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強國建設

交通強國建設

交通是興國之要、強國之基。2019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明確從2021年到本世紀中葉,我國將分兩個階段推進交通強國建設。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強國,形成三張交通網、兩個交通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強國建設
  • 印發時間:2019年9月19日
  • 發布單位:中共中央、國務院
政策規劃,資金保障,試點地區,新聞發布,單位名單,試點高校,相關影響,

政策規劃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交通強國建設綱要》。
2019年12月2日公布的《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分地區、分主題、分批次開展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擬通過1至2年時間,取得試點任務的階段性成果,用3至5年時間取得相對完善的系統性成果,培育若干在交通強國建設中具有引領示範作用的試點項目,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成果,出台一批政策規劃、標準規範等,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培養一批高素質專業化的交通人才,在交通強國建設試點領域實現率先突破。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是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緊要之年。江蘇、浙江等多地公布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實施方案,一大波投資千億元級別的“超級工程”將加速推進。值得注意的是,在加快傳統交通投資項目建設的同時,交通新基建也駛入“快車道”,充電樁、智慧交通項目成為地方抓緊布局的要地,形成發展的新動能。各試點地區施工圖敲定,交通強國建設“新老並進”。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構建現代化高質量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支撐現代化經濟體系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編制本規劃綱要。規劃期為2021至2035年,遠景展望到本世紀中葉。

資金保障

交通強國建設的推進,離不開資金的支持。作為《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的附屬檔案,《交通強國建設試點任務領域》明確,推進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探索按融資需求確定收費公路專項債券額度的方法以及收費公路長期專項債券制度;推廣運用PPP模式;建立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資金保障協同機制,防範和化解交通運輸領域隱性債務風險。

試點地區

新聞發布

2019年12月9日,交通運輸部召開“加快推進交通強國建設”新聞發布會。河北雄安新區、浙江省、重慶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13個地區成為第一批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地區。

單位名單

交通運輸部關於公布第一批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單位的通知
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經研究,決定開展第一批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意河北雄安新區、遼寧省、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貴州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深圳市開展第一批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力爭用1—2年時間取得試點任務的階段性成果,用3—5年時間取得相對完善的系統性成果,打造一批先行先試典型樣板,並在全國範圍內有序推廣。
二、試點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試點工作要求,聚焦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重點任務,圍繞重點領域、優勢領域、急需領域或關鍵環節,大膽創新、積極探索,牽頭組織地方鐵路、民航、郵政等相關部門和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抓緊完善試點實施方案和試點任務申請書。預期成果要具備一定的行業領先地位和特色,確保預期成果可量化、可考核,形成良好的示範效應。
試點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請於2019年10月31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送交通運輸部(3份紙質材料,1份電子光碟)。聯繫人及電話:交通運輸部綜合規劃司左天立、劉東,(詳見參考連結交通部官網)
交通運輸部
2019年10月15日

試點高校

相關影響

智慧交通市場龐大,我國的高速公路發展、城市化進程等使得在ETC、電子停車指引、電子自助付費等、智慧路側停車、智慧停車場立體停車庫共享停車、新能源充電樁等方面具有巨大需求,中國智慧交通建設已經是蓄勢待發,有的則已經駛入“快車道”。2020年智慧交通將在基礎設施智慧型化、生產組織智慧型化、運輸服務智慧型化、決策監管智慧型化方面取得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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