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國家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541號)和《黑龍江省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特發布如下命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
  • 頒布時間:2018年3月16日
  • 實施時間:2018年
  • 發布單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全文內容
一、 嚴明防火時限
2018年全市春季森林防火期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20日為春季森林高火險期;秋季森林防火期為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0日為秋季森林高火險期?當出現森林高火險條件時,各縣(市、區)政府可決定提前進入或延期解除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險期。
二、加強森林防火責任落實
要嚴格落實以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森林防火責任制。切實將森林防火責任層層落實到各級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及森林經營主體。對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或者管理部門的,有關政府或主管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聯防機制,明確聯防職責,協同做好聯防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切實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護、火有人防、責有人擔。
三、加強林區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期內,在森林防火區禁止燒荒、燒秸稈、燒紙、野炊、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等野外用火行為。進入森林防火區的人員、車輛及在森林防火區內作業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接受森林防火檢查。遇有高溫、大風天氣,森林火災高危險區、森林旅遊景區要採取封禁管理並嚴格控制生產、生活用火。
四、加強森林防火監督檢查
森林防火期間,各縣(市、區)要深入開展森林火險隱患排查工作,認真查找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對發生的火情要迅速處置,及時查清原因,並對肇事人及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紀懲處。
五、加強應急處置工作
各級政府要及時修訂和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建立森林火災分級回響機制?林區重要設施和居民點要開設防火隔離帶,制定人員避險疏散預案,嚴防林火危及林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要加強森林消防隊伍建設,提高撲救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森林高火險期,各森林消防隊要以臨戰狀態,充實人員、加強培訓、檢修補充機具,時刻準備投入撲火救援工作。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按照預案和回響機制快速反應,實現打早、打小、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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