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監護,法學通用術語。指對行為能力(如未成年人)或限制行為能力(如精神病患者)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的監督和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身監護
- 性質:法學通用術語
- 學科:法學
- 解釋:指對行為能力(如未成年人)或限制行為能力(如精神病患者)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的監督和保護
人身監護,法學通用術語。指對行為能力(如未成年人)或限制行為能力(如精神病患者)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的監督和保護。
人身監護,法學通用術語。指對行為能力(如未成年人)或限制行為能力(如精神病患者)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的監督和保護。解釋在伊斯蘭教法中,分為人身監護、婚姻監護、財產監護。教法規定,15歲以下為未成年者,幼年時期...
監護,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民事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履行監護職責的人稱為監護人,受到監督和保護的人是被監護人。早在古羅馬的《十二銅表法》里就有關於為浪費人和精神病人...
監護制度簡介 指對未成年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享有監護權利,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人稱為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
監護權(guardianship)是監護人對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是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實施管理和保護的法律...
未成年人監護制度是指對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中國分類 (一)父母監護 結合《民法通則》第16條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3條來看,父母是未成年人第一順序的監護人,除非死亡、喪失監護...
監護職責,是指監護人依法承擔的監護義務。包括:(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以保證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精神病人的康復及生活。(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除非是為了被監護...
監護是指對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監督和保護職責的人,稱為監護人;被監督、保護的人,稱為被監護人。定義 監護是指對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於無人保護...
多參數監護儀能為醫學臨床診斷提供重要的病人信息,通過各種功能模組,可實時檢測人體的心電信號、心率、血氧飽和度、血壓、呼吸頻率和體溫等重要參數,實現對各參數的監督報警。信息存儲和傳輸,是一種監護病人的重要設備。工作原理 攜帶型...
(1)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根據本條例所委任的監護人,除充任有關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人外,更有監護該未成年人產業的監護人的一切權利、權力及職責,尤其有權以其個人名義,為該未成年人的利益而接收及追討該未成年人有權接收或...
《我國未成年人監護制度的理論與實踐》是2017年2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林艷琴。內容簡介 監護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和財產等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照顧、管理、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最初監護的作用主要...
委託監護的成立並不成為新監護關係開始的原因。委託監護具有以下特徵:(一)委託監護的成立應以監護人與受託人之間達成明示或默示的代為履行監護職責的合意為基礎 因監護職責的履行直接關係到被監護人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故法律對...
兒童監護 (Childhood Montor )指依照法律規定對兒童的人身安全、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的監督和保護。監護的實質是監護人以受監護人的名義進行活動,以監護人的行為為受監護人取得權利和承擔義務。按照慣例,其當然法定監護人是父母,如無...
按照中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監護是監護人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實行的監督和保護。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監護人應依法履行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
身份權是權利主體因一定的地位和資格而產生的權利,它隨著當事人之間互相存在的蓽種身份關係而存在,也隨著這種身份關係的消滅而消滅,主要包括親權、監護權、繼承權、著作權等。含義 人身相聯繫或不可分離的沒有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亦稱...
目前,我國《民法總則》已經實施,其對成年人監護制度有所修改和補充,但是為了進一步實現現代成年人監護制度的立法理念,更好地保障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和財產利益,我國還有待在《民法總則》之司法解釋及編纂“...
未成年人監護公約是1902年6月12日訂于海牙,截至1960年止,成員國有德國、奧地利、比利時等12國。共13條。對未成年人監護的設定及其法律適用,監護期限依未成年人本國法,監護管理的範圍包括未成年人的人身及其全部財產,公約適用的範圍...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依據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於無人保護...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
第六條監護管理的範圍包括未成年人的人身及其全部財產,不論其財產在何處。前款規定,對於不動產所在地法置不動產於特別土地制之下者,得認為例外。第七條在設定監護前或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外國未成年人的人身和利益,該未成年人...
《意見》明確,貫徹實施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依法、及時、有效保護受害人原則,堅持保護當事人隱私原則,堅持尊重受害人真實意願原則。(二)更加注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 民法典針對監護、收養...
第三十條 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定確定監護人。協定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
《工作指引》明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主體為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公婆、岳父母、兒媳、女婿。家庭成員以外具有監護、撫養、扶養、寄養、同居...
監護人責任保險是指由被保險人(學校或家長)的監護對象(被監護人)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保險責任 (一)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監護人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是:...
就實體法而言,作者提出在婚姻家庭法中細化監護具體內容,或者在不改變現有立法的前提下通過司法解釋等途徑完善我國現有監護制度的不足,包括採取列舉式為主、概括式為輔的方式明確未成年人監護和成年人監護的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的具體內容;...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未成年人開拆、查閱;(二)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進行檢查;(三)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第五章 網路保護 第六十四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
如何做好未成年人隱私安全與監護人對人身安全保護的平衡?目前,業內較為被認可的做法是,設計雙端授權等功能,如由家長發起對手錶的自動接通請求,需要孩子在手錶端確認才能開啟,充分尊重孩子的隱私權;手錶定位功能默認需要家長端授權、...
第十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第十一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接受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提供的親職教育指導,學習正確的...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安全”,是指未成年人的生命、身體的人身安全。第三條 未成年人的安全保護貫徹預防為主,教育和保護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 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