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農業局

參與擬訂有關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乳山市農業局
  • 所屬地區:乳山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能,職責調整,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工科,財務審計科,綜合科,下屬單位,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職責調整

(一)取消指導國有農牧良種場、園藝場改革和經營管理的職責。
(二)將農業綜合開發的職責劃給市財政局。
(三)增加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職責。
(四)增加蠶種管理的職責。
(五)增加指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與發展的職責。
(六)加強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質量安全監管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的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工作;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扶持和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配合市財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有關項目。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農業環境監測;擬訂農業地方標準;依法實施符合農產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指導、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實施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用膜、食用菌種、蠶種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參與擬訂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負責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工作。
(八)收集、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九)制定全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參與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生態環境、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二)擬訂並實施全市生態農業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三)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參與擬訂農業對外開放政策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工作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姜成鎖 黨委書記、局長。主持農業局全面工作,主要負責財務工作,具體分管局財審科、辦公室。
朱大鵬 黨委委員、農安辦主任。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分管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辦公室、植檢站、植保站。
冷振騰 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農業生產工作,協助局長抓好重點業務工作;具體分管經管站、農技站、果茶蠶站、種子站。
李 軍 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政工、農業產業化、沼氣建設、農民培訓、局屬企業等工作;協助局長抓好爭資立項、產業招商工作;具體分管政工科、綜合科、能源站、農廣校、局屬企業。
劉慶芳 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農業執法工作,協助朱大鵬同志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分管農業執法大隊、土肥站、環保站。
譚光磊 農安辦副主任、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隊長。協助局長抓好辦公室工作,協助李軍同志抓好政工工作和局屬企業。具體負責民兵、青年、婦女、工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安全生產、房產管理、計畫生育、愛國衛生、包村包鎮等工作。

內設機構

乳山市農業局內設辦公室、政工科、財務審計科及綜合科,各科室職責如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督查、安全、車輛調度、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負責保證計算機網路、辦公自動化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各種會議的準備工作和重要活動的安排,做好黨務、行政等會議記錄和會議議定事項的承辦、會辦、轉辦、催辦;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工作;指導農業職稱評聘、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擬定農業科技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黨建、群團、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財務審計科

負責農業專項事業費的使用管理工作;執行財經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政策;組織編報局屬各單位財政預、決算;管理局管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負責局屬單位財務和農業系統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工作。

綜合科

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及相關發展措施;擬定專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申報工作,參與項目的實施及管理;負責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審查及上報工作。

下屬單位

乳山市農業局下設11個事業單位: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農業技術推廣站、植物保護工作站、種子工作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果樹工作站、經營管理指導站、農村能源管理站、農業環保站、中央農業廣播學校乳山市分校、植物檢疫站。
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宣傳貫徹執行農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接受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並以農業局的名義行使農業法律法規賦予的職權;制定農業行政執法規劃和年度執法計畫,組織開展農業執法檢查,查處各種農業違法違規案件,並做好匯報、統計、總結和案件歸檔;負責對種子、農藥、肥料生產經營及農業環境、農業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培訓和管理農業行政執法人員;
二、農業技術推廣站:負責農業技術推廣計畫的制訂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先進技術的實驗、示範、推廣工作,指導各鎮農技推廣工作,組織農業技術培訓,提供農業信息服務。
三、植物保護工作站(農藥監理站):對全市農業病蟲草鼠害的發生進行短中、長、期預測預報,提供本地區病蟲害發生趨勢及實際發生情況,為防治提供依據;針對本地區病蟲害發生趨勢及發生情況,提出防治意見,指導農村、農民進行綜合防治;進行低毒、高效、優質農藥試驗、示範、推廣。
四、種子工作站:編制、實施種子發展規劃;制訂種子選育、引進、繁育、推廣計畫;負責新品種區域試驗、審定及示範推廣;進行種子新技術的推廣;承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任務;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和種子質量監督檢驗。
五、土壤肥料工作站:開展土壤普查和土壤養分監測,為全市土壤改良、培肥、合理利用提供科學依據;試驗、示範、推廣土肥水新技術;負責肥料登記工作。
六、果樹工作站:負責全市果樹生產技術指導、實驗、示範、推廣及新品種選育、引進任務,組 織果業技術培訓,提供果樹技術信息服務。
七、農村經營管理指導站: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濟制度和政策,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村級財務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組織開展對農村集體經濟財務審計;指導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建設與發展;負責農村經濟調查統計、農經政策宣傳等方面的工作。
八、農村能源管理站:負責全縣農村能源建設情況的調查研究和統計工作;擬訂農村能源建設的規劃、計畫及技術措施;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負責農村能源新技術推廣、培訓、諮詢服務。
九、農村環境保護站:負責農業環境監理、保護及宣傳教育培訓,組織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申報、管理、保護工作。
十、中央農業廣播學校乳山市分校:開展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運用廣播、電視教育手段,面向農村培養中等專人業人才。
十一、植物檢疫站:組織開展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入境檢疫,防止有害生物入侵;做好植物疫情的監測、報告和較大疫情的撲滅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勝利街78號
乳山市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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