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代理風險是指在資產
所有權和
經營權分離的狀態下,由於
委託人與
代理人在目標、動機、利益、權利、責任等方面存在著差異,委託人具有因將資產的
支配權和
使用權轉讓給代理人後可能遭受利益損失的風險。
類型
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
一.是代理人可能缺乏代理資格;
二.是委託人和代理人的目標不一致;
三.是委託人缺乏監督代理人行為的動力;
四.是代理人經營不規範。
國企代理風險
代理風險是委託代理的產物, 企業的委託代理的關鍵問題就是如何約束
代理人的行為、防範因代理人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的問題, 國有企業也不例外。所謂國有企業的代理風險是指國有企業代理人即經營者為了自己的目標而背離企業、國家或委託人的利益, 不認真行使代理人的職責, 甚至損害國家利益、導致國有企業
經濟效益下降、
國有資產流失的一種風險。
原因分析
分析代理風險產生的原因, 既有制度上的原因,又有客觀環境上的原因, 還有個人主觀動機上的原因, 而且這些因素有時會交織在一起。
1 、兩權分離。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是代理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代理者經營的不是自己的資產,不承擔資產經營的風險, 與委託人在利益上、對待風險的態度上等多方面存在不均衡性, 因而產生各種代理風險也就在所難免。
2 、信息不對稱和控制成本。經邦諮詢薛中行老師認為,信息不對稱和控制成本是代理風險產生的客觀環境原因, 也是產生代理風險最主要的原因。委託人在與代理人簽訂委託代理契約時, 由於對代理人本身所具有的素質、能力和知識等並不清楚, 因而存在外生性不對稱信息;代理人在簽訂了委託代理契約後如何來經營和管理企業, 其工作是否努力, 是否能以委託人的利益為目的經營企業的資產, 是否有損害委託人利益的行為, 委託人是無法完全控制和驗證的, 因而存在內在性不對稱信息。具有機會主義傾向的代理人會利用這種信息的不對稱性儘量規避風險, 為自己謀求儘可能大的利益, 並將契約行為的成本歸結到他方身上。委託人除了通過設計較好的契約來減少信息的不對稱性外, 還必須對代理人進行控制和監督,但這需要花費相當昂貴的代價和成本。
3 、追求個人效用最大化。追求個人效用最大化是代理風險產生的個人動機和主觀原因。代理人會利用對企業資產的控制權和經營權追求個人效用的最大化, 包括作為“經濟人” 對物質利益的追求和作為“社會人” 對其他效用的追求。如果監控機制不健全的話, 就可能導致代理風險的產生。
4 、監督機制、激勵機制、信用機制的不健全。機制的不健全是代理風險產生的制度原因。監督機制、激勵機制需要委託人在長期的企業運作過程中根據企業特點、經營目標和管理環境等精心設計和不斷完善;而信用機制則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建立完善的信用評估和控制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