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學校為基礎課程開發

以學校為基礎課程開發是由學校自己開發課程,並作出有關課程的計畫、編制、實施、評價等決策的課程開發活動。始於 20 世紀 70 年代中期。針對集權型課程開發的不足,強調基層自主控制課程和教師參與。此類課程開發的範圍、程度不同。小至教師小組或個人對現有課程內容作出局部變動;大至囊括學校應盡職責的各方面教育活動,如學校教育和教學的組織、教師的在職培訓體制、教育經費、學校與社區的關係等等。

一般是對學校課程作整體規劃或更新,選擇新的課程材料,設計新課程並付諸實施,開展課程評價等。此類課程開發的前提是,學校組織具有明確的辦學目標和一定程度的自治權,沒有過多的外來行政干預;教師具備改進課程的共同願望和進行課程開發所必需的技能;讓更多的人參與課程決策,兼顧社區的需要、家長的期望、學生的興趣和傾向;具備課程開發所必需的人、財、物資源和充分的時間。此類課程的優點是能反映學校面臨的各種挑戰,靈活並切合需要;能調動教師的積極性, 改善教學質量,並使課程材料得到合理使用;易引起學生興趣;家長有了影響學校課程的權力和機會。其弊端是課程質量難以保證。首先,教師的專業準備不充分,大多數教師所受的職業訓練是實施教學活動,不具備構建課程的能力;其次,各學校辦學條件和所處環境不同,必然帶來學校間辦學質量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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