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序
佛教的咒語,又名
陀羅尼,
梵語dha^ran!i^ 之音譯。又作陀憐尼。意譯
總持、能持、能遮。即能總攝憶持無量佛法而不忘失之念慧力。換言之,陀羅尼即為一種記憶術。
《
大智度論》卷五、《佛地經論》卷五載,陀羅尼為一種記憶術,即於一法之中,持一切法;於一文之中,持一切文;於一義之中,持一切義;故由記憶此一法一文一義,而能聯想一切之法,總持無量佛法而不散失。
陀羅尼能持各種善法,能遮除各種惡法。蓋
菩薩以利他為主,為教化他人,故必須得陀羅尼,得此則能不忘失無量之佛法,而在眾中無所畏,同時亦能自由自在的說教。
法力會隨著心的清淨而增強,會隨著心的散亂而減弱。
南無妙色身如來,
種類劃分
關於陀羅尼之種類,依《大智度論》卷五、卷二十八載,陀羅尼分為四類:
(一)聞持陀羅尼,得陀羅尼者耳聞之事不忘。
(二)分別知陀羅尼,能區別一切邪正、好醜之能力。
(三) 入音聲陀羅尼,聞一切言語音聲,歡喜而不嗔。
(四)字入門陀羅尼,聽聞阿羅波遮那等四十二字門,即可體達諸法實相;蓋以悉曇四十二字門總攝一切言語之故。
上述之前三者稱為‘三陀羅尼’。
《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舉出四陀羅尼:
(一)法陀羅尼,能記憶經句不忘。
(二)義陀羅尼,能理解經義不忘。
(三)咒陀羅尼,依禪定力起咒術,能消除眾生之災厄。
(四)忍陀羅尼,通達諸法離言之實相,了知其本性,忍法性而不失。有關修得此四陀羅尼之法,詳載於大乘義章卷十一。
天台宗據《法華經普賢菩薩勸發品》之說,立有:旋陀羅尼、百千萬億旋陀羅尼、法音方便陀羅尼等三陀羅尼,而以之配於空、假、中三觀。
咒,名為陀羅尼,故對經、律、論之三藏而言,集聚咒之記錄,稱作陀羅尼藏、明咒藏、秘藏等。乃五藏之一。基於此之陀羅尼,有大隨求陀羅尼、佛頂尊勝陀羅尼等,以及應不同諸尊之特殊修法,依修法之目的而誦相應之陀羅尼。此外,密教中,於供養祖師或祈亡者冥福之法會,誦持尊勝陀羅尼,稱為陀羅尼會、陀羅尼講會。
詳細解讀
什麼叫咒?英文叫MANTRA。咒也有一種不可思議的境界,它有四個意思。
第一個意思,所有的咒是鬼神王的名字,好像毗舍遮、鳩槃茶都是鬼神王的名字,你念鬼神王的名字,那小鬼小神就老實了。為什麼呢?啊!你認識我們這個鬼王,你認識我們的神王,這小鬼小神就不敢不守規矩了。
第二個意思就好像軍中的密號似的,軍中的密號就是軍中的口令。在軍中每一天每一天的口令不同,只有自己人才知道這個口令,外邊的人不知道。現代的口令是“勝利”,那么整個軍隊都知道口令是“勝利”。譬如我見到你不認識,就問你口令,你說:“勝利”,這就對了,是自己人。如果我問你口令,你說:“吉祥”,這就不是了,就要開槍打。為什麼呢?你不是自己人。咒就和口令是一樣的,我們念咒,鬼神一聽,我們的口令是這樣子,所以他們就都老實了,都守規矩了。如果不是,他就要和你斗一斗。
第三個意思是一種秘語,其他的人不知道,只有這個人才知道。就好像本來有一個很窮、很微賤的人,他跑到外國去,外國人也不知道他是個什麼?他就說:“我是某某國的國王,因為軍人倒戈,國家政變,所以我跑出來到這個國家逃難。”國王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以為是真的,就把公主嫁給他,國王的女兒就和這個窮賤的人結婚了。這窮賤的人就
裝模作樣以為自己是國王的身份,一天到晚發脾氣,脾氣還大得很。然後有一個認識他的人,知道他是一個窮賤的人,對公主講:“他再發脾氣,你只要說這句話:‘本來是一個貧賤的人,遠遊至他方,你何必有這么多的瞋呢?’”這么一講,這貧賤的人知道有人了解他的根底,於是再也不敢發脾氣。這咒也好像這樣,你念咒,那鬼神認為你知道他的根底,知道他是怎么回事,就不敢對你不守規矩。
第四個意思,咒是諸佛的心印,秘語。唯佛與佛才知道,其他的眾生都不知道,所以咒就不翻譯,也就是一音演說咒,眾生隨類各遵守,某一類的眾生聽到這個咒都明白,好像我們人雖然不明白,可是鬼明白,神明白,阿修羅、畜生都明白,妖魔鬼怪也明白,所以你一念這個咒,他們都老實了。
這就好像有一個國王要先陀婆,先陀婆是
梵語,有四種東西都叫這個名字。四種東西是什麼呢?鹽、水、馬和大小便的東西。所以當國王說我要先陀婆,其餘的大臣也不知他是要鹽呢?要水、要馬,還是要大小便的東西?但有智慧的人一聽他在什麼時候要就知道他要什麼?吃飯的時候要先陀婆,當然不會要大小便的東西,一定是要鹽。他要走路的時候要先陀婆,一定是要馬。他渴的時候要先陀婆,一定是要水。那么看他也不渴,也不吃飯,也不走路的時候,當然就要大小便的東西。所以這咒你念出來,有智慧的鬼神一聽就懂,其餘不懂的也跟著那個懂的去做,所以咒有以上四個意思。
淨空法師對
咒語的解釋,摘自《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
密說即佛門中常講的咒語。咒以不翻為原則,咒語有五不翻,這是唐朝玄奘大師譯場所立的規矩。(一)咒語是佛的密語,只有佛明了,等覺以下菩薩均不知其義。(二)咒語每字每句均有無量義。研究大乘經時,知道顯說的經文亦含無量義,法味無窮,久讀不厭,何況如來神咒。(三)咒中有許多鬼神名號,佛呼喚鬼神令其保佑修行人,故咒中並不完全包括世間語言。(四)咒亦為諸佛的密語,如軍中口令。誦咒無往不利,一定能得諸佛護念,龍天保佑。(五)誦咒蒙諸佛如來不可思議神力加持。有如此許多意義在其中,故玄奘大師以存其音不翻其義為準則。密為深奧難言之義,佛法中絕無秘密可言,凡是秘密必有不可告人之處,如果心地清淨,正大光明,那有秘密可言。佛法是深密,義理深,非淺根人所能理解,故稱為深密。因其義理太深,若非上根利智,即不對他說,不過有時也透露一點訊息。
經論中說到修持,勸大家讀誦為教法之一。讀誦時往往一面讀誦,一面思維經中意趣,如是則心不得清淨,思維想像研究探討都落在第六意識,決定障礙了開悟的門徑,很難成就三昧。自古以來解悟者多,證悟者少。證悟要由定慧契入,而老實人可由讀誦得到三昧,大開圓解。所以說讀經是戒定慧三學一次完成,中人以下習氣很重的人,展開經本就會
望文生義,此類根性的人讀經不如念咒,念咒不明其義,故不起分別妄想,容易得到三昧,此密法修學的殊勝處。
玄奘大師不翻密咒,我們也不必勉強解釋。古大德亦有解釋者,如前清灌頂法師在其楞嚴經註解中,對
楞嚴咒有詳細的解說,密咒變為顯說,是否如法則不敢說,不過諸大德們仍以
不解釋為宜。許多經典,顯說之後仍有密說,密說還是解說顯說中要義,不過言辭簡要,故又翻為
總持。因此只要了解顯說就夠了,密是顯之密,顯是密之顯。
咒語最重要的音要正確,所以密宗非常重視上師口傳。
咒語目錄
靜心咒
淨水咒
觀音咒
財神咒
小供養咒
施殘食咒
甘露手咒
淨化供品咒
無能勝菩薩咒
消災吉祥咒
不空罥索神咒
作明佛母心咒
不空摩尼供養咒
如意滿願輪咒
咒語讀音
關於咒語的讀音簡示及咒語真言中常見字注音簡選。關於咒語的讀音簡示及咒語真言中常見字注音簡選。
由於漢語系佛教、蒙語系佛教、藏語系佛教譯音差異很大;漢語系佛教各地的方音又不同,再加上
古今音有別,又因多音字較多,還有傳錯的,還有讀別字的。因此,讀音不一致,在所難免。常見的不同讀法,舉例如下,供讀者參考。
怛:dá答、dān丹。
伽:qié茄、xié斜。
阿:ā啊、ē婀、wō窩、ōu歐。
囉:là辣、là拉、lá拉(陽平聲)。
訶:hē呵、hū呼、hōu吼(讀陰平聲)。
他:tuō拖、tā她。
釤:shān山、sǎn散。
地:dì帝、shòu受、zhài寨、sài賽。
那:nuǒ娜、nuó挪、nuò諾、nú奴、nù怒、nà納。
闍:shé蛇、sà薩。
曳:yì義、yè夜。
叱:qī七、chì斥。
儜:níng寧、lín林。
剎:chà岔、shā殺。
奢:shē賒、chē車。
雍:yōng擁、yìn印。
嗔:chēn抻、zhēn真。
縛(嚩):pó婆、wá娃、wā蛙、mó模。
堙:yān煙、yīn陰。
醯:xī西、shī詩。
咄:duō多、dū都。
斂:liǎn臉、niàn念。
羯:jié潔、jī基、jí吉。
爍:shuò朔、shǔ楚。
罰:fá伐、huà化。
數:shù術、tāo滔。
寫:xiè瀉、xià夏、shè舍。
悉:xī西、shī詩。
室:shì市、shī詩、shǐ始。
佛:fó、hù戶、huó活、fāi、ān安。
楞:léng棱、líng靈、lèng愣。
輸:shū書、sī司。
朋:péng棚、pìn聘。
孕:yùn運、yìn印。
穆:mù木、máo毛。
嘇:shěn審、shēn深、shēng生、sēng僧、cān餐。
謹:jǐn僅、jiān堅。
皤:pó婆、bó博、pín貧、pān攀、bō波。
嘮:lào澇、láo勞。
跢:duō多、duò跺。
拏:nú奴、ná拿。
剌:là辣、lá拉(陽平聲)。
訖:qì氣、qí其。
囊:nǎng攮、láng郎。
曷:hé合、gé格。
禰:nǐ你、mí迷、nǚ女。
廁:cè側、cì次。
磨:mó摩、mò末、wǒ我。
唵:ōng嗡、ǎn俺。
吒:zhà乍、zhā扎。
佉:qié茄、qiè切。
……
持咒須知
印光法師說:“須知律為教禪密淨之基址,若不嚴持禁戒,則教禪密淨之真益莫得,如修萬丈高樓,地基不固,則未成即壞。”〔1〕所以說,欲學經咒者,須先從
持戒入手。不能住菩薩戒,也須能持
五戒。況殺盜淫妄是性戒,無論你信不信佛,受戒未受戒,
犯戒者都要受地獄的苦報。《七佛經》說:“若有人能受持五戒,感得二十五神侍衛。”〔2〕
有人說:“我能戒殺。”談何容易。
如廣淨法師在《信佛的基本概念》中說:“
不殺生。生是眾生,包括
一切有情識的動物。不得殺害有情識的眾生,叫不殺生戒。上至諸佛聖人師僧父母,下至蜎飛蠕動,微細昆蟲,但有
命者,不得故殺。”〔3〕自己不殺生,亦不教他殺,見殺勿歡喜,悲憫諸眾生。亦不可從事與殺生有關的行業,如:養雞、養魚、捕捉、販賣生物等,亦不可製造和販賣殺眾生具(如魚鉤、魚網、粘網、鳥槍及捕殺小飛蟲和小爬蟲的器具藥物等)有則毀之,勿扔勿送人,且勿結殺緣,你真能做得到嗎?
有人又說:“我能守盜戒。”
偷盜搶劫之事,稍知禮儀之人,便不能為之。然細論之,若非大聖大賢,亦難免不犯。
廣淨法師說:“偷盜是未得到應允而侵占別人的所有物,或以武力強奪他人財物。從房屋、田園、珍寶等貴重器物乃至微小細物如針線等,不與而自取,即為偷盜。”〔4〕
不要說偷盜搶劫了,如以權取財,假公濟私搞回扣等,以及打單位的電話辦個人的私事,用公家的信紙寫個人的家書,皆犯盜戒。又如損人利己、放高利貸、短斤少兩、牟取暴利、走私漏稅、坐車不起票、賭博、買股票、詐欺、借錢不還,以及買東西時,多找給我們錢,竟生歡喜心捨不得退回。明知是假錢,捨不得銷毀,故意往外花等皆為盜。
不與而取人之財物為盜,不與而取畜生物亦未必不為盜。如《十誦律》云:“若取他虎殘肉者,犯
小罪,由不斷望故。若取獅子殘者不犯,由
斷望故。”又《薩婆多論》云:“盜一切鳥獸殘者得小罪。”小註:“今時儉世,多有俗人毀壞他
鼠窟,取其貯粟、胡桃、雜果子等,準此犯罪。”〔5〕鼠類的糧食被人搶光了,它們有的因饑寒而亡,你不又犯了殺戒嗎?
還有容易被人忽略的一點就是,揀到錢物歸己所有,也算犯盜戒。那么揀到東西該怎么辦呢?《正法念處經》說:“若見道邊遺落之物,若金若銀,及余財寶,取已唱令,此是誰物,若有人言此是我物,當問其相,實者當還。若無人認,七日持行,日日唱之,若無主認,以此寶物,付王大臣,州郡令長。若王大臣州郡令長,見福德人,不取此物,後當持與佛法眾僧,是名不偷盜。”〔6〕
那么,採礦算不算偷盜呢?《成實論》云:“伏藏取用無罪。”〔7〕
但是,取用活的生物卻有罪。譬如你看見一隻飛蟲,毫不客氣的就把它拍死了,這是犯殺戒不難理解。其實也犯了盜戒。為什麼這么說呢?這是不與取。你沒有取得飛蟲的同意,就無緣無故的取了它的命,這怎么說得過去呢。
又如見色、聞聲、嗅香,心一貪戀即有所取。所以說:“人非聖賢,欲持盜戒,談何容易,但也不要
知難而退。”
人物,非人及畜生物皆不可盜。更不可盜佛、法、僧物。
何謂盜佛物?
如《十誦》,偷佛舍利,《薩婆多論》盜佛像,並為淨心供養。自念云:“彼亦弟子,我亦弟子,如是之人,雖不語取,供養皆不犯罪。”若依《摩德勒伽論》云:“為轉賣活命故盜佛像舍利者,犯大重罪。”〔8〕
何謂盜法物?
如《四分律》云:“時有人盜他經卷。佛言:
佛語無價,計紙墨犯重罪。”《十誦律》云:“借他經拒逆不還,
令主生疑者,犯方便罪。”《正法念經》云:“若盜他秘方者犯重罪。”《唯識並決論》云:“暗取他經論讀乃至一句,皆犯盜竊文句罪。”《五百問事口訣》云:“不得口吹經塵,以口氣惡故。若燒故經得重罪,如燒父母,不知有罪者犯輕。”〔9〕如今有人把四眾弟子施捨的經書,拿去賣錢,你說:“該犯何罪?”
何謂盜僧物?
如《五分律》云:“貸僧物不還,計直犯罪。”又《觀佛三昧經》云:“盜僧鬘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等罪。”又《寶梁經》云:“寧啖身肉終不得用三寶物。”又依《方等經》云:“華聚菩薩雲,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又《大集經濟龍品》云:“時有諸龍得宿命心,自念過去業涕泣雨淚。來至佛前各如是言:我憶往昔,於佛法中或為俗人親屬因緣,或復聽法因緣,所有信心舍施種種花果飲食,共諸比丘依次而食。或有說言:我曾吃啖四方眾僧花果飲食。或有說言:我往
寺舍布施眾僧,或復禮拜如是吃啖,乃至七佛已來,曾作俗人有信心人,為供養故施諸花果種種飲食,比丘得已迥施於我,我得便食。由彼業緣,於地獄中,經
無量劫,大猛火中,或燒或煮,或飲洋銅,或吞鐵丸,從地獄出墮畜生中,舍畜生身生餓鬼中,如是種種備受辛苦。佛告諸龍:此之惡業與盜佛物,等無差別,比丘逆業其罪如半。然此罪報難可得脫,於賢劫中值最後佛,名曰樓至,於彼佛世罪得除滅。”
述曰:“何故盜用僧物其罪偏重耶?答曰:隨盜一物,即望十方凡聖,上至諸佛,下及凡僧,隨境無邊,還結無邊等罪,微塵尚可知數,此人罪報不可測量。所以者何?為其施主本舍一毫一粒擬供十方出家凡聖,令其食用日夜修道,不欲供俗。是以
鳴鐘一響遐邇同食,凡聖並資俱成道業,冥資施主得益無邊,惟斯福利功齊法界,招善既多獲罪寧少。今見愚迷眾生,不簡貴賤不信
三寶,苟貪福物將用資身。或食啖僧食受用花果,或騎僧雜畜將僧奴用,或借貸僧物經久不還,見僧屢索反加凌毀,或倚
官刑勢伺求僧過,如是等損具列難盡,靜思此咎豈不痛心。今惜不與者,非是慳惜不惠,為慈愍白衣慮受來苦。若當與者
非直損俗,亦罪及知事,未來生處同受其殃。”故《佛本行經》云:“一念之惡能開五不善門。一惡能燒人善根。二從惡更生惡。三為聖人所呵。四退失道果。五死入
惡道。既知不易誠為大誡。後時取受省用之也。”〔10〕
又錢物互用亦有過失。
如《寶梁寶印經》云:“佛法二物不得互用。”又《十誦律》云:“佛聽僧坊佛圖,畜使人及象馬牛羊等,各有所屬不得互用。”又《善見論》云:“佛前獻佛飯食,侍佛比丘得食,若無比丘白衣侍佛亦得食。”又《罪福決疑經》云:“初獻佛時,上中下座,必教白衣奉佛及僧,獻佛竟行與僧食不犯。若不爾者,食佛物故,千億歲墮
阿鼻地獄,
檀越不受師教,亦招前罪。若生人間,九百萬歲墮下賤處。何以故,佛物無人能評價故。”《四分律》云:“許此處乃與彼處,皆得罪也。”〔11〕
如:用放生款濟貧,用救災的錢修廟,甚至入了個人的私囊,以及許願不還,皆為錢物互用,犯盜戒。可不要輕視錢物互用的過失啊!如倓虛老法師的《影塵回憶錄》說:“有一個宦官人家,把救災款私吞,餓死了成千上萬的災民。後來修廟,大做善事功德。但他死後仍立入地獄。”〔12〕你說多可怕啊!
問:“何謂不犯耶?”答:“律有五種、皆謂無
盜心也。一與想、意謂他與也。二己
有想、謂非他物也。三糞掃想、謂無主也。四暫取想、即持還也。五親厚意、無彼此也。”
問:“何謂親厚耶?”答:“律有七法。一難作能作、二難與能與、三難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覆藏、六遭苦不捨、七貧賤不輕。能行是七法者、是善親友也。”〔13〕
有人說:“我能持淫戒。”果真如此嗎?對於一個稍有修養的人來說,決無姦污邪淫之事。
但是,你若看見一位衣著整潔的年輕女子向你微微一笑,你能不動心嗎?你若聽了一首優美的女聲獨唱,你能不
神魂飄蕩嗎?其實,一切所謂美好的東西都應捨棄。若能美色當前如畏虎狼蛇蠍,這才算具有一點修行人的清淨本色。你若心起微波,那么,你還是一個
凡夫俗子。
有人說:“我的心不動。”
請不要妄言,出言即為動心。須知男人喜歡與女人同行,女人喜歡和男人說話,乃至男女之間,親友之間,稍有一絲懷念,依戀之心,意地即不清淨。
印光法師說:“最難斷者唯淫……淫則稍知自愛者猶能制而不犯,然欲其意地清淨,了無絲毫蒂芥者,唯斷惑證真之阿羅漢方能之耳。”〔14〕
《中阿含經》說:“
薄拘羅乞食來八十年……未曾視女人面。”〔15〕
你能做得到嗎?
又《慧上菩薩經》說:“重勝王與女人一處為阿難所譏,時重勝王菩薩即自涌身住於虛空中去地四丈九尺……”〔16〕
你能做得到嗎?
我沒有這種神通。叫我如何利益眾生。
若有女人喜殺飛蟲,喜殺雞魚,我若好言相勸,講明因果,她或可
慈心不殺。我若不聞不問,她還是要殺。你說我該怎么辦?
若為自利,如《增一阿含經》所說:“亦莫與女人,往來與言語。”〔17〕
若為利他,如《瑜伽師地論》所說:“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18〕
有人說:“我不
妄語。”可是他為什麼言而無信!言而無信即是妄語。妄語之人,有時既有綺語之過,又犯了殺戒和盜戒……為什麼這么說呢?請您
自悟。
妄語即是說謊,我真不敢相信世界上還有不說謊的人呢。甚至有人能把謊言說得和真話一樣。你可曾知道,哄騙了別人就是哄騙了自己嗎?
為了個人的利益而說謊算
犯戒。為了利益眾生而說謊是開緣,不算犯戒。譬如室內有一條蚰蜒,媽媽想拍死它,在她回身取拖鞋之際,蚰蜒趁機逃脫了。你看得一清二楚,但千萬不要告訴她,告訴她即犯殺戒,哄騙她是開緣,不算犯戒。況救一微命亦勝造七級浮屠。
還有一種人膽大包天,竟敢犯
大妄語戒。何謂大妄語?應受何報?印光法師說:“又若自未斷惑,謂為斷惑,自未得道,謂為得道,名大妄語。其罪極重,命終之後,決定直墮
阿鼻地獄,永無出期。”〔19〕如此痴人,何不力懺?
酒戒往往為修行人所忽略,你可曾知道,因酒醉而致殺人、偷盜、姦污、罵人者,古往今來屢見不鮮嗎?所以說,酒戒是遮戒,遮是遮止的意思。〔20〕學佛之人,不是為了利樂有情,慎勿飲酒。
《長阿含經》說:“其飲酒者有六種失:一者失財。二者生病。三者鬥爭。四者惡名流布。五者
恚怒暴生。六者智慧日損。”〔21〕
又《梵網經》說:“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中無手。何況自飲。不得教一切人飲及一切眾生飲酒,況自飲酒。”〔22〕
如此
五戒,互相照應,
開遮持犯,了了分明。若能嚴持五戒,再能精誠持咒,即可
自利利他,利益無窮。不要說五戒難持,只須
都攝六根〔23〕,即可纖毫不犯。
大明咒
六字大明咒“
唵嘛呢叭咪吽(OM MAŅI PADME HUM)”是大慈大悲
觀世音菩薩咒,源於梵文,象徵一切諸菩薩的慈悲與加持。六字大明咒是“唵啊吽”三字的擴展,其內涵異常豐富、奧妙無窮、至高無上,蘊藏了宇宙中的大能力、大智慧、大慈悲。此咒即是觀世音菩薩的微妙本心,久遠劫前,
觀音菩薩自己就是持此咒而修行成佛的,佛名
正法明如來。
唵嘛呢叭咪吽,亦作唵麻抳缽訥銘吽,具有微妙不可思議功德,又具無量三昧
法門,一切
金剛護法天龍八部,無不喜歡擁護,若此真言,著於身,觸於手,藏於家,或書於門,皆得
逢凶化吉,遇難
呈祥,一切所求,無不滿足。
文獻索引
〔2〕、法苑珠林,〔唐〕
道世撰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8月第一版,下略,卷第八十八,第612頁。
〔3〕、信佛的基本概念,廣淨法師著,香港
佛經流通處,佛歷二五三七年印,下略,第52頁。
〔4〕、信佛的基本概念,廣淨法師著,第54頁。
〔5〕、法苑珠林,卷第七十四,第534頁。
〔6〕、大正新修大藏經,佛陀教育基金會印,1990年3月初版,下略,總卷第十七,正法念處經,卷第35,第206頁。
〔7〕、法苑珠林,卷第七十四,第535頁。
〔8〕、法苑珠林,卷第七十四,第532-533頁。
〔9〕、法苑珠林,卷第七十四,第533頁。
〔10〕、法苑珠林,卷第七十四,第533頁。
〔11〕、法苑珠林,卷第七十四,第533頁。
〔12〕、影塵回憶錄,倓虛法師著,第八章,第82-87頁。
〔13〕、盜戒釋相概略問答,弘一律師編,莆田廣化寺1987年春節印,第14-15頁。
〔15〕、大正新修大藏經,總第一卷,中阿含經卷八,第475頁。
〔16〕、
經律異相〔南朝·梁〕僧旻·寶唱等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0月第一版,卷第九,第49頁。
〔17〕、大正新修大藏經,總第二卷,
增一阿含經卷第四,第563頁。
〔18〕、瑜伽師地論,彌勒菩薩述,玄奘法師譯,佛陀教育基金會印,卷四十一,第5-6頁。
〔19〕、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四,第40頁。
〔20〕、三藏法數〔明〕釋一如撰,浙江古籍出版社,1991年2月印,第43頁。
〔21〕、法苑珠林,卷第九十三,第650頁。
〔22〕、同上。
〔23〕、淨土五經,上海佛教協會1989年版,第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