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五指山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科技、外國專家、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的管理規定、工作機制和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五指山市推進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科技、外國專家、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統籌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全市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創新能力建設。
(三)研究提出最佳化配置全市科技資源的政策和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擬訂全市科技創新基地、平台發展計畫並監督實施。
(四)指導區域創新發展、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協調服務國家、省科技計畫項目落地五指山。
(五)組織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計畫、政策和措施。
(六)組織擬訂全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動科技與金融的結合,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會同有關部門促進技術服務貿易工作;推進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科技統計工作。
(七)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與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九)負責完善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信息服務系統及聯繫渠道。
(十)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負責協調各工業和信息產業行業發展和管理,規範行業行為。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電子政務發展。
(十二)負責認真實施網路強國、大數據、“網際網路+”行動,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推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衛星導航、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十三)負責依法對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管,監督網路之間互聯互通,保障公平競爭。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十五)負責管理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資質審查認證和任務登記,按職責許可權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預測。
(十六)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五指山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公文處理、信息、保密、督查、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社會綜合治理、部門預算及財政資金轉移支付等工作。承辦市人大、市政協定案提案;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紀檢、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幹部培訓工作;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二)科技崗。負責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科技、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工作機制和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配置全市科技資源的政策和建議;指導區域創新發展、協同創新能力建設,監督實施全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推動科技與金融的結合、科研誠信建設,配合落實科技報告制度;貫徹落實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的規劃和政策;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協調科技人才建設、管理、評價相關工作;推動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工作。
(三)工業崗。負責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經濟的管理規定、工作機制和發展計畫;完善全市工業服務系統及聯繫渠道;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負責協調各工業行業發展和管理,規範行業行為;監測分析相關行業經濟運行態勢,研究提出行業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建議;普及和宣傳節能知識,指導和培訓用能單位合理用能節能。
(四)信息化推進崗。負責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化的管理規定、工作機制和發展計畫;指導全市信息產業發展工作;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以及全市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電子政務發展;實施網路強國、大數據、“網際網路+”行動,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推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衛星導航、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依法對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管,監督網路之間互聯互通,保障公平競爭。
(五)地震崗。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管理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資質審查認證和任務登記,按職責許可權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預測。
所獲榮譽
2022年9月15日,入選全國科技管理系統先進集體擬正式推薦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