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總結實踐經驗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作出新的概括:“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把社會主義制度和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顯著優勢。”能否堅持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能否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成為衡量黨先進性的試金石。全世界任何國家都沒有統一的科學評價體系和考量體系,對社會生產力水平做出考量,多數以生產力的三大要素(生產者、生產工具和生產對象)作為生產力水平標誌,予以巨觀判斷,或以科學技術的發展與創新為社會生產力發展重要標誌,予以初步判斷。鑒於這種現狀和促進中國生產力發展的實際需要,中國生產力學會以社會生產力水平是整個社會中所有生產單位(包括企業、生產集體和個人)的生產力水平的平均為認識基礎,綜合生產力範疇的內涵與外延,以及中國經濟轉型和創新驅動過程中,企業既是轉型升級和創新驅動的主體,也是中國實施標準的主體,選擇以企業生產力和競爭力水平作為當前社會生產力的集中體現,牽頭聯合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機構起草了該標準。
編制進程
2018年1月9日,國家標準計畫《企業生產力評價規範》(20173912-T-42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國生產力學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提出,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執行及歸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主管。
2021年11月26日,國家標準《企業生產力評價規範》(GB/T 40958-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
2022年6月1日,國家標準《企業生產力評價規範》(GB/T 40958-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生產力學會、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北京標圓認證中心、北京東淼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標圓認證技術有限公司、雙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標準化研究院、神美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和耀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劉春卉、張兵、李愛仙、董莉、王進才、沈崇文、柴永森、段文華、張鵬、孫宇寧、石偉傑、李曉、張林安、旻蘇、於鋼、任曉曄、任艷琴、孟超。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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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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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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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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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評價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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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評價指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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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評價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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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評價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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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評價監督與質量保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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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評價結果的公開與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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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文檔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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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規範性)基本指標名稱及權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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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規範性)評議指標名稱及權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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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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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企業生產力評價規範》(GB/T 40958-2021)規定了企業生產力評價的原則、指標、方法、流程、監督與質量保證、結果的使用和文檔管理等的要求。該物種適用於各類行業和各種規模的企業開展生產力評價。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國家標準《企業生產力評價規範》(GB/T 40958-2021)作為中國國內首個從企業生產力評價角度制定的基礎通用國家標準,解決了社會各界關注的企業生產力無統一規範和科學的評價方法標準的緊迫問題,有助於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促進企業健康、高效、可持續發展及品牌建設。有助於促進地方政府和國家相關部門制定推進經濟轉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產業轉型升級政策。有助於保障和指引企業貫徹“五大發展理念”,對於最佳化社會生產力,促進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該標準對中國企業生產力進行標準考量,是促進社會生產力科學發展的重要抓手,能夠為地方政府和國家相關部門制定推進經濟轉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產業轉型升級政策提供標準參考依據,對於國家標準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戰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