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興寧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是將興寧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文化、廣播電視管理職責和市旅遊局、市體育局的職責整合組建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寧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 隸屬:興寧市人民政府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1. 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的政策措施。
  2. 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體育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指導監督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推進文化旅遊體育體制機制改革。指導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的實施。
  3. 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4. 組織、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體育活動,統籌、協調和指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基層文化和旅遊體育設施建設,負責興寧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文化旅遊體育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5. 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
  6. 負責公共文化和旅遊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旅遊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息化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7. 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8. 統籌規劃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
  9. 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發展,對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和行業標準化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體育市場。
  10. 指導和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對外以及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推進區域文化和旅遊的宣傳推廣。
  11. 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和客家圍龍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12. 指導廣播電視領域重大改革,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
  13. 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廣播電視陣地、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負責廣播電視領域市場經營活動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廣播電視廣告播放以及在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監管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14. 負責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梅州市有關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經營活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按許可權查處文化文物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15. 指導和管理文化旅遊體育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圖書、群文、藝術、廣播電視、文物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工作以及行業的培訓管理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組織培訓教練員、裁判員等人員。
  16. 對競技體育進行巨觀指導和管理,統一規劃體育運動項目的布局,協調、推進訓練競賽體制改革措施,指導業餘訓練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進體育公共服務,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健身等活動,組織、協調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制定實施足球振興發展規劃。指導本市體育彩票銷售的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管理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
  17. 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調研工作,指導重點旅遊景區(點)的規劃和開發建設,加快企業上等級上水平的創建活動,組織指導旅遊統計工作。
  18. 指導基層文教體育服務機構以及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工作。
  19. 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0. 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做好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政許可事項的委託工作,加強對涉及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安全事項的監管。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完善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體制。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位化、社會化,加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21. 有關職責分工。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按許可權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以及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按許可權負責對出版環節的動漫進行管理。

內設機構

民眾體育股:
擬定全市民眾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實施足球振興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進體育公共服務;指導開展民眾體育健身活動。指導本市體育彩票銷售的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管理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審批、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體育場館建設和管理工作。
廣播電視股:
擬訂全市廣播電視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廣播電視領域重大改革。負責對所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承擔廣播電視領域相關的審核審批工作。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廣播電視事業和產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監管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廣播電視廣告播放以及在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藝術股:
擬訂全市專業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規劃、組織實施文化廣電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全市品牌藝術活動建設。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藝術展演、展覽以及全市節慶管理工作,負責策劃、組織實施文化旅遊體育節慶活動。指導藝術創作、表演、生產、培訓、評獎和研究工作。指導全市專業藝術場館及旅遊、體育場所演藝工作。推動藝術資源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統籌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類社會組織管理。
文物股:
擬訂全市文物、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髮展規劃以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文物的研究、宣傳、發掘、徵集、維修等工作。統籌推進文物資源、文化遺產資源合理利用。指導全市博物館事業建設工作,承擔博物館管理制度規範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文物領域的相關審核審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開發、利用和調查、記錄、確認、建立名錄等工作,推進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展演場所、傳習所、工作站等的建設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資源開發和產業股:
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承擔全市文化旅遊體育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促進全市文化旅遊指導、推進全域旅遊。負責全市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統計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指導文化旅遊融合發展示範區、文化產業園區、體育基地建設,培育文化、旅遊、體育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指導、促進品牌建設發展。推動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和體育產業對外投資和貿易工作。指導文化、旅遊、體育裝備技術提升。負責產業招商引資。推動文化、旅遊、體育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協調指導文旅景區開放開發工作。承擔紅色旅遊、旅遊扶貧相關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生態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
公共服務股:
擬訂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旅遊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推動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擬訂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和管理。指導景觀標識、引導標識、服務標識與無障礙設施等旅遊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改造和管理。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和推動文化旅遊體育惠民便民工程。建立健全文化旅遊體育集散體系、諮詢服務體系和公共服務信息網路體系。建立文化旅遊體育志願者服務長效機制。
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財務、保密、綜治、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統籌制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政策措施,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組織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意識形態、建議提案、工青婦、計畫生育和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化建設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擬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系統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經費預決算,組織預算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相關專項經費。負責機關和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和組織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
人事股:
制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隊伍建設,擬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落實。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因公出訪報批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組織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執法大隊:
組織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對執法隊伍的培訓;負責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相關領域環境保護工作;辦理行政處罰聽證案件,承擔行政案件複議與應訴。負責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體育行政執法職責,組織協調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的整頓行動,查處市場中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訓練競賽股:
擬訂全市性的訓練競賽計畫,組織市級競賽項目的實施和參加梅州市級以上競賽項目的組訓工作,統籌規劃競技運動項目的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教練員、裁判員的培訓工作;抓好市競賽項目的訓練體制改革;組織和指導體育科研工作。組織、協調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
交流合作與推廣股:
擬訂策劃文化旅遊體育交流合作並組織實施。管理文化旅遊體育政務公開、宣傳推廣工作。負責興寧文化、旅遊、體育整體形象打造、智慧興寧建設工作,負責遊客和民眾來信來訪的綜合協調工作,受理行業服務質量投訴及民聲熱線諮詢,協調處理行業服務質量糾紛,發布行業(重點是旅遊)服務質量公告。制訂本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行銷戰略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內、國際文化旅遊體育市場開發工作,推進區域合作。負責策劃設計精品旅遊線路,建立媒體宣傳推介網路,完善旅遊諮詢推介體系。負責旅遊行業信息化工作。收集、分析、總結有關旅遊市場信息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市場股:
組織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項目與活動業務的審批、審核、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的統籌和行政服務視窗管理、網上辦事管理。負責依法行政工作統籌及政策、法律、法規相關事務。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市場監督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實施文化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標準。對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綜合執法、文化旅遊體育市場各行業協會、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協調、指導監督。負責相關行業培訓。負責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收繳、管理工作,處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指導星級飯店的提升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行業安全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行業市場安全生產,指導應急、救援和保險等工作。

下屬單位

興寧市業餘體校

現任領導

局長:鄒燕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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