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進一步深化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進一步深化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的聯合聲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進一步深化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的聯合聲明
  • 所屬類別:聯合聲明
  • 涉及國家:中國,吉爾吉斯共和國
  • 發布日期:二00七年八月十四日
應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巴基耶夫的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二00七年八月十四日至十五日對吉爾吉斯共和國進行了國事訪問。兩國元首在坦誠、友好的氣氛中,就中吉關係及其他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以下共識: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一致認為,不斷加強和深化中吉關係是兩國外交優先方向,符合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於鞏固地區和平與穩定。雙方認為,二00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具有重要歷史和現實意義,為確保中吉關係長期穩定健康發展指明了方向。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二00四年至二0一四年合作綱要》對兩國具體領域合作作出了規劃,是指導雙邊務實合作的綱領性檔案。二00六年六月九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聯合聲明》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標誌著中吉關係發展進入新階段。雙方決心恪守上述檔案確立的方針和原則,認真落實兩國建交以來簽署的各項協定,推動中吉睦鄰友好合作關係不斷向前發展。
二、雙方表示,願進一步加強包括兩國高層互訪在內的各層次交往,擴大兩國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聯繫,深化兩國在政治、經貿、安全、科技、人文等各領域的務實合作,提升中吉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的水平。
三、雙方將進一步支持和發展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吉爾吉斯斯坦議會以及各專門委員會和友好小組間的交流與合作,拓展和完善雙邊關係法律基礎,鞏固傳統友誼,促進兩國人民相互理解。
四、雙方重申,中吉國界劃定和勘定具有重要歷史意義。雙方將嚴格遵守兩國簽訂的所有關於邊界問題的協定和檔案,並決心在兩國邊境地區保持永久和平和世代友好。
五、雙方決心在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方面相互支持對方的政策和行動。吉方重申堅定奉行一個中國政策,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吉方反對任何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圖謀,反對包括“法理台獨”在內的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反對台灣加入任何必須由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和地區組織;不與台灣建立和開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吉方支持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統一所作的一切努力,認為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外部勢力無權干涉。中方對吉方這一原則立場表示高度讚賞,重申支持吉方為維護國家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以及為維護國內穩定、發展民族經濟所作的努力。
六、雙方認為,打擊“東突”恐怖勢力是國際反恐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表示將繼續在安全領域開展密切合作,採取有效措施,共同打擊包括“東突”恐怖勢力在內的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以維護兩國和本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中方讚賞並堅定支持吉方為打擊中亞地區“三股勢力”所作的努力。
七、雙方表示,為有效應對非傳統安全的威脅和挑戰,雙方將認真執行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七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引渡條約》,並在此基礎上開展更密切的合作,打擊各種跨國犯罪。
八、雙方將在此前簽署的協定和協定的基礎上,繼續鞏固和深化兩國軍隊間的友好關係,進一步拓展雙方在軍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九、雙方認為,加強雙邊經貿合作對全面推進兩國關係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中吉政府經貿合作混委會的工作,最佳化貿易結構,促進經濟技術合作,改善投資環境,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在交通、電信、農業、採礦和加工、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的合作。鑒於雙方人員和貨物往來數量增加,雙方將採取措施擴大吐爾尕特口岸功能,以解決第三國旅客和運輸工具通過該口岸問題,並提高客、貨運輸的通過能力。雙方將不斷加強在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和地區經濟、金融組織內的協作。
十、雙方將根據本國法律,為兩國自然人、法人在本國境內從事貿易、投資活動等提供便利條件,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護對方公民安全和合法權益。雙方將採取必要措施打擊非法移民活動和便利雙方人員正常往來。
十一、吉方對中方多年來向吉提供各種形式的援助表示感謝,認為中方的援助對促進吉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中方表示今後將繼續向吉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十二、雙方認為,交通運輸領域的合作能夠促進兩國經貿關係更快發展,是雙邊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此雙方將優先開展合作修建並開通“喀什━伊爾克什坦━薩雷塔什━奧什━安集延━塔什乾”公路,對建設中━吉━烏鐵路項目予以特別重視。雙方將在務實領域落實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二0O四年至二0一四年合作綱要》。雙方將擴大交通運輸和過境運輸的能力,在鐵路、航空及公路運輸方面相互提供便利。
十三、雙方將開展環保領域的合作,以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確保包括跨界水等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雙方同意加快中吉關於利用和保護跨界河流政府間合作協定的磋商,並儘早簽署該協定。
十四、雙方將進一步擴大在文化、社會保障、教育、衛生、旅遊、體育、信息等領域的聯繫,支持兩國青年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雙方將為兩國二00七年和二00八年互辦文化日活動提供一切便利和支持。
十五、雙方認為,發展邊境省州、地區和城市間的交流有利於邊境地區居民相互了解、深化友誼與合作。雙方將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實行鼓勵邊境貿易的政策,加強邊境地區的磋商與交流,促進邊境地區的合作。
十六、雙方認為,在國際和地區局勢發生變化的背景下,上海合作組織不斷發展,已成為在互信、互利基礎上深化成員國睦鄰關係的重要平台,維護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的有效機制和深刻影響地緣政治進程發展的強大因素。雙方將為不斷深化和發展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安全、經濟和人文等領域的務實合作作出不懈努力。
今年八月十六日在比什凱克舉行的成員國元首會議將成為上海合作組織發展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的會議,為本組織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峰會上即將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必將對成員國間關係和地區局勢產生積極影響。
十七、雙方強調,中亞國家有獨特的歷史文化傳統,國際社會應尊重中亞各國人民根據本國國情自主選擇的發展道路。中亞各國的穩定與安全、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社會的不斷進步,符合本地區各國人民的共同意願和根本利益。中方高度評價吉方為促進中亞地區安全、穩定與發展所作的努力。
十八、雙方指出,中吉在一系列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上立場相同或相近。強調將進一步加強兩國在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框架內的合作。雙方將恪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以及其他公認的國際法準則,並在此基礎上推動建立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新安全架構。雙方主張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充分發揮聯合國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方面的主導作用,尊重世界文明多樣性和發展模式多樣化。
十九、雙方同意保持經常性高層交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對吉方給予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謝,並邀請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巴基耶夫在雙方方便的時候訪華。巴基耶夫總統愉快地接受了邀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
胡錦濤  巴基耶夫
二00七年八月十四日於比什凱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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