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保險費是投保人為轉移風險、取得保險人在約定責任範圍內所承擔的賠償(或給付)責任而交付的費用;也是保險人為承擔約定的保險責任而向投保人收取的費用。保險費是建立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也是保險人履行義務的經濟基礎。
計算保險費的影響因素有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及保險期限,以上三個因素均與保險費成正比關係,即保險金額越大,保險費率越高,或保險期限越長,則應繳納的保險費就越多。其中任何一個因素的變化,都會引起保險費的增減變動。保險金額單位一般為1000元或100元,所以保險費率通常用千分率或百分率來表示。
保險費率一般由純費率和附加費率兩部分組成。習慣上,將由純費率和附加費率兩部分組成的費率稱為毛費率。純費率也稱淨費率,是保險費率的主要部分,它是根據損失機率確定的。按純費率收取的保險費叫純保費,用於保險事故發生後對被保險人進行賠償和給付。附加費率是保險費率的次要部分,按照附加費率收取的保險費叫附加保費。它是以保險人的營業費用為基礎計算的,用於保險人的業務費用支出、手續費支出以及提供部分保險利潤等。
費率構成
純保險
保險額
損失率+穩定係數:(保險額損失率=保險賠款總額/總
保險金額×1000‰)
附加
(保險業務經營的各項費用+適當的利潤)/純保險收入總額
基本原則
不同的保險產品有不一樣的保險費率,保險費率的厘定工作由保險公司來完成,再通過中國保監會的批准。保險費率的厘定要根據哪五大原則呢?保險人在厘定費率時要貫徹權利與義務相等的原則,具體而言,釐訂
保險費率的基本原則為充分、公平、合理、穩定靈活以及促進防損原則。
充分性
公平性
指一方面
保費收入必須與預期的支付相對稱;另—方面
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保費應與其所獲得的保險權利相一致,保費的多寡應與保險的種類、
保險期限、
保險金額、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等相對稱,風險性質相同的被保險人應承擔相同的
保險費率,風險性質不同的被保險人,則應承擔有差別的保險費率。
合理性
指
保險費率應儘可能合理,不可因保險費率過高而使
保險人獲得超額利潤。
穩定靈活
指
保險費率應當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穩定,以保證
保險公司的信譽;同時,也要隨著風險的變化、
保險責任的變化和市場需求等因素的變化而調整,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促進防損
指
保險費率的制定有利於促進
被保險人加強防災防損,對防災工作做得好的被保險人降低其費率;對無損或損失少的被保險人,實行優惠費率;而對防災防損工作做得差的被保險人實行高費率或續保加費。
一般方法
實務中確定
保險費率的方法主要有
觀察法、分類法和增減法。
觀察法
觀察法又被稱為個別法或判斷法,它就某一被保危險單獨厘定出費率,在厘定費率的過程中
保險人主要依據自己的判斷。之所以採用觀察法,是因為
保險標的的數量太少,無法獲得充足的統計資料來確定費率。
分類法
分類法是指將性質相同的風險,分別歸類,而對同一類各
風險單位,根據它們共同的
損失機率,訂出相同的
保險費率。在分類時應注意每類中所有各單位的風險性質是否相同,以及在適當的長期中,其損失經驗是否一致,以保證費率的精確度。
分類費率確定之後,經過一定時期,如與實際經驗有所出入,則應進行調整,其調整公式為:
其中,M—調整因素,即保險費應調整的百分比;A—實際損失比率;E—
預期損失比率;C—信賴因素。對於許多具體業務來說,費率的調整比費率的計算更重要。採用上面的公式來決定費率調整的百分比,關鍵在於確定信賴因素C的大小。信賴因素的大小,表示經驗期間所取得的數據的可信賴程度。客觀地確定信賴因素的大小,也是非壽險
精算的內容之一。
增減法
增減法是指在同一費率類別中,根據
投保人的或投保標的的情況給以變動的費率。其變動或基於在
保險期間的實際損失經驗,或基於其預想的損失經驗,或同時以兩者為基礎。增減法在實施中又有表定法、經驗法、追溯法、折扣法等多種形式。
1、表定法
表定法以每一
危險單位為計算依據,在基本費率的基礎之上,參考標的物的顯著危險因素來確定費率。表定法的優點在於:1)能夠促進防災防損。若
被保險人的防災防損意識不強,可能會面臨較高的
保險費率,為了改變這一狀況,被保險人將主動減少有關危險因素。2)適用性較強。表定法可適用於任何大小的危險單位,而經驗法和追溯法不能做到這一點。其缺點主要是使用該法成本太高,保險機構為了詳細了解被保險人的情況,經常要支付大量營業費用。另外,該法只注重物質或有形的因素而忽視了人的因素,這是片面的。
2、經驗法
該方法是根據被保險人過去的損失記錄,對按分類法計算的費率加以增減,但當年的
保費率並不受當年經驗的影響,而是以過去數年的平均損失,來修訂未來年份的
保險費率。經驗法的理論基礎是:凡能影響將來的危險因素,必已影響過去的
投保人的經驗。其計算公式如:
其中,M—保險費率調整的百分比,A—經驗時期
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E—被保險人適用某分類時的
預期損失,C—信賴因素,T—趨勢因素(考慮平均
賠償金額支出趨勢及
物價指數的變動)。經驗法的優點是,在決定被保險人的保費時,已考慮到若干具體影響因素,而表定法只給出了物質因素,沒有包括非物質因素。與表定法相比,經驗法更能全面地顧及到影響危險的各項因素。經驗法主要套用於
汽車保險、公共
責任保險、盜竊保險等。
3、追溯法
該法是依據
保險期間的損失為基礎來調整費率的。
投保人起初以其他方法(如表定法或經驗法)確定的費率購買
保單,而在保險期屆滿後,再依照本法最後確定
保費。如果實際損失大,繳付的保費就多;實際損失小,繳付的保費就少。追溯
保險費的計算公式是
其中,RP—計算所得的追溯保險費;BP—基本保險費;L—實際
損失金額,LCF—損失調整因子(其數值大於1);TM— 稅收係數。基本保險費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用於支付與理賠有關的各種費用,一部分用於彌補超過最大保險費的損失額。基本保費經常為標準保險費的某一百分比。損失調整係數將隨著損失變動而變動的費用考慮在內,稅收係數則是一個將稅收因素考慮在
保費之內的數字。追溯法的計算方法不止一種,它視具體情況而定,追溯法計算複雜,其套用範圍不廣,僅局限於少數大規模
投保人。
市場化
保險費率市場化是什麼意思呢?保險費率市場化過程是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保險市場也會因此發生複雜的變化,監管部門不再制定保險費率,而由保險公司依照一定的原則和程式自訂費率。
保險費率是保險供給和保險需求之間交易的價格,是保險產品價格的反映。從國外保險市場看,保險費率可分為三種:即法定保險費率、公定保險費率、市場保險費率。保險費率市場化是指通過市場機制和價格規律來有效地配置保險資源,因此,它多指市場保險費率。保險費率市場化的前提條件是將條款和費率制定權下放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市場的供給和需求關係來制定費率。
保險費率市場化實際上就是讓保險產品的價格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利用費率槓桿調控保險供需關係,提高保險交易的效率性。保險費率市場化包括費率決定、費率傳導、費率結構、費率管理、費率機制、資金價格、勞動力價格等要素的市場化。保險費率作為經濟槓桿在保險業務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巨觀上,保險費率能夠調節保險的供給和需求關係,微觀上,能夠改變個人和企業的行為偏好。
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需要建立健全完整的保險市場組織體系,將保險市場、再保險市場、保險中介市場的建設與建立新的保險費率調節傳導機制有機結合起來,並整體推進,同時,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要求保險公司進行體制改革以適應市場化改革的需要,構造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的良好微觀經濟基礎。目前除保險市場已經初具規模,再保險市場和保險中介市場需要加快建立,進而形成完整、有效、互動、靈敏的保險市場體系。
區別聯繫
保險費是指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時,根據其投保時所訂的保險費率,向保險人交付的費用。保險費率是指按
保險金額計算保險費的比例。
保險費是指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時,根據其投保時所訂的保險費率,向保險人交付的費用。當保險財產遭受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
部分損失,或
人身保險中人身發生意外時,
保險人均要付給
保險金。保險費由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和
保險期限構成。保險費的數額同保險金額的大小、保險費率的高低和保險期限的長短成正比,即保險金額越大,保險費率越高,保險期限越長,則保險費也就越多。交納保險費是被保險人的義務。如被保險人不按期交納保險費,在自願保險中,則
保險契約失效;在強制保險中,就要附加一定數額的滯納金。交納
保險費一般有4種方式:一次交納、按年交納、按季交納、按月交納。
保險費率是指按保險金額計算保險費的比例。以
財產保險為例,它是根據
保險標的的種類,危險可能性的大小,存放地點的好壞,可能造成損失的程度以及保險期限等條件來考慮的。計算保險費率的
保險金額單位一般以每千元為單位,即每千元保險金額應交多少保險費,通常以‰來表示。保險費率由
純費率和附加費率兩個部分組成。這兩部分費率相加叫做毛費率,即為
保險人向
被保險人計收保險費的費率。
當您支付保險費時,您是否留意過,您所交的保險費是您所買保險的合法價格嗎?您在買保險時有沒有像買商品那樣復過秤?事實上,個別
保險公司超過規定標準多收客戶保險費的現象在一些地方也曾發生過。
目前,我國已開辦的保險種類達幾百種之多,每一險種都有各自的
保險條款和費率標準,而根據《
保險法》規定,保險條款和費率的制訂須通過人民銀行批准,保險公司不得擅自更改、制定保險條款和
保險費率。因此,您在向保險公司投保時,首先要向保險公司索取您所買險種的保險條款和費率規章,並加以仔細閱讀,特別是要了解一下該險種的保險費率,看是否與人民銀行批准的保險費率相吻合。倘若您發現保險公司多收了您的保險費或對該保險費率有懷疑時,您可向人民銀行反映,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