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醴陵市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醴陵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市科工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株洲市委辦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醴陵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株辦〔2019〕14號),市科工信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株洲市委和市委關於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醴陵市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 外文名:Liling Municipal Bureau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dustrial informatization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醴陵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株洲市有關工業、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監督檢查工業、科技和信息化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擬訂全市工業、科技和信息化領域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規劃全市工業產業投資布局;提出工業、科技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建議;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指導工業、科技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協調減輕工業企業負擔工作。
(三)負責全市工業、科技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經濟運行調節,擬訂近期工業、科技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近期工業、科技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建議。
(四)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全市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建立服務工作體系。
(五)負責擬訂全市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和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技術改造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牽頭推進智慧型製造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指導相關行業加強質量管理工作。
(六)負責制定促進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的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擬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推進和完善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中小企業融資和擔保的服務與協調。
(七)參與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措施;負責工業企業的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組織推進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綜合協調產業園區節能減排和循環化改造等相關工作。
(八)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方向,指導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推進創意產業、工業設計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產業用地標準,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合理調整布局;指導協調全市工業、科技和信息化項目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園區產業發展。
(九)負責全市電力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煤炭、電力要素保障,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工業經濟運行要素保障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鹽業和國家儲備鹽的相關管理工作;促進工業企業的內部物流社會化。
(十)組織擬訂全市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十一)負責推動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軟體服務外包工作;指導、協調動漫產業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指導推進社會經濟各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大數據產業發展;依法監管信息服務市場。
(十二)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負責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改建、擴建的信息工程審核工作。負責財政性投資重大信息化項目的前置審核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本市範圍內的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科學技術進步工作;負責全市科技促進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國家級、省級、株洲市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的論證與決策;參與擬訂和實施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負責管理本級科技經費。
(十四)負責市屬民營科技企業的認定工作;承擔全市工業、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進步工作;組織全市工業、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高新技術管理等工作;負責牽頭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和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十六)負責科技信息和科技統計工作;負責審核和論證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務的統籌協調機制。
(十七)指導、協調全市工業、科技和信息化領域的區域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對外國專家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八)指導市企業管理協會的有關工作,負責聯繫相關產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
(十九)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推進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負責機關文電、信息統計、檔案、保密、計生、信訪、綜治、維穩、會務、提案議案工作;承擔綜合調研、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工作;承擔機關後勤保障、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財務、機關資產、基建及維修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局的信息化建設。
(二)人事教育股。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增長率培訓工作;擬訂人才開發與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導企業智力引進;承擔行政監察、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三)法規股。貫徹落實國家、省、株洲市有關工業、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監督檢查工業、科技和信息化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擬訂全市工業、科技和信息化領域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重要檔案和報告;承擔組織全局宣傳、新聞發布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四)經濟運行股。承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綜合分析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等重大問題;擬訂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主要預期經濟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對經濟運行中涉及的財稅、金融等政策性問題和企業資金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建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並協調實施相關的應急預案;綜合協調工業經濟運行中與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管道運輸以及通信、郵政有關的重大問題;承擔軍工行業經濟運行、綜合統計和監測分析工作。
(五)信息化推進股。承擔電子信息通信產業、軟體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電子信息通信產業、軟體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行業準入條件和技術規範的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推進電子信息通信產業企業技術改造和行業服務體系建設,推動軟體服務外包等信息服務業發展,指導軟體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推進社會經濟各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大數據產業發展;承擔國家、省、株洲市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高新技術發展重大專項和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的申報和推薦工作,指導企業掌握國家產業政策和專項支持重點;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產品研發及產業化;跟蹤推進全市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承擔電子信息產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基礎工作;承擔軟體企業和軟體產品的認定申報;負責聯繫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等通訊部門駐醴機構;擬訂全市信息化發展規劃及措施;編制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承擔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的工作;指導全市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擬訂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發展規劃和標準規範;組織實施信息化相關計畫及重點項目,做好信息化試點示範、標準規範化和宣傳培訓工作;承擔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改建、擴建的信息工程審核工作;承擔財政性投資重大信息化項目的前置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本市範圍內的無線電管理工作。
(六)投資規劃股。擬訂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協調參與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行業規劃編制工作;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目錄;組織擬訂全市企業技術創新發展戰略、規劃和措施;組織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承擔國家、省、株洲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及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的申報工作;組織新技術、新產品及新工藝的研發推廣;推進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參與擬訂相關行業質量發展戰略規劃,指導相關行業質量管理;協同推進產學研合作和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工作;承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年度固定資產投資建議目標任務,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建議,監測分析投資狀況;負責分析國家巨觀經濟和產業政策走勢,結合產業現行發展,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建議;組織擬訂全市信息網路、先進制造業、生產服務業和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戰略;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提出相關措施;承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含利用外資改造現有企業項目)的備案、審核和呈報工作;組織申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的財政性技術改造專項資金。
(七)能源運行與綜合利用股。協調全市電力要素和工業企業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重要生產運行要素供應;實施煤電油氣應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煤炭、石油、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發展規劃及行業規範,編制並實施全市年度發用電計畫和全市電力運行調度;承擔電力應急工作,參與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監測電力運行,發布市場信息;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措施,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目標的考核;參與節能行動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指導工業企業節能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提出由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的重大工業項目能耗、水耗審核建議;綜合協調產業園區節能減排和循環化改造等相關工作;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和軌道交通機械製造等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工業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的建議,並組織實施;參與裝備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負責牽頭推進智慧型製造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依託國家、省、株洲市重點工程建設,指導、協調實施有關重大項目和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的相關管理工作;參與裝備工業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業內質量標準。
(八)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股。承擔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制定促進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擬訂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與分析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運行情況;承擔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擬訂政府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承擔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參與原材料、消費品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協調推進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企業管理創新,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對接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協調工作,管理擔保風險補償資金;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擬訂鼓勵創業措施,指導創業基地、中小企業工業園區建設及縣域工業經濟發展工作。
(九)科技創新股。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科技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相關建議;指導實施全市創新調查制度和科技報告制度;承擔科技統計和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承擔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與社會事業發展相關工作;承擔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與管理工作。
(十)科技成果股。組織開展科學技術普及相關工作,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措施建議;承擔創新型城市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各類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建設相關工作;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承擔科技人才、科技合作與科技外事工作;承擔成果轉化、技術市場、科技金融服務、科技獎勵、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等工作。

行政編制

醴陵市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
醴陵市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於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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