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建設“共享農莊”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五指山市建設“共享農莊”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是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5月29日印發的方案。

2021年1月18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印發《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五指山市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通知》,公布《五指山市建設“共享農莊”專項工作實施方案》(五府〔2018〕37號)保留,行政規範性檔案繼續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指山市建設“共享農莊”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8年5月29日
  • 發布單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印發通知,方案全文,

印發通知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五指山市建設“共享農莊”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五指山市建設“共享農莊”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四屆市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方案全文

五指山市建設“共享農莊”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百鎮千村建設、全域旅遊、脫貧攻堅、打造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王牌”等決策部署,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以發展共享農莊為抓手建設美麗鄉村的指導意見》(瓊府〔2017〕65號),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農業分享經濟,支持有條件的村莊、農場、基地加強基礎設施、產業支撐、公共服務、環境風貌建設,實現農村生產生活生態“三生同步”、一二三產業“三產融合”、農業文化旅遊“三位一體”,積極探索推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新模式、新業態、新路徑,發展以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充分涵蓋農民利益的經濟組織形式為主要載體,以各類資本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業為建設運營主體,讓農民充分參與和受益,集循環農業、創意農業、農事體驗於一體,以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等信息技術為支撐,以農業和民宿共享為主要特徵的“共享農莊”。通過發展“共享農莊”,使農民轉變成為股民、農房轉變成為客房、農產品現貨轉變成為期貨、消費者轉變成為投資者,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增美。
(二)建設原則
1.堅持以農為本。堅持農地農用,突出農業特色,發展現代農業,促進產業融合,挖掘農業多元屬性,拓寬非農功能,實現“農旅文”深度融合,以農促旅、以旅強農、以文創促銷售樹品牌。保持農村田園風光,留住鄉愁,保護好青山綠水,實現生態可持續。著力構建企業、合作社和農民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戶參與建設經營農莊,使農戶獲得地租、勞務、入股分紅、品牌溢價等多種收入。
2.堅持規劃管控。在符合我市“多規合一”總體規劃和不突破生態保護紅線、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的前提下,將農莊建設納入村莊建設規劃內容,逢建必報,強化農莊民宿(客棧)建設的體量、高度和風貌管控,民宿(客棧)不能超過三層,充分體現五指山地域特色。嚴禁以農莊建設為名違法違規開發房地產或建設私人莊園會所。
3.堅持市場主導。按照政府引導、企業參與、市場化運作的要求,創新發展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務手段,全面激活市場、激活要素、激活主體,調動多元化主體共同發展“共享農莊”的積極性。
4.堅持資源共享。把農莊建設與全域旅遊、百鎮千村建設以及休閒農業示範點、鄉村旅遊示範點、現代農業示範基地建設相結合,統籌推進。積極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將農莊整體經營與個體經營相結合,實現資源互補共享。
5.堅持助力脫貧。把發展“共享農莊”和脫貧攻堅緊密結合起來,優先在自然環境良好的貧困村特別是少數民族貧困村發展“共享農莊”,形成貧困戶與經營主體利益共同體,通過土地入股、出租、在農莊務工等方式增加貧困戶收入。探索運用“共享農莊”理念開展生態移民扶貧。
6.堅持綠色理念。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的理念,保護鄉村好風光,美化山水林田湖,打造田園綠色美,防止農村變成城市的縮小版。
7.堅持彰顯文化。精心創意設計,提升品味格調,多種形式挖掘利用展示五指山村落文化、特色民居、紅色文化、黎苗文化、農耕文化等,體現五指山地域風情人文之美,打造“當代精品、後世文物”。
二、發展目標
按照“兩年有起色、三年見成效、五年成體系”的總體安排,試點先行,循序漸進,分年度推進。2018年我市計畫建設3個試點共享農莊,分別為五指山雨林茶鄉共享農莊(項目建設單位為五指山妙自然旅遊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和五指山妙自然茶業有限公司)、五指山水滿茶香沃凡有機農莊(建設單位為五指山椰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五指山永忠村黎寶共享農莊(項目建設單位為五指山盛富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和五指山萬家寶科技有限公司),以這三個試點為基礎,成熟一個推出一個,爭取到2022年底在我市創建8個以上可持續、可借鑑、可推廣的產業特色鮮明、要素高度聚集、設施裝備先進、生產方式綠色、經濟效益顯著、運行管理規範、輻射帶動有力的“共享農莊”。
三、建設內容及實施步驟
(一)建設內容
建設各具特色的“共享農莊”。針對不同類型的目標消費群體,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建設“共享農莊”,農莊類型可按主要功能分為產品訂製型、休閒養生型、投資回報型、扶貧濟困型、文化創意型五類,每一類可以單獨打造,也可以交叉、融合打造。
1.產品訂製型。以個人訂製和團購訂製等形式,為消費者提供海南熱帶特色農產品認養、直供等訂製服務。對消費者認養的農作物建立檔案,佩戴標識,嚴格按照約定標準進行生產,並確保消費者可現場或以視頻等方式實時查看生長情況。產品成熟後,按照消費者的要求進行個性化包裝、處置,既可以配送到指定地點,也可以進行代銷,將銷售收入返還消費者。鼓勵省外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菜籃子集團、酒店、企業、學校等機構在我市直接投資“共享農莊”,建立海南產地與內地消費者之間穩定的直銷關係,推動解決我市農產品價格波動大、滯銷等問題。
2.休閒養生型。鼓勵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閒農房和宅基地,發展特色民宿客棧,吸引消費者特別是“候鳥”人群前往農莊休閒養生度假,為美麗鄉村提供產業支撐,使農莊和美麗鄉村成為既有“面子”、又有“里子”的田園綜合體。打造“民宿+農地”休閒養生產品,將農莊農地按一定面積或農作物按一定數量分塊,把經營權租賃給“候鳥”人群、城市居民,用於農業生產或農事體驗。
3.投資回報型。消費者及投資主體通過眾籌等方式募集資金用於發展“共享農莊”,農莊為消費者及投資者提供農資供應、技術指導、託管代種代養、產品銷售等配套服務,消費者及投資者按約定獲得實物或投資收益回報。
4.扶貧濟困型。引導消費者及投資主體與貧困村或貧困戶直接對接,消費者認養貧困戶的農作物或者承租貧困戶的農地、農房,貧困戶通過出租土地、房產或以土地、房產入股獲得財產性收入以及通過打理農莊獲得務工收入,打造貧困戶和消費者利益共同體,實現貧困戶持續穩定增收。
5.文化創意型。立足特色資源,樹立文創理念,吸引各類藝術家、創客利用品牌設計、故事挖掘、藝術再造、農業科普等文創藝術方式,打造集人文要素、生態要素、科技要素、創意要素於一體的特色農莊。
(二)實施步驟
1.試點階段(2018年12月完成): 圍繞有基礎、有優勢、有特色、有規模、有潛力的村莊和基地,結合市場需求,選擇三個基礎條件好、有特色、積極性高的單位開展試點,各職能單位根據分工安排出台相應的政策措施,共同推動“共享農莊”創建工作穩步推開,探索可持續、可借鑑、可推廣的經驗。
2.全面鋪開階段(2019年1月-2022年12月):按照農田田園化、產業融合化、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路徑,在三個試點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全面鋪開“共享農莊”建設工作,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區為開發單元,統籌開發,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形式多樣、設施完善、不同質化和具備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共享農莊。
四、開發建設模式、運營機制、融資模式和農民共建共享機制
(一)開發建設模式
1.整村綜合開發模式。由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對整村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利用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節約的建設用地和“四荒地”、磚瓦窯廢棄地、道路改線廢棄地、閒置校舍、村莊空閒地等建設民宿和其他相應設施,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經營權、股權可以轉讓;將整村農用地進行統一規模化生產經營,消費者可以租賃農用地經營權或認養農作物,企業或農民合作社為消費者提供系列服務。
2.村莊農房改造升級開發模式。由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將村莊現有房屋進行改造升級,其房屋可以出租。將村莊部分農用地進行統一生產經營,消費者可以租賃農用地經營權或認養農作物,企業或農民合作社為消費者提供系列服務。
3.基地開發模式。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利用農業基地內農業附屬設施用地等建設管理用房,或利用基地已有的建設用地建設民宿,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經營權、股權可以轉讓。消費者可以租賃農用地經營權或認養農作物,企業或農民合作社為消費者提供系列服務。
(二)運營機制
妥善處理好政府、企業和農民三者關係,確定合理的建設運營管理模式,形成健康發展的合力。政府重點負責政策引導和規劃引領,營造有利於“共享農莊”發展的外部環境;企業、村集體組織、農民合作社及其他市場主體要充分發揮在產業發展和實體運營中的作用;農民通過合作化、組織化等方式,實現在“共享農莊”發展中的收益分配、就近就業。
1.以企業為主體。按照“企業+農民”或“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民”的模式,由企業以股份合作、租賃等方式,整合農民的土地、房屋等資源,或利用企業自身土地、房屋資源,進行“共享農莊”的開發建設經營。
2.以農民合作社為主體。按照“農民合作社+農民”的模式,由農民合作社以股份合作、租賃等方式,整合農民的土地、房屋等資源,進行“共享農莊”的開發建設經營。
3.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把發展“共享農莊”作為探索發展集體經濟的一個重要途徑,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組織村集體成員參與“共享農莊”建設,增強和壯大集體經濟發展活力和實力,讓農民通過參與“共享農莊”建設分享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村改革成果。
(三)融資模式
1.股權融資。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建設農莊。各類投資主體通過出讓部分所有權,引進新的股東,實現增資。
2.借貸融資。各類投資主體以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為主要方式進行債權融資。對農莊重點項目,政府給予貸款貼息,資信良好的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可以發行企業債。
3.眾籌等創新融資。各類投資主體可採取農產品眾籌、民宿建設眾籌、農產品預售等創新融資模式,以眾籌的方式讓消費者直接參與到農莊的建設中來,解決農莊建設的資金問題。
4.產業基金。由政府、企業、投資機構共同發起設立農莊投資基金,參與農莊投資建設。基金由專業投資機構負責資金募集和投資管理。
(四)農民共建共享機制
1.租賃合作參與共享機制。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從農民手中租用土地、房屋等,採取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兌現農民土地、房屋租金收入。
2.股份合作參與共享機制。農民以土地經營權、房屋使用權等入股給企業或者農民合作社,由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將土地、房屋等進行統一規劃建設運營,利益分配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方式,農民獲得土地和房屋股份收益。針對有土地、無資金、無技術的貧困戶,積極動員他們把閒置、撂荒土地入股加入企業或農民合作社,領取分紅。通過構建股份合作、財政資金股權量化等模式,創新農民利益共享機制,讓農民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3.生產合作參與共享機制。企業以統一技術、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統一訂製的方式,將農民自有分散的土地,組織納入到“共享農莊”生產合作,農民按保底價獲取收益,企業或農民合作社獲取行銷差價、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收益。
4.勞務承包或務工參與共享機制。農民承包農莊的生產管理和其他訂製服務,完成任務後,獲取相應的勞務承包收入,超額完成的享受額外的分成收益。農民在農莊務工,獲取工資性收入。
五、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力推進我市“共享農莊”建設工作,成立五指山市“共享農莊”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陳振聰 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劉 輝 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
岳國華 市政府副市長
趙文德 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高 亮 市委辦公室主任、市扶貧辦主任
陳海東 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陳曼燕 市外宣辦主任
伍楚君 市發展改革局局長
陳懷妍 市農業局局長
周 旋 市財政局局長
曹 磊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張秀雄 市水務局局長
符東平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王 雄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洪永富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陳家勇 市旅遊商務局局長
陳穎智 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局長
李朝學 市林業局局長
潘修榮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吳忠英 五指山質監局局長
李 健 市工商局局長
陳仲平 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局長
王煥瓊 市供銷合作聯社主任
張小林 市農技農機中心主任
吉徽強 通什鎮政府鎮長
李 斌 毛陽鎮政府鎮長
符學勤 番陽鎮政府鎮長
邢 威 南聖鎮政府鎮長
王秋蘭 暢好鄉政府鄉長
王 興 毛道鄉政府鄉長
朱福江 水滿鄉政府鄉長
翁書慶 市暢好居黨委書記
周 坦 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長
程淳洪 海南省中部郵政管理局局長
趙 聖 海南聯通公司五指山分公司總經理
朱德新 中國電信五指山分公司總經理
龍籍斌 海南移動公司五指山分公司總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農業局,負責日常協調組織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農業局局長陳懷妍兼任,副主任由市農技農機中心主任張小林兼任,工作人員從各成員單位抽調,小組成員因工作或職務變動不再擔任成員的,由繼任者接替,不再另行發文。
六、責任分工
(一)加強“共享農莊”基礎設施建設
1.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支持農莊高標準農田建設,健全農田水利設施。(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水務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各鄉鎮政府、市暢好居)
2.建設水肥一體化、沼氣、田間廢棄物回收等設施,確保農莊達到生態循環農業發展要求。(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農技農機中心)
3.完善農莊通信網路基礎設施,推進光纖進行政村,並向農莊延伸。(責任單位: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海南聯通公司五指山分公司、中國電信五指山分公司、海南移動公司五指山分公司、各鄉鎮政府、市暢好居)
4.完善物流體系建設,加強農產品冷鏈物流網路建設。(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旅遊商務局、市國土資源局、各鄉鎮政府、市暢好居)
5.推進快遞下鄉工程。(責任單位:海南省中部郵政管理局、各鄉鎮政府、市暢好居)
6.提升旅遊功能,完善農莊及周邊的道路、景觀、旅遊廁所、生態停車場、污水處理、標識標牌等設施,實現農莊景區化。加強農莊規劃設計和農房建設的風貌管控,保護自然山水格局。(責任單位:市旅遊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商局、各鄉鎮政府、市暢好居)
(二)打造標準化“共享農莊”品牌。建立健全由基礎通用標準、技術標準、管理標準、服務標準等類別標準組成的“共享農莊”標準體系,並進行認證。特別要按照產品生產標準和技術規程,實行標準化生產,為消費者提供綠色、優質、安全的農產品。支持農莊建立農業物聯網系統和可視化監控系統,實行全程可視化生產,實時監測農產品生長情況,對產品實行標識和編號管理,確保質量可追溯。加強“三品一標”農產品的認證與監管,強化農莊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行所有上市農產品定量檢測,確保質量安全。(責任單位:五指山質監局、市農業局、市供銷合作聯社、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海南聯通公司五指山分公司、中國電信五指山分公司、海南移動公司五指山分公司、各鄉鎮政府、市暢好居)
(三)開展“共享農莊”專項行銷。積極開展線上、線下推廣活動,利用市政府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以及電視、報刊開展線上宣傳,與知名電商平台合作推廣,吸引廣大消費者(經營主體)參與項目。把“共享農莊”作為招商推介的重點大力行銷推介,擴大“共享農莊”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把“共享農莊”作為我市旅遊的亮點和重點進行大力宣傳推廣。(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旅遊商務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各鄉鎮政府、市暢好居)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財政支持政策。積極創新財政投入使用方式,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採取先建後補、貸款貼息、貸款擔保、擔保補貼、以獎代補、股權投資、政府投資基金等方式支持發展“共享農莊”,將發展“共享農莊”作為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按照主管部門不變、資金用途不變、使用渠道不變的原則,加強對農業、農業綜合開發、林業、旅遊商務、住建、水務、科技、質監、扶貧等有關部門資金安排的統籌協調和資金整合,增加對農莊發展的投入。通過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國家、省專項建設基金等渠道支持發展“共享農莊”建設。將發展“共享農莊”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美麗海南百鎮千村建設等規劃統籌,爭取國家農村產業融合專項建設資金、其他相關專項中央投資及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市旅遊商務局、五指山質監局、市扶貧辦、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各鄉鎮政府、市暢好居)
(二)創新金融保險政策。積極拓寬農莊基礎設施投融資渠道,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引導金融機構對發展“共享農莊”提供信貸等多元化產品支持。充分調動和發揮農信社貼近“三農”和農村金融服務經驗豐富等優勢,圍繞“共享農莊”,設計相應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農莊建設融資、配套設施建設融資、供應鏈融資、支付結算等服務。發揮本土銀行客戶資源豐富優勢,引導存量客戶參與發展“共享農莊”。結合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推進以林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等“三權三證”抵押融資試點工作,鼓勵農民以土地、林木入股等方式參與建設,積極探索農莊融資體系建設。拓寬抵(質)押物範圍。積極開展存貨抵押、訂單抵押、涉農直補資金擔保、大棚抵押、應收賬款質押、畜禽產品抵押、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權抵押等創新業務,向資信情況良好的農莊積極發放信用貸款。支持具備條件的農莊運營主體通過上市融資、債券融資、股權基金融資等方式,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支持保險公司針對農莊經營面臨的自然災害風險、經營風險和市場風險,整合農業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和意外保險等各類保險產品,採取保費補貼或以獎代補方式鼓勵保險公司為發展“共享農莊”和可持續營運提供多方面的保險保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五指山支行、海南銀監局五指山監管辦事處、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各鄉鎮政府、市暢好居)
(三)落實用地政策。對農莊中發展設施農業的,其生產設施、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用地直接用於或者服務於農業生產,依法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共享農莊”項目中,屬於自然景觀用地及農牧漁業種植、養殖用地的,不徵收(收回)、不轉用,按現用途管理。積極支持農產品冷鏈、初加工、休閒採摘、倉儲等設施建設。在控制農村建設用地總量、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前提下,加大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力度。在符合我市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用地範圍內,允許通過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節約的建設用地採取入股、聯營、整合、置換等方式,重點支持發展“共享農莊”和鄉村休閒旅遊養老等產業及農村三產融合發展。在不改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民宅基地使用權、逢建必報的前提下,允許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合作建房、租賃合作經營房產,共享收益。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通過盤活農村及農場閒置房屋、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四荒地”和磚瓦窯廢棄地、道路改線廢棄地、閒置校舍、村莊空閒地、可用林場和水面等資產資源發展“共享農莊”。農莊建設涉及征占用林地的,項目經批准後,應優先保障林地征占用定額指標,並按照規定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在合理的農莊土地利用控制下可適當建設住宿、餐飲等設施,延長消費者在農莊內停留的時間,增強農莊的休閒度假功能。完善新增建設用地保障機制,將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確定一定比例用於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重點支持發展“共享農莊”。推進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三權分置”。(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各鄉鎮政府、市暢好居)
(四)鼓勵市民下鄉參與建設“共享農莊”。鼓勵能人回鄉、企業家下鄉、知識分子下鄉、市民下鄉以租賃、合作方式利用農村空閒農房創業創意、休閒養老養生、鄉村辦公,發展“共享農莊”。對以租賃、合作方式利用空閒農房建設“共享農莊”配套民宿設施、組建鄉村休閒遊合作社發展休閒農業、開展休閒養老、創業創新、開展農村電子商務、帶動貧困戶脫貧的,按照一定標準給予獎補,其用水用電價格,給予當地農村居民同等價格。對發展“共享農莊”中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給予獎補。對市民下鄉租賃空閒農房創業創新的,優先安排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給予農業科技示範戶待遇,享受貸款貼息。鼓勵市民下鄉租賃空閒農房興建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經驗收達標後,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局、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市旅遊商務局、各鄉鎮政府、市暢好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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