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鄉鎮企業管理局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政府主管鄉鎮企業的政府職能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鄉鎮企業管理局
- 主管單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政府
- 機構地址:伊寧市史達林街27號
- 內設機構:產業指導處、辦公室、企業管理處
機構地址
主要職責
(二)研究擬定有關發展鄉鎮企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鄉鎮企業發展戰略、規劃,制定全州鄉鎮企業發展年度計畫;參與制定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就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全州鄉鎮企業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和企業布局;組織協調鄉鎮企業組建企業集團、工貿小區建設與小城鎮建設聯動發展等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協調扶持鄉鎮企業資金的使用意見。
(五)指導自治州鄉鎮企業改革,研究制定鄉鎮企業改革規劃和方案,總結推廣鄉鎮企業改革與發展的經驗,研究提出深化鄉鎮企業改革意見和建議;指導鄉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六)負責自治州鄉鎮企業統計工作,進行鄉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
(七)組織指導自治州鄉鎮企業科技進步、教育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職業技能鑑定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引進工作;負責鄉鎮企業科技成果的申報、鑑定和推廣;積極開展鄉鎮企業理論、學術研究;指導各地鄉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工作;指導有關協會、學會工作。
(八)指導鄉鎮企業外經外貿工作,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和招商引資,發展外向型經濟;加強鄉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工作,為企業提供信息諮詢等服務工作。
(九)指導塔城、阿勒泰兩地區的鄉鎮企業工作。
(十)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農業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負責會議組織、來信來訪、秘書事務等機關日常政務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接待、保密、綜合治理等行政事務;負責鄉鎮企業系統有關資金的管理使用,指導鄉鎮企業資產管理;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計畫生育和機關後勤工作。
(二)產業指導處(政策法規處)
參與擬定鄉鎮企業的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編制鄉鎮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規劃;指導全州鄉鎮企業的產業結構調整工作;負責鄉鎮企業工貿小區建設與小城鎮建設聯動發展的相關工作;指導鄉鎮企業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配合做好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和節約能源工作;匯總編制鄉鎮企業基建項目計畫,按規定進行有關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指導鄉鎮企業信息網路建設工作;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起草有關鄉鎮企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綜合性檔案;指導鄉鎮企業的行政複議工作,開展法律諮詢服務。
(三)企業管理處
研究提出鄉鎮企業經營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導鄉鎮企業改革,引導企業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參與擬定鄉鎮企業科技進步、人才培訓及職工教育培訓的規劃、計畫及有關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鄉鎮企業統計工作,進行鄉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指導鄉鎮企業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鄉鎮企業科技進步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協調鄉鎮企業人才的培養、交流、引進使用的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鄉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各地鄉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實施“星火計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鄉鎮企業系統的科技開發、科技成果的推廣,新技術、新產品的鑑定和獎勵工作;組織指導鄉鎮企業科技教育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鎮企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組織協調鄉鎮企業產品的創優、評優,引導鄉鎮企業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指導鄉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鄉鎮企業協會、學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