科
監督實施優撫政策和標準;審核報批、褒揚革命烈士;負責有關人員的傷殘評定工作;指導全市優撫
醫療事業單位、
光榮院和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的工作。
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科
負責組織軍休人員接收安置工作;指導、督促落實軍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指導軍休人員服務管理機構的工作。
復員退伍軍人安置科
組織實施軍隊退役
義務兵、退役士官、轉業士官、復員幹部、1—4級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政策;指導待分配期間退役士兵的管理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工作;指導、協調復員退伍軍人穩定工作;指導軍事飲食供應站、軍人接待轉運站的工作。
救災科
承擔救災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擔全市災情核查和統一發布工作;承擔中央、省和市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擔市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和救災捐贈工作;擬訂減災規劃;承擔市政府生產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社會救助科
監督實施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城市
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和臨時救助工作;承擔中央、省和市級財政投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等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辦法;承擔全市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組織實施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
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負責推動
村務公開、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承擔市農村村務公開
民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區劃地名科
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審核報批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負責跨縣區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負責市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導縣區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
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擬訂
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管理市本級福利彩票
公益金;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慈善工作;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殘疾人
特殊教育和康復工作。
社會事務科
擬訂婚姻、殯葬管理和城市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推進
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收養工作,承擔兒童涉外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協調跨市及縣區間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指導全市涉外和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記工作;承擔全市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老齡工作科
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指導、協調全市老齡工作;指導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興辦社會養老服務機構;負責冠市名的民辦社會養老福利機構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和境外組織或個人投資興辦的養老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和監管;指導社會化養老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中央、省和市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
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承擔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承擔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開展民政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
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離退休老幹部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機關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組織開展黨的組織活動;指導局團組織開展團的各項工作,搞好團組織建設;完成局黨組和市直機關工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局機關、局屬單位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依法行政情況;監督檢查決策、程式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履行職責、辦事效率情況;監督檢查規章制度、工作紀律、工作作風、
服務質量的情況;監督檢
政務公開、承諾服務的情況;監督檢查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情況;監督檢查重大事故和行政敗訴行為;監督政府採購、專項費用使用情況;承辦市監察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辦事指南
城鎮居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
辦事依據
《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實施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5號)
《信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
辦事條件
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是指本轄區內有常住戶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地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鎮居民。
辦事程式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5號《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實施辦法》和《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信陽市規範城鄉低保工作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一、申請。城鄉居民申請享受低保待遇,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戶主(或委託代理人)向
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低保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並提交以下
收入證明:1、居民戶口簿、
身份證、收養證、婚姻證書等證明其家庭成員身份關係的證明;2、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3、與審批事項有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審核。受鄉鎮(辦事處)低保經辦機構委託受理低保申請的村(居)委會,接到城市居民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後,應當對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家庭收入等有關情況進行調查,張榜公布,徵求民眾意見並核實後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初審。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完成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水平的調查核實工作,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區)級民政部門審批。
三、審批。縣級民政部門自接收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報送的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之日起10日內辦辦結審批手續。經認定,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所需材料
1.居民戶口簿、身份證、收養證、婚姻證書等證明其家庭成員身份關係的證明;
3.與審批事項有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報家庭經濟收入的內容: 家庭經濟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
3.財產租賃、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
4.應當領取的離退休費及各類保險金、保障金、賠償金;
5.法定
贍養人、撫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撫養或扶養費,遺屬補助費和民政部門定期發放的救濟金;
6.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等其他應當計入的合法收入。
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係,且共同生活的人員。具體包括下列人員:①夫妻;②父母與未成年的子女(包括
養子女、
繼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③子女與無生活來源的父母(
繼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與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④兄、姐與父母雙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⑤父母與喪失勞動能力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讀的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子女;⑥民政部門根據本原則和有關程式認定的其他人員。
領導信息
信陽市民政局局長 方建平
信陽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胡海峰
分管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社會事務科、社會救助科、機關黨委、信訪穩定工作,殯葬管理所、
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
信陽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明庭華
分管老齡工作科、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科,軍隊離退休幹部第一、二、三、四休養所。
信陽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本玉
分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工會、婦聯、青年團,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兒童福利院、市慈善總會辦公室
信陽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馮占彪
分管復員退伍軍人安置科、優撫科、救災科、涉軍信訪穩定工作,軍事供應站、捐贈中心、行政審批中心視窗、社會福利中心。
信陽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汪茂之
分管民間組織管理科、區劃地名科,
雙擁辦公室、界線管理辦公室、六城聯創工作
鄒洪同志不在信陽期間,由胡海峰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
鄒洪、胡海峰同志均不在信陽期間,局班子領導成員按排名先後順序順延主持局全面工作。
工作動態
明庭華副局長在全市軍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摘要)
根據工作安排,今天我們召開2013年全市軍休工作會議。剛才馮會啟副科長宣讀了上級《關於開展軍休政策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胡明富科長傳達了省廳軍休工作會議精神,總結了2012年全市軍休工作完成情況,部署了2013年軍休工作任務,我完全同意。為確保這些工作落到實處,下面我圍繞“振奮精神,優質服務,不斷謀求軍休工作新發展”這一主題,強調三點。
一、切實把軍休服務思想樹牢
軍休工作崗位光榮、責任重大。我們必須提高認識,改進作風,把軍休服務思想樹牢。
(一)增強大局意識。軍休幹部為黨和國家作出了特殊貢獻,是人民的功臣,是黨和國家、軍隊的寶貴財富。重視做好軍休工作是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的需要,是黨和國家軍休政策落到實處的具體體現,關係到軍休幹部晚年生活的安康幸福,直接影響到國家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發展。我們必須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從繼承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軍休工作的認識。
(二)強化服務理念。作為軍休工作人員,為軍休幹部服務就意味著奉獻,往往是艱辛的付出與個人所得不能成正比。一是胸懷要大。軍休工作人員對待軍休幹部要象對待長輩那樣孝敬他們。二是腿腳要勤。多去探望軍休老幹部,對於軍休幹部關注的事要儘快落實。三是眼睛要亮。對於不同的軍休幹部可採取不同的方式靈活地解決問題。
(三)克服幾種傾向。一是畏難思想。我們對一些軍休幹部在服務的同時還存在著不敢管理的問題,另外有些縣區從事軍休工作的人員相當較少,有的還沒有專職人員,有力不從心的情況。二是求穩思想。滿足於一般性服務,以不出事為原則,
工作標準低,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工作沒有激情和動力。三是等靠思想。有些人認為現在軍休服務管理趨於社會化,房子改革了,工資
打卡了,居住較以前分散了,軍休工作人員服務職能也就隨之弱化了。這樣就存在著一種你不找我,我也不問你的一種現象,工作缺乏
主動性。四是邊緣思想。有些人錯誤地認為軍休工作不是民政工作的重點,人為地把工作邊緣化,再加之工作兼職,忙於其他工作多,軍休工作少,存在著顧此失彼的現象。這些錯誤思想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軍休工作的
服務質量。我們只有改正這些錯誤的認識,軍休服務的思想才能樹牢。
二、盡心把軍休服務工作做實
軍休工作無小事,但落腳於小事、具體事,
服務管理工作必須於實處見真情、於實處見水平、於實處見成效。
(一)明確工作任務。我們軍休工作的主要任務就是落實好軍休幹部“兩個基本待遇”,並引導發揮他們的餘熱,真正使軍休幹部在“六個老有”中安度晚年。這些任務要具體分解,既有長期的又有階段性的,既有國家政策明確要求的又有地方特色創新的,既有上級安排的又有老幹部普遍反應迫切要求解決的,這些任務我們要心中有數,要制定工作落實措施,確保任務落實。
(二)突出工作重點。一是迎接上級的軍休工作督查,每個單位要針對督查的六個方面內容逐項
抓落實,確保不出任何問題。二是加強
服務管理規範化建設,2013年全國要召開現場經驗交流會,我們這方面的工作要有亮點,要總結出經驗,力爭榜上有名。三是第五批軍工接收安置,各單位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完成好接收安置任務。四是繼續開展“雙和諧”創建工作,並以此為抓手推動軍休的全面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實。應該看到軍休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在落實軍休工作上就要有一股狠勁和韌勁。要增強軍休服務管理工作的
主動性和自覺性,不等不靠,想方設法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難。抓工作落實就必須明確責任、制定措施、改進作風、提高成效。
三、努力把軍休服務隊伍建好
軍休服務工作想上台階有突破,必須有一支過硬的軍休服務隊伍。
(一)組織要健全。各縣區要按照編制配齊工作人員,力爭做到軍休工作有專人負責、專人落實。
(二)素質要提高。一是要提高思想素質。過硬的思想素質是做好軍休工作的前提。我們搞好
愛崗敬業奉獻教育,確保軍休工作人員認清軍休工作的重要性,端正為軍休幹部服務的態度。二是要提高
業務素質。首先要清楚國家和軍隊的政策法規。其次要清楚各級對軍休工作的檔案規定。再次要清楚軍休工作的各種項目、具體標準。三是要提高實踐能力。一方面有適應能力。另一方面要有把理論轉化為具體工作能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能力:取得支持的能力,溝通協調的能力,具體落實的能力,工作創新的能力。
(三)形象要樹好。一是要樹好尊師敬老的形象。軍休幹部
離休或退休前多是軍隊領導,我們一定要尊重他們,不僅要尊重他們的過去,更要尊重他們的現在。二是要樹好熱情親為的形象。我們要主動為軍休幹部服務,要親力親為,要想他們之所想,急他們之所急。三是要樹好謙虛好學的形象。軍休幹部有很強的工作經驗和能力,我們要多向他們學習,多向他們取經。四是要樹好嚴於律己的形象。我們要保持自身的廉潔自律,從我做起,從點滴小事做起。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為“河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