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乳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乳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乳山市政府部門,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銀灘旅遊度假區、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乳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所屬地區:乳山市
  • 管理範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機構設定,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銀灘旅遊度假區、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協調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十三)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史玉林主持全面工作;
韓強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監管、安全資格培訓、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綜合安全監督管理科;
王永軍負責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管、一般工商貿企業安全監管、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分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
王志敏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監察、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政工、精神文明建設、包村、扶困及服務視窗、法制工作,分管監察大隊、辦公室(法規科)。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和合作;負責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的擬定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工作。
(二)綜合監督管理科
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統計的規程、標準;承擔全市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預警信息;聯繫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鎮人民政府和經濟開發區、銀灘旅遊度假區、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按照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
(三)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與其合署)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指導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規章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依法負責市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指導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其他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的許可權,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除非煤礦山、危化品生產經營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外,指導、協調、組織實施工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的檢測檢驗工作(由其他部門承擔的特種設備除外)。綜合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負責其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材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監管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監控、整改情況;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地圖信息

位置:勝利街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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