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康熙二十八年(1689),初授
理藩院筆帖式。康熙四十三年(1704),遷
內閣中書。康熙四十四年(1705),授理藩院
員外郎。康熙五十二年(1713),任右翼監督。康熙五十八年(1719),任
滸墅關監督。
雍正帝即位,命協辦
理藩院侍郎,旋擢
監察御史。莽鵠立精繪事,令恭繪康熙帝御容。雍正元年(1723),擢入滿洲鑲黃旗,以本族別編
佐領,俾莽鵠立世管。出巡
長蘆鹽政,疏言:“長蘆諸商行鹽地,有額引不能銷者,有額外多銷者。請通融運銷,量增引目。”從之。
雍正二年(1724),疏請元年積引寬限分銷,部議不允,再疏請,特許之。又疏言:“山東加增引目,州縣多寡不均。請減多增寡,以蘇商困。”又疏言:“增復引目,視現辦商人按名均分。”上允之。
雍正三年(1725),疏言:“山東灶丁,遵康熙五十二年恩詔,審丁不加賦。”下部議行。又疏請清察灶地,敕直隸、山東督撫遣員清丈。遷
大理寺卿,再遷
兵部侍郎,領鹽政如故。
天津改衛為州,初議隸河間府。莽鵠立請改為
直隸州,以
武清、
靜海、
青縣屬焉。並丁入地議起,莽鵠立以山東灶丁丁多地少,請以其半入地,其半仍按丁徵賦。下部議,從之。
雍正四年(1726),以御史
顧琮巡視鹽政,仍命莽鵠立監理。尋調
禮部,令與顧琮監造天津水師營房,工久未竣,上以責莽鵠立不早察,調
刑部,召還京。
雍正五年(1727),復調禮部,仍署長蘆鹽政。授
甘肅巡撫。
雍正七年(1729),擢正藍旗蒙古
都統。雍正八年(1730),命協同辦理直隸水利營田。雍正九年(1731)七月,署
步軍統領。雍正十年(1732),調鑲白旗滿洲都統,兼管
火器營。
雍正十三年(1735),與都統、襲英誠公豐盛額並命辦理軍機事務。
乾隆帝即位,改設總理事務處,莽鵠立與豐盛額罷直回本任。尋署
工部尚書,又調正藍旗滿洲都統。
乾隆元年(1736),卒,賜祭葬,謚勤敏。
家族成員
祖父:莽吉圖,崇德三年(1638),從
睿親王多爾袞伐明,過
北京,徇
山東,屢敗敵兵,克
威縣。崇德六年(1641),圍
錦州,擊敗松山、杏山兵,擊敗
洪承疇援兵。順治元年(1644),入關逐
李自成至
慶都,敘功授
騎都尉,累晉世職為二等
輕車都尉。順治十四年(1657),由
參領擢正藍旗滿洲
副都統。順治十五年(1658),從征南明桂王
朱由榔於雲南。順治十七年(1660),凱旋,追論在軍勘鞫
磨盤山敗績事,誤坐
前鋒統領瑚哩布等罪,革一
雲騎尉,降三等輕車都尉。順治十八年(1661)十二月,以征雲南時手受炮傷,解副都統任。康熙十五年(1676)卒。
藝術風格
莽鵠立工西法寫真,不施墨骨,純以渲染皴擦而成,神情酷肖。嘗奉命寫清聖祖御容。
傳世作品
莽鵠立傳世作品有《允禮小像》軸,絹本,設色,縱287厘米,橫171厘米(允禮為康熙皇帝第十七子,封果親王,別號春和主人,善書畫),此圖為莽鵠立寫照,
蔣廷錫補景,人物面部用線勾出五官後,用赭色多次暈染,鬚髮眉毛分出濃淡,具有立體感和質感。衣紋、梧桐、翠竹、月季等用勾勒填色法,用筆工整細膩,設色艷麗,署款:“果親王御照,都統兼藩院侍郎莽鵠立謹寫。”“蔣廷錫謹補景。”現藏
故宮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