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結構
防火隔離帶是外牆外保溫系統的一部分,一個完整的系統從裡到外一般由
牆體、
基層、
錨栓、
膠粘劑、防火隔離帶、
玻纖格線布、
飾面層七部分組成,在這個系統中,要求防火隔離帶保溫層必須厚度相同,做到全面積的貼上,而錨栓必須壓住底層的格線布。
DY無機保溫砂漿、水泥發泡防火隔離帶等屬於無機材料,可廣泛套用於防火隔離。
外牆外保溫防火
為防止火災蔓延而在建築外保溫系統可燃保溫材料之間設定的由A級不燃
保溫材料構成的,具有一定的設計寬度和長度且與牆體無空腔粘結構造。
基層
外牆外保溫系統所依附的外牆。
保溫層
由
憎水性岩棉板組成,在外保溫系統中起保溫作用的構造層。
抹面層
由抹面膠漿與增強用玻纖網布複合而成,抹在岩棉保溫層或找平層上,保護岩棉板並起防裂、防水、抗衝擊作用的面層。
主要特點
外牆保溫多元無機發泡防火隔離帶,它具有的幾大優勢:
1、高耐火性
多元無機發泡材料屬於A1級防火材料,具有良好的耐火性,耐火度達到1000℃以上,完全滿足了防火隔離帶的耐火要求。
2、高保溫性
由於多元無機發泡材料閉孔率>95%,高閉孔率減少對流傳熱,是高隔熱的先決條件。因此築誠防火隔離帶導熱係數能達到0.045W/m·k,與聚苯板的導熱係數基本相當,可滿足建築保溫隔熱的需求。
3、強度相對好,不易碎裂
築誠防火隔離帶抗壓、抗折、強度指標均較高,達到了低密度較高強度的相對統一,使用與運輸不易碎裂,並符合耐火完整性。
4、質輕
質輕是築誠防火隔離帶的又一優勢。當密度在100-300kg/m3完全可以達到防火隔離帶的各項指標要求。同時可以大大降低成本。
5、無毒無害
外牆保溫多元無機發泡防火隔離帶的原材料在高溫下不會燃燒且不釋放有毒氣體,屬於安全、環保的建築材料。
6、壽命長
外牆保溫多元無機發泡防火隔離帶的使用壽命大於50年,與建築的壽命能保持同步。
7、耐水性好
由於多元無機發泡材料屬於矽酸鹽類材料,所以耐水性非常優越。
8、界面好
由於該材料是多孔材料又與砂漿、牆面是同質,因此界面非常好,施工過程中不像有機或棉類那些保溫材料一樣需要錨固,直接貼上即可。
9、節能安全
生產安裝過程不排放有害氣體和廢物,也沒有像無機棉類的可漂浮物,污染環境。
衍生產品
岩棉板
岩棉板專用防火隔離帶外牆外保溫系統應與基層牆體可靠連線,應能適應基層的正常變形而不產生裂縫或空鼓,應能長期承受自重、風荷載和室外氣候的長期反覆作用而不產生有害的變形和破壞,應具有防水滲透性能。
岩棉板專用防火隔離帶外牆外保溫系統應具有防止火災蔓延的能力,並以外牆外保溫系統防火性能試驗結果作為判定防火隔離帶是否有效的基本依據。
岩棉板專用防火隔離帶外牆外保溫系統工程施工技術方案中應包括防火隔離帶施工工藝,施工前應採用與施工技術方案相同的材料和工藝製作防火隔離帶樣板件。
岩棉板專用防火隔離帶應具備一定保溫隔熱性能,防火隔離帶熱阻不得小於外牆外保溫系統熱阻的40%。
外牆外保溫系統保溫材料芯材
燃燒性能等級應不低於B2級,氧指數應不小於26%;防火隔離帶保溫材料芯材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
岩棉板專用防火隔離帶宜採用工廠預製的製品現場安裝。
在正確使用和正常維護的條件下,防火隔離帶應滿足外牆外保溫系統使用年限要求。
酚醛板
酚醛板防火隔離帶是指置於建築物外牆外側,設定在可燃保溫材料外牆外保溫系統中,按水平方向分布,高度方向具有一定尺寸,並能阻止火災蔓延的建築外牆外保溫防火構造。
酚醛板防火隔離帶構造做法是指與外牆外保溫系統同步施工,將防火隔離帶所有組成材料固定在外牆外側的具體方式,包括防火隔離帶位置、規格尺寸、保溫材料類型、貼上方式及面積、錨栓數量及分布、防護層材料類型及厚度、飾面材料類型等。主要有貼上保溫板防火隔離帶構造做法和保溫裝飾板防火隔離帶構造做法。
酚醛板防火隔離帶外牆外保溫系統是指採用某種防火隔離帶的某種可燃保溫材料外牆外保溫系統的總稱。
單點錨固力在不考慮粘結力的條件下,防火隔離帶或外牆外保溫系統從基層牆體上拉出時,每個錨栓平均承受的抗拉拔力。
法律法規
出台背景
由於多起建築保溫火災事件的發生,引發了各界對保溫防火材料的思考,保溫材料的防火性能史無前例的引起了業內各界的高度重視。然而,很多保溫材料起火都是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如:電焊、明火、不良的施工習慣。這些材料在燃燒過程中不斷產生的融滴物和毒煙,同時釋放出來的
氯氟烴、氫氟碳化物、氟利昂等氣體對環境的危害也不可忽視。為此,下發了[46]號檔案。保溫設計過程中防火性能更好、保溫性能出色的系統更能贏得市場的任可。
全文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本暫行規定適用於民用建築外保溫系統及外牆裝飾的防火設計、施工及使用。
第二條民用建築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宜為A級,且不應低於B2級。
第三條民用建築外保溫系統及外牆裝飾防火設計、施工及使用,除執行本暫行規定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範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 牆 體
第四條非幕牆式建築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住宅建築應符合下列規定: 1、高度大於等於100m的建築,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2、高度大於等於60m小於100m的建築,該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於B2級。如果採用B2級保溫材料,每層設定防火隔離帶。 3、高度大於等於24m小於60m的建築,其燃燒性能不應低於B2級。當採用B2級保溫材料時,每兩層應設定水平防火隔離帶。 4、高度小於24m的建築,燃燒性能不應低於B2級。在採用B2級保溫材料時,每三層應設定水平防火隔離帶。
(二)其他民用建築應符合下列規定: 1、高度大於等於50m的建築,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2、高度大於等於24m小於50m的建築,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或B1級。如果採用B1級保溫材料時,每兩層設定防火隔離帶。 3、高度小於24m的建築,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能夠低於B2級。其中,B2級保溫材料作為保溫層時,每層需要設定水平防火隔離帶。
(三)外保溫系統應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作防護層。防護層應完全覆蓋保溫材料。首層的防護層厚度不應小於6mm,其他層不應小於3mm。
(四)採用外牆外保溫系統的建築,其基層牆體耐火極限應符合現行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幕牆式建築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高度大於等於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二)建築高度小於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或B1級。其中,當B1級保溫材料作為外牆保溫層時,每層應設定水平防火隔離帶。
(三)保溫材料應採用不燃材料作防護層。防護層應將保溫材料完全覆蓋。防護層厚度不應小於3mm。 (四)採用金屬、石材等非透明幕牆結構的建築,應設定基層牆體,其耐火極限應符合現行防火規範關於外牆耐火極限的有關規定;玻璃幕牆的窗間牆、窗檻牆、裙牆的耐火極限和防火構造應符合現行防火規範關於建築幕牆的有關規定。
(五)基層牆體內部空腔及建築幕牆與基層牆體、窗間牆、窗檻牆及裙牆之間的空間,應在每層樓板處採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第六條按本規定需要設定防火隔離帶時,應沿樓板位置設定寬度不小於300mm的A級保溫材料。防火隔離帶與牆面應進行全面積貼上。
第七條建築外牆的裝飾層,除採用塗料外,應採用不燃材料。當建築外牆採用可燃保溫材料時,不宜採用著火後易脫落的瓷磚等材料。
第三章 屋 頂
第八條對於屋頂基層採用耐火極限不小於1.00h的不燃燒體的建築,其屋頂的保溫材料不應低於B2級;其他情況,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於B1級。
第九條屋頂與外牆交界處、屋頂開口部位四周的保溫層,應採用寬度不小於500mm的A級保溫材料設定水平防火隔離帶。
第十條屋頂防水層或可燃保溫層應採用不燃材料進行覆蓋。
第四章 金屬夾芯複合板材
第十一條用於臨時性居住建築的金屬夾芯複合板材,其芯材應採用不燃或難燃保溫材料。
第五章 施工及使用的防火規定
第十二條建築外保溫系統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保溫材料進場後,應遠離火源。露天存放時,應採用不燃材料完全覆蓋。
(二)需要採取防火構造措施的外保溫材料,其防火隔離帶的施工應與保溫材料的施工同步進行。
(三)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的施工應分區段進行,各區段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並宜做到邊固定保溫材料邊塗抹防護層。未塗抹防護層的外保溫材料高度不應超過3層。
(四)幕牆的支撐構件和空調機等設施的支撐構件,其電焊等工序應在保溫材料鋪設前進行。確需在保溫材料鋪設後進行的,應在電焊部位的周圍及底部鋪設防火毯等防火保護措施。
(五)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溫材料上進行防水材料的熱熔、熱粘結法施工。
(六)施工用照明等高溫設備靠近可燃保溫材料時,需要採取防火保護措施。
(七)聚氨酯等保溫材料進行現場發泡作業時,應避開高溫環境。施工工藝、工具及服裝等應採取防靜電措施。
(八)施工現場應設定室內外臨時消火栓系統,並滿足施工現場火災撲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九)外保溫工程施工作業工位應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
第十三條建築外保溫系統的日常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與外牆和屋頂相貼鄰的豎井、凹槽、平台等,不應堆放可燃物。
(二)火源、熱源等火災危險源與外牆、屋頂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並應加強對火源、熱源的管理。
(三)不宜在採用外保溫材料的牆面和屋頂上進行焊接、鑽孔等施工作業。確需施工作業的,應採取可靠的防火保護措施,並應在施工完成後,及時將裸露的外保溫材料進行防護處理。
(四)電氣線路不應穿過可燃外保溫材料。確需穿過時,應採取穿管等防火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