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局、國家文物局《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局、國家文物局《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局、國家文物局《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
《嚴禁在公共資源設私人會所規定》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規定。檔案背景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局、國家文物局《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
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追責 十部門規定還提出,要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徇私舞弊的,依紀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責任。 [5] 詞條圖冊 更多圖冊 參考資料 1. 中辦國辦轉發《嚴禁在公共資源設私人會所規定》 .中央政府...
(1)發布部門: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2)檔案全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嚴...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7日轉發住建部等十部門規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以自建、租賃、承包、轉讓、出借、抵押、買斷、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私人會所。值得一提的是,十部門規定還提出,要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徇私舞弊的,依紀依法...
2014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十個部(局)《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對違反規定設立的個人會所進行了清理整治。這些規定出台以來,各有關方面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強化監督檢查,緊緊盯住黨員領導幹部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等...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7日轉發住建部等十部門規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以自建、租賃、承包、轉讓、出借、抵押、買斷、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私人會所。值得一提的是,十部門規定還提出,要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徇私舞弊的,依紀依法...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7日轉發住建部等十部門規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以自建、租賃、承包、轉讓、出借、抵押、買斷、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私人會所。值得一提的是,十部門規定還提出,要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徇私舞弊的,依紀依法...
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局、國家文物局,2014年10月)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
“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是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的重要內容,有利於國有企業減輕負擔、集中精力發展主營業務,也有利於整合資源改造提升基礎設施,進一步改善...接收單位為國有企業或政府機構的,依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
對按照《研究遼寧部分有色金屬和煤炭企業關閉破產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國閱〔1999〕33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0〕11號)實施關閉破產的中央企業及中央下放地方企業離退休人...
(八)加快國有大型企業的調整和重組,促進企業資源最佳化配置。依法推進國有企業強強聯合,強強聯合要遵循市場規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利於資源最佳化配置,提高企業的規模經濟效應,形成合理的產業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特大型企業集團。在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行業管理規定和市場規則...
《方案》指出,要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以推廣套用先進技術和管理手段為支撐,以完善落實物流管理支持政策為路徑,加快補齊軟硬體短板,大力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最佳化物流資源配置,建立現代物流服務體系。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物流業...
(國發〔2016〕82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3〕115號)、《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6〕11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節選)(中辦發〔1999〕20號1999年5月24日)中央紀委 中央組織部 中央編辦監察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認真貫徹落實中辦發〔1999〕20號檔案切實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節選)(中辦發〔2000〕16號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00年6月28日轉發)中共中央...
第八條 採集、保藏、利用、對外提供我國人類遺傳資源,不得危害我國公眾健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第九條 採集、保藏、利用、對外提供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應當符合倫理原則,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倫理審查。採集、保藏、利用、對外提供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應當尊重人類遺傳資源提供者的隱私權,取得其事先知情同意,...
《條例》對檢察系統的司法警察和按規定配帶槍枝的其他幹警完全適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現將《條例》予以轉發,並對貫徹實施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檢察院要組織全體司法警察及辦案第一線的幹警認真學習《條例》,領會《條例》的宗旨和基本內容,充分理解和掌握依法使用警械和...
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2014年10月)九、培訓費、差旅費、出國經費管理規範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23號,2013年12月)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財行[2014]4號,2014年2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七個變化,九個細節 《條例》的發布施行,對推進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將發揮重要作用。與《辦法》對比,《條例》中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以下七個方面:一、公文處理的概念更加科學 《辦法》規定“公文處理是指公文的辦理、管理、整理(立卷)、歸檔等...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 《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公布第六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通知 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印發《關於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文物建築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
1983年3月5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明確縣、鄉兩級設立選舉委員會,它的辦事機構負責選舉的具體事務。因此,民政部已不再承擔縣、鄉兩級選舉的日常工作。3月10日,民政部向國務院重新報送了《民政部的主要任務和職責範圍》,將原來的“地方...
關於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關於辦理盜伐、濫伐林木案件套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林業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綠化委員會、林業部關於治沙工作若干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林業部關於當前亂砍濫伐、亂捕濫獵情況和綜合治理措施報告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
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第十六條 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第十七條 公安警衛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部署組織警衛工作,不得違反規定擴大警衛範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33號)檔案精神,為切實做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實施範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珠穆朗瑪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規定,自然保護區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和實驗區,未經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經依法批准的,緩衝區只允許從事非破壞性科學研究和觀測活動,實驗區可以從事科學實驗、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旅遊以及馴化繁殖珍稀瀕危野生...
2025年1月1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做好《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企事業等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且經職工本人同意未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依法支付工資報酬。中國規定 休假主體 休息權是...
2003年3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正式施行,規定:“國家鼓勵支持農民鞏固和發展農村合作醫療和其他醫療保障形式,提高農民健康水平”,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發展和完善從此有法可依。2003年1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衛生部、財政部和農業部的《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要求“從2003年起...
市審計局在市長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職能,對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審計廳負責,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第三章 行政職能 第十一條 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市委的統一部署,全面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環境保護職能,...
8.加強對環境保護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開展領導幹部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使用情況的經濟責任審計。9.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定應由審計廳審計的其他事項。(五)按規定對市廳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審計廳審計監督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六...
林業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林地資源損失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需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