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是中國保監會於2007年8月2日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中國保監會
《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是中國保監會於2007年8月2日發布的辦法。
《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是中國保監會於2007年8月2日發布的辦法。各保險公司:為加強對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的管理,維護保險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我會制定了《保險公司資...
為加強對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的管理,維護保險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註冊的商業保險公司。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資本保證金,是指根據《保險法》的規定,...
第一百六十五條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第四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控股公司和保險集團公司資本保證金的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關於印發〈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07〕66號)同時廢止。
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的管理,維護保險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註冊的商業保險公司。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資本保證金...
條例指出,中國人民銀行為國家保險管理機關,凡在中國境內的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如需保險,應向中國境內的保險企業投保。條例規定了保險企業設立的具體程式,應具備的資本金額等條件,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地位、業務範圍、以及專營業務,保險企業償付能力確認的標準及增加資本義務,各種保險準備金的提存,還規定了再保險...
八、本通知所稱信用評級應當由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信用評級機構評定,外國銀行分行可參照其總公司信用評級。保險集團(控股)公司運用保險資金、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或者其他專業機構受託管理保險資金適用本通知。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存款按照《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辦法》執行。中國保監會 2014年2月28日 ...
境內受託人受託管理保險資金,限於投資香港市場。第六條 境外受託人除符合《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外,還應當滿足下列條件:(一)具有5年以上國際資產管理經驗,以及3年以上養老金或者保險資產管理經驗;(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實收資本或者淨資產不低於3000萬美元或者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三)最近一年平均管理資產規模...
保險財務監管是指國家對保險企業的資本金、保證金、準備金、償付能力、保險投資及財務核算等方面的監督和管理。內容 1.對資本金和保證金的監管 如前所述,保險公司申請開業必須具備最低數量的密本金,其數額通常都高於一般企業。由於保險風險發生的偶然性、意外性和不平衡性,有可能在保險公司開業初期,就會發生保險...
保險資本保證金 保險資本保證金是指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成立後按照其註冊資本總額的20%提取的,除保險公司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的資金。保險資本保證金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提取。
本辦法所稱股票投資是指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或者委託符合規定的機構從事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等股票市場產品交易的行為。本辦法所稱股票資產託管是指保險公司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與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專業金融機構簽訂託管協定,委託其保管股票和投資股票的資金、負責清算交割、資產估值、投資監督等事務的行為。第三條 ...
合資保險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50%。第十五條 合資保險公司須每年從其稅後利潤中提取25%的資金用於補充其資本金,直至其實收資本加儲備金的總額達到其註冊資本的2倍。第十六條 合資保險公司應當將其實收資本的20%向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繳存保證金。外資保險分公司同時經營人身保險和非人身保險業務的,...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註冊的中資保險公司、外資獨資保險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和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本辦法所稱保險外匯資金是指保險公司以外幣計價的資本金、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各項準備金和存入保證金的總和。第三...
《金融機構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證金管理辦法》是為有效防範金融機構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對手信用風險,促進金融機構衍生品業務穩健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銀行業金融機構衍生產品...
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財產保險公司。第三條保險公司經營信保業務,應當堅持依法合規、小額分散、穩健審慎、風險可控的經營原則。第四條保險公司開展信保業務應當遵守償付能力監管要求,確保信保業務的整體規模與公司資本實力相匹配。保險公司開展信保業務,應當關注底層風險,充分評估信保業務對公司流動性的影響,做好...
第十二條 外資持有股權的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並向外匯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外匯登記、資本金賬戶開立以及有關資金結購匯手續。第十三條 按照本辦法設立的期貨公司,可以依法從事商品期貨經紀業務;從事金融期貨經紀、境外期貨經紀、期貨投資諮詢的,應當...
出資方式登記為利潤再投資;以其在境內股權轉讓所得、減資所得、先行回收所得、清算所得等用於境內再投資和以所投資企業的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和已登記外債本金及利息轉增資本的,出資方式登記為非利潤再投資;以保證金結匯支付資金出資的,出資方式登記為“其他”;以境內其他資本項下外匯賬戶原幣(含跨境人民幣)劃轉的,...
保險經紀人不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對給付賠款和退費也不負法律責任,對保險公司則負有交付保費的責任。因經紀人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的過錯給投保人、被保險人造成損失的,由保險經紀人承擔賠償責任,經紀人的活動客觀上為保險公司招攬了業務,故其佣金由保險公司按保費的一定比例支付。起源 保險經紀人已經有了很長的...
第九條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個人保險代理人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不得另行投資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近親屬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的,應當符合履職迴避的有關規定。第十條 經營區域不限於註冊登記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註冊資本...
第九條 保險機構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當根據公司及資產組合實際情況,明確設定股指期貨風險敞口、風險對沖比例、風險對沖有效性、保證金管理等風險控制指標。第十條 保險機構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當制定風險對沖有效性預警機制,並利用相關指標,持續評估對沖有效性。第十一條 保險機構參與股指期貨交易,除符合衍生品辦法...
第十五條 小額貸款公司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二)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三)不得與無融資擔保、不符合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經營資質的機構合作,接受其提供的融資擔保或者保險服務;(四)不得幫助合作機構規避...
外匯局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實投資本和經常項目外匯資金周轉的需要,調整核定外匯結算帳戶最高金額的原則。第十八條 其他境內機構應當按照《外匯帳戶使用證》規定的結匯方式辦理外匯帳戶內資金的結匯。第十九條 開戶金融機構應當制定外匯開證保證金帳戶統一管理辦法,報外匯局備案,並根據風險控制的需要按照報備的管理辦法為...
存出保證金,是指金融企業按規定交存的保證金,包括交易保證金、存出分保準備金、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存出其他保證金等。存出保證金應按實際存出的金額入賬。定義 存出保證金是指保險公司開展直接承保業務按契約約定存出的保證金,包括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和存出其他保證金。存出...
第九條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個人保險代理人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不得另行投資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近親屬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的,應當符合履職迴避的有關規定。第十條 經營區域不限於註冊登記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註冊資本...
汽車附加品是指依附於汽車所產生的產品和服務,如導航設備、外觀貼膜、充電樁、電池等物理附屬設備以及車輛延長質保、車輛保險、車輛軟體等與汽車使用相關的服務。第十九條 符合條件的汽車金融公司,可以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其派出機構申請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幣業務:(一)發行資本工具;(二)資產證券化業務;...
第七條 金融租賃公司、專業子公司應當全資設立、持有項目公司,其下設的所有項目公司的資本金之和均不得超過自身淨資產(合併報表口徑)的50%。第八條 項目公司可以開展融資租賃以及與融資租賃相關的進出口業務、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向金融機構借款、向股東借款、境外借款、租賃物變賣及...
外資跨國集團或外資投資性公司為其在中國境內的成員單位提供金融服務而設立的外資財務公司適用本辦法的相關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集團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以資本為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本辦法所稱金融基礎設施運營機構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國務院相關決定及本辦法規定,經批准負責建設、運營和維護金融基礎設施的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本辦法所稱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本辦法所稱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是指中國銀行...
二十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第五條、第九條各增加一項,作為第一項:“(一)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刪去第十一條。二十六、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修改為:“除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外,外資保險公司不得與其關聯企業進行資產買賣或者其他交易。”二十七、將《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保本基金是指通過採用投資組合保險技術,保證投資者在投資到期時至少能夠獲得投資本金或一定回報的證券投資基金。保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是在鎖定下跌風險的同時力爭有機會獲得潛在的高回報。問:什麼是上市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什麼是契約型開放式基金?答:根據能不能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開放式基金可分為上市交易型開放式...
信託公司具有直接投資功能,既可以在發放貸款的同時直接進行股本權益性投資,更增強了對投資項目的控制力。同時,如果項目淨資產回報率高,信託公司不但可以保證貸款安全,而且還分享企業資本增值性收益,如果將來上市,長期投資的綜合收益率較高。有的信託公司推出的夾層融資,即通過股權和債權的混合融資,兼顧多種運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