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新化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新化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是新化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化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新化縣上渡辦事處梅苑南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擬訂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近期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綜合管理全縣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專項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省產業政策;擬訂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和規劃全縣工業產業投資布局;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國防動員有關工作以及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
(四)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草案並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維護企業穩定工作。
(五)組織擬訂全縣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推進工業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進全縣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工作;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指導全縣工業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推進全民創業。
(八)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行動方案,推進資源綜合利用;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組織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參與編制全縣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
(九)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管道運輸以及通信、郵政有關的重大問題;負責鐵路專用線的管理工作;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生產企業物流外包,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
(十)推進全縣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擬訂全縣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根據國家、省、市統一規劃,協調全縣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和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十三)負責推動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組織制訂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
(十四)指導全縣工業、信息化領域人才開發與培訓工作;開展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
(十五)研究擬定全縣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發展規劃、規範性檔案和經濟技術政策,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供電營業許可、供電區域劃分和和電力行政執法。 
(十六)負責《<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的組織實施;對全縣黃金行業、集體工業、食品工業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藥管理職責。
(十七)承擔軍工發展、軍民融合的管理職責。
(十八)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管理職責。
(十九)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推廣套用工作。
(二十)負責全縣科學技術進步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貫徹執行國家科技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落實情況;擬訂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二十一)提出科技發展戰略;牽頭實施“創新型新化”戰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牽頭擬訂全縣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擬定和實施縣年度科技支撐計畫、成果推廣計畫和軟科學研究計畫;負責國家、省、市相關科技計畫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縣重大科技專項,擬訂相關配套政策,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評審立項、跟蹤管理與評估驗收等,協調縣科技重大專項與國家、省、市科技重大專項的銜接和配套。
(二十二)牽頭組織協調促進全縣產學研結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建立健全促進產學研結合創新體制機制;組織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推動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
(二十三)牽頭組織全縣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進步工作。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引導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二十四)主管全縣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成果轉化以及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等認定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指導並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  
(二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議,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二十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建議;負責本部門及歸口管理的縣級科技經費預決算和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二十七)負責全縣科技人才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自然科研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
(二十八)負責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擬訂全縣科普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國家、省、市科普基地和示範基地認定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全縣科普工作。
(二十九)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科技檔案、科技評估、科技統計、科技情報信息、科技期刊管理等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與計畫,參與重大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三十)負責縣科技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縣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起草局機關重要文稿、綜合性檔案;負責組織和協調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負責宣傳、統戰、報刊發行、信息、機關安全保衛、創文創衛、深化改革、保密和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和接待工作;督辦局黨組的重大決定和事項;協調組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網路輿情、12345熱線回復。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技規劃與高新技術產業股
擬訂全縣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承擔建立縣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維護管理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申報評審及協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縣級科技重大專項布局規劃建設,擬訂縣級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審核實施計畫,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跟蹤和監督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組織評估和驗收。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高新產業開發區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股
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提出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關鍵技術攻關;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承擔創新型縣建設、科技環保等相關工作;牽頭負責行業扶貧、鄉村振興等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果轉化和智力引進股(科技創新人才工作辦公室)
承擔全縣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組織申報省科學技術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務的統籌協調機制;擬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以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負責全縣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負責公派出國(境)科技團組的審核報批,推進新化縣與國家級科研機構、大學、大型企業及省際、區域間科技合作。
擬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辦理外國專家來新工作許可;推動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擬訂引進國外和國內智力規劃和政策,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承擔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的指導、服務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運行監測協調股
負責全縣工業經濟日常運行調節,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匯總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數據;擬訂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對經濟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等政策性問題和企業資金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建議;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並協調實施相關的應急預案;承擔全縣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對鄉鎮工業工作指導、考核和小康建設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投資規劃股
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工作,指導生產力布局,促進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擬訂新型工業化重點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行業規劃編制工作;編制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投資狀況;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目錄,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工業領域縣級財政性引導資金。
負責全縣科技工業信息化重點項目調度匯總,牽頭組織全縣科技工業信息化項目評估、驗收與項目資料歸集匯總存檔。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節能與消費品工業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目標的考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參與編制全縣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指導工業企業節能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的重大工業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指導、協調工業企業節能管理,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工作。
承擔輕工、紡織、醫藥、食品、家電等行業的巨觀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消費品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消費品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消費品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推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參與消費品工業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業內質量標準工作;承擔全縣藥品儲備和國家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工作;承擔相關統計信息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原材料工業股
承擔冶金、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建材、砂石等行業的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參與原材料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參與原材料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業內質量標準工作;指導原材料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推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指導全縣黃金企業生產、運行等工作,依法對黃金生產實行監督管理;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組織協調,對監控化學品裝置的新建、擴建、改建進行管理;負責牽頭組織散亂污企業治理、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能源運行與裝備工業股(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協調石油、石化、天然氣等生產運行要素的供應和應急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石油、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發展規劃及行業規範;對全縣電力實施運行調度;指導節約用電,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承擔電力應急工作,參與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監測電力運行,發布市場信息;協調解決電力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縣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行業的巨觀管理工作;組織擬訂裝備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裝備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推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鼓勵企業積極套用智慧型製造模式發展;參與裝備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
承擔全縣軍民融合發展綜合協調和督導落實以及軍民融合產業發展相關職責。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息產業與推進股
承擔電子信息通信產業(含軍工電子)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統籌推進信息化發展,協調推進工業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含移動網際網路)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推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和現代化流通體系建設;協調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消費,負責相關信息工程項目審查;組織軟體技術開發、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推動工業技術軟體化,組織實施重大項目建設和推廣套用;負責行業發展調查研究和監測分析;承擔智慧新化建設辦公室工作;對接文旅有關工作。
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負責推動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虛擬現實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及產業發展;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技術開發、產品研發及產業化,組織實施重大項目建設和推廣套用;統籌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建設和套用;協調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標準規範;負責行業發展調查研究和監測分析。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產業聚集推進股(招商與產業合作)
負責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產業經濟發展的協調、管理和服務;擬訂並協調實施全縣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工業向園區集中,促進產業集群發展;指導地方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產業規劃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指導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監測分析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經濟運行態勢,提出產業集群發展報告和建議;監督檢查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負責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牽頭負責工業領域的招商引資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小企業股
承擔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與分析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運行;擬訂鼓勵創業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動創業工作;指導縣域工作經濟發展;指導中小企業工業園區建設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質量管理;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擬訂政府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指導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負責全縣中小工業企業的兼併重組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承擔非公有制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創新創業、企業上雲上平台等相關工作;承擔各行業協會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幹部隊伍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協助局黨組開展黨員管理、教育工作;承擔工資福利核算及醫保、社保繳費工作;承擔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科學技術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幹部的調配、考核、任免、獎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好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協助搞好機關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局機關工作人員有關人文關懷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和基本建設管理與核算工作;承擔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擔工資福利發放工作;編制預決算報表;指導監督局屬二級單位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接省市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聯繫央企對接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
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組織協調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的制定並監督執行,研究提出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意見,工業和信息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研究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並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議;參與編制科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監督機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工業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全縣科技創新、工業企業、通訊業法律顧問工作;承擔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日常工作;承擔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與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有關審批、監管工作的協調聯絡職責;負責政務公開、企業減負、最佳化環境、科普等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紀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等工作;承擔聯繫行業協會黨建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股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人文關懷等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楊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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