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科學技術發展、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科學技術進步工作;負責研究全縣科技促進經濟與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負責科技經費的管理,研究建立科技投入產出績效評估機制;負責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的統籌協調與監督管理;負責國家、省市科技重大專項的策劃、申報及實施監理;負責國家級、省市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的論證與決策;參與擬訂和實施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
(三)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指導全縣科學技術研究、軟科學研究;負責科技信息、統計、檔案、宣傳工作;負責審核、認定縣屬科研機構。
(四)負責牽頭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和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負責全縣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電子信息化建設、計算機與軟體產業和電子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的擬訂及實施;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的深度融合,加快發展智慧型製造;突出發展信息經濟,大力推進“網際網路+”行動,指導經濟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指導創新創業服務平台建設,加強新業態、新模式、新產品培育。
(五)負責管理全縣科技合作、科技外事和外國專家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計畫;負責組織科技外事與合作項目的申報、審核工作;參與重大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六)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編制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全縣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
(七)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擬訂全縣工業、信息化的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和規劃全縣工業產業投資布局;組織擬訂全縣工業企業技術進步、高技術產業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技術改造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國防動員有關工作以及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協調減輕工業企業負擔;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建議;負責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相關行業加強質量管理工作。
(九)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全縣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中小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充分發揮全縣企業綜合服務部門作用,拓展服務對象,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的管理、服務工作;創新企業服務方式,加強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精準化、精細化服務。
(十)參與擬訂能源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參與編制全縣生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管理的職責;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管道運輸以及通信、郵政有關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生產企業物流外包,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負責全縣汽車產業發展的統籌協調工作;負責全縣電力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全縣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推進全縣信息化建設;擬訂全縣信息安全發展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無線電監測。
(十二)承擔全縣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推進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及產業化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指導和協調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軍工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管工作。組織開展軍工、民爆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參與軍工、民爆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組織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科研、生產體系建設;負責協調保障軍品生產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與攸縣發展和改革局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經濟運行調節。攸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監測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國民經濟運行機制。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工作,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煤電油氣運等日常生產保障性職責。
(2)關於工業規劃。攸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工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高技術產業系列發展規劃、其他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銜接平衡;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編制工業行業發展專項規劃。
(3)關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的核准、備案和審核。按規定許可權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核准的項目由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申報。對於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資金(含縣配套)的產業化、信息化、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由攸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批安排;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由攸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工業投資管理職能,由攸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
(4)關於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攸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制定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協調推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5)關於能源管理。攸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擬訂全縣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關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能源行業規劃與行業政策,審核、轉報、安排能源重大項目,協調能源重大項目建設和前期工作;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及綜合利用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
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監測分析能源生產、使用情況,提出近期能源綜合調控目標,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通信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監察工作;負責編制並實施全縣年度發用電計畫與全縣電力運行調度;承擔電力應急工作,參與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監測電力運行,發布市場信息。
(6)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指導協調攸縣工業園區等科技園區的建設,攸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國家級、省市級開發區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
2、與攸縣財政局的職責分工
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的綜合管理,不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攸縣人民政府授權攸縣財政局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實行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不行使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企業行業管理、聯繫協會、下崗職工就業的有關工作,由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攸縣財政局配合;攸縣財政局負責研究發展國有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指導企業實施戰略性改革和重組,並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兼併破產等工作,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配合。
在經濟運行方面,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全縣工業經濟運行的具體工作,攸縣財政局負責所監管企業運行狀態的綜合研究;企業維護穩定工作方面,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工業企業的維護穩定工作,攸縣財政局負責所監管的縣屬企業的維護穩定工作;在幹部教育培訓方面,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本系統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者的培訓工作,攸縣財政局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培訓工作。
3、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
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擬訂煙花爆竹產業政策和有關標準、規範;攸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攸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實施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4、關於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
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攸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攸縣商務和糧食局負責商業市場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攸縣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縣物流業發展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檔案起草、會務組織、檔案、機要、保密、接待、信訪、行政後勤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承辦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教育培訓、考核和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科技創新股。擬訂並協調實施全縣科技創新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科技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相關建議;指導實施全縣創新調查制度和科技報告制度;承擔科技統計和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承擔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與社會事業發展相關工作;承擔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與管理工作。
(三)科技成果股。組織開展科學技術普及相關工作,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措施建議;承擔創新型城市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各類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建設相關工作;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承擔科技人才、科技合作與科技外事工作;承擔成果轉化、技術市場、科技金融服務、科技獎勵、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等工作。
(四)工業經濟運行股。承擔工業經濟運行的日常調節工作,承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的工作;編制近期工業經濟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承擔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工作;擬訂全縣醫藥、食品行業的發展規劃,承擔對經濟運行中涉及的財稅、金融等政策性問題和企業資金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的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並協調實施相關的應急預案;研究提出促進全縣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中小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
(五)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股。承擔協調全縣煤炭、電力、石油和天然氣等重要生產運行要素供應的工作,承擔實施煤電油氣應急管理的工作,承擔協調解決電力和電網運行中重大問題的工作;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承擔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工作;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目標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的工作;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工作;承擔指導工業企業節能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提出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的重大工業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
(六)信息產業股。承擔電子信息通信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縣電子信息通信產業發展戰略,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擬訂相關行業規劃、重點專項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推進電子信息通信產業企業技術改造和行業服務體系建設;參與組織申報國家及省市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高技術發展重大專項和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跟蹤推進全縣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承擔電子信息產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基礎工作。
(七)企業發展促進股。承擔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擬訂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與分析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運行情況;承擔縣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擬訂政府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承擔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導、協調推進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企業管理創新,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承擔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協調工作,管理擔保風險補償資金;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擬訂鼓勵創業政策和措施,指導創業基地、中小企業工業園區建設及縣域工業經濟發展工作。
行政編制
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人員只出不進。
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奇躍
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顏海航
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姚文志、李建成、龍志華、張巧容
攸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工會主席:賀詠梅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攸縣縣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攸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