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廣播影視、文物保護與博物館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旅遊、文物保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和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產業、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重點文化和
旅遊設施建設,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
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六)承擔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相關工作,牽頭擬訂全市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規劃。負責推動
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統籌規劃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承擔新舊動能轉換康養旅遊產業、精品旅遊產業和
文化創意產業有關工作。
(八)制定全市旅遊市場推廣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廣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動旅遊品牌體系建設。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對外以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宣傳推廣工作。加強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的國際市場推廣。
(九)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安全、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負責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重點人才培養、引進、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實施省市文化行業高技能人才評選培養工程。組織指導系統及行業人才隊伍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新聞出版行政事務,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全市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質量和發行,監督管理印刷業,管理著作權等。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電影行政事務,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電影事業、產業發展,指導協調全市重大電影活動。
(十三)組織實施廣播影視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影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全市廣播影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管全市
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全市電影、電視劇創作生產,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實施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負責推進全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播電視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推進應急廣播建設。
(十四)負責管理、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工作。負責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申報與保護。負責全市博物館的設立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安全、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利用、出境、宣傳等工作,協調處理文物保護重大問題。
(十五)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負責文化、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電影、網路視聽、旅遊市場領域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和組織協調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
(十六)對博物館、圖書館、民眾藝術館、文化館、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等公共文化娛樂場所進行安全監督管理。負責主辦、承辦的各類圖書展銷會、訂貨會、交易會、書市等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對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和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對旅行社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督促、檢查旅行社及職責範圍內的景區和飯店等單位落實有關安全制度措施情況。指導旅遊安全培訓工作。
(十七)負責本行業本領域以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參與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資(引智)計畫,組織宣傳推介相關產業政策和地方投資環境。牽頭組織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
(十八)負責本部門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應急、值班、機要、檔案、督查和後勤服務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輿情管理、保密、建議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機關和直屬單位安全等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牽頭起草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系統的普法教育宣傳以及公平競爭審查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政策調研工作,制訂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物政策。承擔信訪、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
人事檔案管理、考核、政風行風、精神文明建設、社會保障、維穩、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統籌協調
意識形態工作。負責研究制定人才隊伍建設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重點人才培養、引進、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系統及行業人才隊伍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省市文化行業高技能人才評選培養工程。承擔文化、旅遊、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創新獎勵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契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指導市級重點以及基層文化和
旅遊設施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物專項經費重點項目資金管理工作。監測全市文化和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統計和產業考核與管理工作。
文化藝術科(掛文化產業科牌子)
參與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和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推進全市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負責圖書館事業、博物館事業、文物保護、
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
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負責協調、指導全市文化產業發展;制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產業項目實施;指導、協調動漫、網路文化產業發展;協調推進全市文化藝術領域。
文化市場科(掛新聞出版科牌子)
負責文化市場經營單位的日常管理;起草文化市場、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行政執法普法宣傳、教育、培訓及公平競爭審查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備案、年檢事項的受理、辦理及行政許可服務視窗的建設和運行管理;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管理;按照規定許可權監管文化類社會團體和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營業性演出活動、演出場所和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網際網路文化和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管理工作。
管理全市廣播影視事業,負責廣播、電視、電影發行放映單位的市場準入及公益電影放映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公益電影放映工作;指導和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電視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和公共視聽載體的廣播影視節目播放;組織推進全市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改革服務;負責對
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三網融合,推進應急廣播建設;承擔廣播影視統計工作;協調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體制改革。
負責全市新聞出版單位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全市報紙、期刊、網路出版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報紙、期刊的質量管理、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負責全市出版物發行的社會管理工作;負責報刊記者站、記者證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工程和社區書屋工程;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承擔新聞出版統計工作。
規劃發展科
擬定並指導實施全市旅遊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統籌協調各類資源的旅遊開發、利用與保護;組織推進旅遊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最佳化旅遊環境,提升旅遊服務功能,推進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參與具有綜合功能的重大旅遊項目的策劃和審核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項目的開發建設工作;指導旅遊景區、生態旅遊示範區、全域旅遊示範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協調推進旅遊新業態發展;協調和指導全市鄉村旅遊、紅色旅遊、假日旅遊、生態旅遊工作;負責推進旅遊業與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指導旅遊投融資工作,引導金融機構、基金等資本投資旅遊業,推進旅遊產業資本化運作;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數據分析及行業信息發布。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參與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資計畫;組織宣傳推介相關產業政策和地方投資環境;牽頭組織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
市場開發科
承擔全市旅遊市場開發工作;負責擬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產品的市場行銷;組織全市旅遊形象的宣傳和推廣活動;組織協調旅遊節慶活動;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市場開發的獎勵政策;推進區域旅遊合作;推進國際及港澳台地區旅遊交流與合作;承擔旅遊新聞宣傳和輿情工作。
監督管理科
負責全市旅遊行業管理,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負責指導受理與處理旅遊者投訴;承辦行政複議相關工作;負責旅遊標準化實施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協調推進文明旅遊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對旅行社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發展旅遊購物,引導支持開發旅遊商品和發展旅遊裝備製造業;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下屬單位
圖書館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以“讀者至上、服務第一”為宗旨,注重強化以人為本服務意識,全心全意為社會服務、為讀者服務。
(二)做好免費開放服務。拓寬圖書流通渠道,為全市民眾免費開放成人、少兒、特殊群體、電子資源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提供文獻資料的免費借閱、查詢服務。
(三)抓好閱讀推廣與社會教育。開展公益性講座、培訓、展覽、圖書推薦、閱讀指導等活動,推廣全民閱讀;開展傳統文化繼承弘揚工作。
(四)開展信息諮詢服務。接受讀者的諮詢,為讀者釋疑解難,為政府機關決策服務,為本地區重點教育、科研和企事業單位等提供服務。
(五)負責本地區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建設。逐步建立覆蓋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的總分館服務體系,為有關機關、部隊、企業、學校等建立流動服務點。加強基層輔導與培訓工作。
(六)做好圖書采編與組織管理工作。依據統計信息和讀者閱讀傾向,拓寬報刊、圖書等文獻資料的採購、徵集、捐贈等渠道,做好編目、加工整理,及時上架流通。
(七)做好地方文獻保存工作。不間斷地收集、整理、保存地方文獻典籍和有價值的資料,使地方文化遺產得以永久利用,造福於後人。
(八)參與上級部署的各項重點文化工程建設,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主要陳列和收藏馮德英的文學作品及圖書、影像等資料的展示,免費對團體參觀提供優質的講解服務工作、並提供宣傳材料。不定期舉辦文學講座,書畫展覽,供觀眾學習和交流。
文物所
(一)執行國家有關文物法律、法規和政策,並監督檢查、編制文物事業的發展規劃,向市政府提供文物保護的意見和建議。
(二)制定並實施全市文物保護工作的規劃和計畫。
(三)負責乳山市行政區域內地上、地下和水下文物的保護及考古調查研究工作。
(四)負責全市縣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劃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審核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工程。
(五)負責乳山境內各古文化遺蹟檔案材料的編寫、整理上報和存檔工作。
(六)負責做好《文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解釋工作。
(七)負責全市文物行政執法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有關文物的違法、違章案件。
(八)負責管理全市的文物市場,對舊貨市場、古玩攤點、民間收藏活動等,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備案登記和有效監管,負責全市的文物徵集和鑑定工作。
文化館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文藝工作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貼近生活、貼近民眾、貼近實際。
(二)運用各種文化藝術手段,組織開展民眾文化藝術活動,豐富民眾精神文化生活。
(三)搞好業餘文藝群體建設,輔導、培訓業餘文藝骨幹,組建多種門類的業餘文藝團隊,開展民眾性文藝創作活動。
(四)加強對鄉鎮(街道)文化站、社區、機關、企(事)業、學校等文化工作指導和文化活動輔導。
(五)積極開展民眾文化理論研究,有計畫地進行民眾文化調研。
(六)蒐集、整理、保護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建立健全民眾文化藝術檔案。
書畫院(美術館)
發表、展覽、收藏較高層次的書畫作品,加強對外文化交流,組織開展書畫活動。弘揚傳統書畫藝術,舉辦書畫講座、培訓和學術研討。
領導介紹
山東省威海市乳山市文化和旅遊局局長、黨組書記、四級調研員:
於曉東山東省威海市乳山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一級主任科員:
崔強山東省威海市乳山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三級主任科員:
孫吉江山東省威海市乳山市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中心主任:
鄭韶華(女)
山東省威海市乳山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鄭鵬飛山東省威海市乳山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中心副主任:
劉文杰(女)
山東省威海市乳山市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姜子華(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