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簡稱國家語委,前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的一個機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其主要任務是對在中國大陸地區使用的漢語文字進行規範化和標準化以及執行國務院所決定的對於文字使用方面的政策和法令。1955年和1956年,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公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1977年12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布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1985年12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通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仍為國務院直屬機構。1994年2月14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轉為國家教育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局(副部級)。1998年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併入教育部,對外仍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牌子。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目前的主任由教育部副部長李衛紅兼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 簡稱:國家語委
  • 主任:李衛紅
  • 職責: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
  • 政府官網:www.china-language.gov.cn/
職責任務,歷史沿革,

職責任務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職責: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制定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國語工作。

歷史沿革

1985年12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通知》。通知說,為了加強新時期的語言文字工作,國務院決定將原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仍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令,促進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繼續推動文字改革工作,並做好有關的社會服務工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仍由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管理。
1988年12月10日,李鵬總理主持召開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審議並批准了《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三定”方案》,明確了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是國務院主管全國語言文字工作的部門,其主要職能是:擬定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語言文字標準,發布語言文字管理辦法,促進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
1994年2月14日,國務院批准的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三定”方案規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為國家教育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局(副部級)。
1998年機構改革,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併入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牌子。
國家語委第一任主任為劉導生,歷任主任、黨組書記先後為:陳原柳斌許嘉璐林炎志朱新均王湛;歷任副主任先後為:陳章太王均曹先擢、仲哲明、傅永和孟吉平。現任主任為袁貴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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