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信宜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信宜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是信宜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信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該局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等。

基本介紹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組建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旅遊局。

主要職責

信宜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茂名市有關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二)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事業發展、產業發展、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動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
(三)管理全市性的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活動,統籌、協調、指導市重點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設施建設,負責信宜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指導、推進全域旅遊,促進相關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推進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反興奮劑工作。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廣電旅遊體育公共服務建設,推進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信息化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統籌、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統籌規劃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有關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業發展。
(七)指導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發展,對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經營行業進行監管,推進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和行業標準化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
(八)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等重大違法行為和跨區域違法案件。承擔“掃黃打非”有關任務。負責全市範圍內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九)依法負責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安全生產相關工作。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監督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
(十)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
(十一)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實施,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及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地管理工作。協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本市體育彩票管理工作,以及市級體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逐步擴大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部分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下放、委託範圍,加強對涉及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安全事項的監督。推動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完善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公共服務體制,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位化、社會化,扶持基層地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六)關於職責分工。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市委宣傳部(市新聞出版局)負責對出版環節的動漫、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管理。

機構設定

信宜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綜合協調、上傳下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計畫生育及優撫對象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督辦、信息、安全、保密、統計、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後勤保障等工作。擬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專業職稱評審及開展調研活動。指導下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有關股室指導社會組織建設。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審批服務股;負責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執行和相關政策的協調落實。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統籌全市節慶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政策、發展規劃及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規範並監督實施。擬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規劃和措施。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擔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普法、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訴訟、聽證指導等有關工作。監督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等綜合執法工作和“掃黃打非”有關工作。
(三)文化藝術發展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音樂、舞蹈、曲藝、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公共服務政策及有關公共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科研規劃,推動文化藝術與廣電旅遊體育產業融合發展。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國家、省、市級水準及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指導、組織大型文化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推動區域文化交流與合作。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市專業民眾藝術場館及旅遊場所演藝工作。指導全市民眾文化活動以及藝術創作、生產和研究。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和推動文化便民惠民及志願服務。統籌推進文化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協調和推動公共服務、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參與擬訂文化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推動藝術資源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全市品牌文化活動建設。組織協調國家、省、茂名市文化公園建設及開展文化科研工作和成果推廣。指導、促進文化相關門類產業及新型業態、品牌建設與發展。指導文化園區、基地建設,培育文化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共同發展,提升文化創作水平。負責列入國家和省、茂名市、信宜市文化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有關基建工程項目的立項、報審、報建和招、投標等各項建設審批手續;工程竣工驗收、移交及竣工檔案管理。
(四)文物博物與非遺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以及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文物博物非遺與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業融合發展。組織開展文物資源普查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傳播、保護工作,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能力建設和保護工作隊伍培訓。協調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及項目、傳承人申報工作。協調指導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展演場所、傳習所、工作站等的建設工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協調指導文物保護利用、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承擔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和茂名市、信宜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工作。指導全市博物館工作,承擔博物館管理制度規範和業務指導工作。推動、落實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建設。依法承擔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相關審核報批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五)廣電監管股。審核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設立與撤銷。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任務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處理違反宣傳政策、規定和導向等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監管有線數字付費頻道業務、網路視聽節目(含L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賓館飯店視頻點播節目、廣播電視節目(含廣告)播出、公共視聽載體的觀聽節目播放、影視動漫和網路遊戲。
(六)旅遊發展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科研規劃,推動旅遊與文化廣電體育產業融合發展。組織協調國家、省、茂名市旅遊公園建設及開展旅遊科研工作和成果推廣。指導、促進旅遊相關門類產業及新型業態、品牌建設與發展。指導旅遊園區、基地建設,培育旅遊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共同發展,提升旅遊服務水平。指導旅遊產業化發展,培育壯大旅遊市場主體。承擔全市旅遊等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負責旅遊資源的評估和旅遊市場的調研工作,協調指導旅遊景區開放開發工作。承擔信宜旅遊整體形象的策劃、宣傳推廣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特色旅遊發展。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推動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全市特色旅遊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及全市區域、特色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推動產業招商引資、對外投資等商貿活動,引導社會投資開發旅遊資源、旅遊產品及發展旅遊製造業。推進旅遊商品的開發推廣,推進全域旅遊。推進文化遺產、特色體育資源的合理利用。推動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旅遊扶貧相關工作。負責列入國家和省、茂名市、信宜市旅遊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有關基建工程項目的立項、報審、報建和招、投標等各項建設審批手續;工程竣工驗收、移交及竣工檔案管理。參與擬訂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和推動旅遊便民惠民及志願服務。指導、組織大型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推動區域旅遊變流與合作。
(七)體育發展股。統籌全市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發展工作;負責市運動會和參加國家、省、茂名市重大比賽的組織工作。收集、統計省、茂名市內外競技體育信息資料和重大比賽成績。負責組織民眾體育對外交流及民眾體育統計工作。負責體育健身設施的購置和分配工作。負責本市體育彩票管理工作,以及市級體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體育競賽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以及市綜合性運動會競賽規程、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推動體育與文化廣電旅遊產業融合發展。提出體育競賽改革方案的建議。指導全市體育訓練、競賽和運動隊伍建設、訓科醫一體化、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健身氣功活動。協調市級以上重大體育競賽,推進反興奮劑工作和推動全民健身計畫實施、社會體育組織建設。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工作。組織、協調市運動隊備戰、參加地級市以上比賽和全市性重大社會體育活動,協助各部門舉辦民眾體育活動。負責列入國家和省、茂名市、信宜市體育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有關基建工程項目的立項、報審、報建和招、投標等各項建設審批手續;工程竣工驗收、移交及竣工檔案管理。組織協調國家、省、茂名市體育公園建設及開展體育科研工作和成果推廣。指導、促進體育相關門類產業及新型業態、品牌建設與發展。指導體育園區、基地建設,培育體育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共同發展,提升體育裝備技術。參與擬訂體育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和推動體育便民惠民及志願服務。指導、組織大型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推動區域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綜合監督執法大隊。負責對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經營、服務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指導監督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指導規範演出、藝術品、文化娛樂、網路文化、上網服務、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加強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監督實施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等工作。對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安全生產進行監管。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和跨區域違法案件。負責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等綜合執法工作。

現任領導

陳紹輝同志(局長)
葉柔廷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紀檢監察、宣傳、行政審批、文化藝術、廣電監管、青少年和婦女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與審批服務股、文化藝術發展股、廣電監管股、市圖書館、市文化館、市粵劇團演藝有限公司,聯繫指導各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工作。
郭譯蔓同志(副局長)
劉洪茂同志(黨組成員):負責黨建黨務、組織人事、意識形態、政務公開、內務管理、機要、保密、檔案、信息、督查、創文、信訪維穩、工會工作。分管辦公室。
林強同志(一級主辦):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綜合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掃黑除惡、三防、平安建設、社會綜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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