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聯合聲明是由吉爾吉斯斯坦在2006年06月09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聯合聲明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6年06月09日
- 生效日期:2006年06月09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聯合聲明是由吉爾吉斯斯坦在2006年06月09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聯合聲明是由吉爾吉斯斯坦在2006年06月09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的邀請,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巴基耶夫2006年6月9日至10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了國事訪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聯合公報是由吉爾吉斯斯坦在1992年05月16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楊尚昆的邀請,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總統阿·阿卡耶夫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二日至十六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了正式訪問...
《中國同中亞五國領導人關於建交30周年的聯合聲明》是於2022年1月25日在“中國同中亞五國建交30周年視頻峰會”上通過並發表的聯合聲明。發展歷史 2022年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托卡耶夫、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聯合宣言》是中吉兩國友好發展的新篇章,目的是開創中吉關係發展的嶄新未來。背景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聯合宣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邀請,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阿爾馬茲別克·阿坦巴...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一致認為,不斷加強和深化中吉關係是兩國外交優先方向,符合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於鞏固地區和平與穩定。雙方認為,二00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睦鄰...
二、雙方重申遵守2002年6月24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2013年9月11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2014年5月18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建交聯合公報是由吉爾吉斯斯坦在1992年01月05日,於比什凱克簽定的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政府根據兩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決定兩國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五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兩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以下稱“雙方”)高度評價建交21年來兩國各領域合作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重申1996年7月4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友好關係基礎的聯合聲明》和2002年6月24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
杜尚別聲明,中國與周邊四國國家元首的聯合聲明。2000年7月5日哈薩克斯坦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以下簡稱各方)五國元首在杜尚別發表聯合聲明。各方深信在友好睦鄰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上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聯合聲明,是由中塔兩國家元首共同簽署的聯合聲明。1996年聯合聲明 一、雙方對1992年1月中塔建交以來兩國關係得到積極和順利的發展表示滿意,並認為進一步擴大雙邊政治、經濟、人文等各個領域的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 , 遵循《聯合國憲章》,特別是有關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和發展國家間友好關係與合作的宗旨和原則, 認識到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發展國家間友好關係和實現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本著發展兩國領事關係的願望,有助於保護兩國國家和兩國國民的權利和利益,鞏固兩國的友好合作,決定締結本領事條約,並為此目的議定下列各條:第一章定義 第一條定義 就本條約而言,下列用語具有以下...
參考資料 1. 中國和烏克蘭關於進一步深化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新華網.2013-12-05[引用日期2013-12-09]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進一步深化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人民日報[引用日期2019-08-23]...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關於韓國駐瀋陽總領事館領事官員增編事的換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關於促進和保護投資的協定 吉爾吉斯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進一步深化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基於兩國人民睦鄰友好的歷史傳統,堅信進一步加強中吉睦鄰友好與互利合作關係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助於維護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穩定,重申恪守一九九二年建交以來兩國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吉爾吉斯共和國政府(以下簡稱“雙方”),本著促進發展兩國教育領域合作與交流的願望,就相互承認學歷、學位證書事宜,達成協定如下: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吉爾吉斯共和國政府關於相互承認學歷、學位證書的協定 甲方 ...
本聲明2006年9月22日於上海簽署,用中文和俄文寫成,一式兩份,兩種文本同一作準。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最高法院院長馬米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 吉爾吉斯共和國最高法院院長奧斯莫諾夫 俄羅斯聯邦最高法院院長列別捷夫 塔吉克斯坦...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為了明確和確定雙方已達成一致地段的中吉國界線走向,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締約雙方同意,以有關目前(1996年)中吉邊界的條約為基礎,根據公認的國際法準則,本著平等協商、互諒...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聯合公報 應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努爾蘇丹·納扎爾巴耶夫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2010年6月11日至12日對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進行了國事訪問。兩國元首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舉行了會談。訪問期間,胡錦濤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在相互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加強兩國在打擊犯罪領域內的合作,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 締約雙方有義務根據本條約的規定,經請求,相互引渡在本國境內的人員,以便追究其刑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塞席爾共和國外交部關於建立政治磋商機制的協定 2013.7.22 北京 27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 2013.9.11 比什凱克 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庫曼斯坦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
聯合聲明 2022年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托卡耶夫、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扎帕羅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拉赫蒙、土庫曼斯坦總統別爾德穆哈梅多夫、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米爾濟約耶夫舉行中國同中亞五國建交30周年...
2021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吉爾吉斯共和國大使館官網顯示,現任大使為杜德文(Du Dewen)女士。發展沿革 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吉爾吉斯共和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兩國關係始終保持健康穩定發展良好勢頭。2013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首次訪...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克羅地亞共和國關於深化互利合作關係的聯合聲明 2002年05月16日 北京 20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克羅地亞共和國政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克羅地亞就在香港委派名譽領事達成協定換文 2002年05月01日 北京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2018年6月6日,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同吉爾吉斯斯坦總統熱恩別科夫舉行會談。兩國元首一致同意建立中吉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翻開兩國友好合作新篇章。會談後,兩國元首共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建立全面戰略夥伴關係聯合聲明...
2018年6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建立全面戰略夥伴關係聯合聲明:雙方將全力推動中吉烏鐵路項目相關工作,爭取早日開工建設。至2018年,中吉烏鐵路歷經了近20年的討論、規劃和準備。而且中國領導人非常重視並積極呼籲,...
雙方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智利共和國聯合聲明》。2023年10月17日上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來華出席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的匈牙利總理歐爾班。2023年10月17日上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來華出席第三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