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費

人身保險費是指保險契約訂立後,投保人根據約定的費率向保險人支付的作為獲保險保障的對價費用。保險費通常由投保人交納,但也可由任何第三人支付。保險費的支付分為一次交付與分期交付兩種。通常保險費約定一次交付的,契約於交費後生效,約定分期交付的,第一期保險費應於契約生效前交付,陸續到期的保險費應於約定之日交付。人壽保險契約一般規定有交費寬限期,契約在此期內仍然有效,寬限期多為一個月,仍逾期不交費,除契約另有約定的,保險契約喪失效力。

保險費的支付分為一次交付與分期交付兩種。通常保險費約定一次交付的,契約於交費後生效,約定分期交付的,第一期保險費應於契約生效前交付,陸續到期的保險費應於約定之日交付。人壽保險契約一般規定有交費寬限期,契約在此期內仍然有效,寬限期多為一個月,仍逾期不交費,除契約另有約定的,保險契約喪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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