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
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
思想政治建設工作。根據銀保監會和江蘇銀保監局的授權和統一領導,依法依規獨立對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有關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實行準入管理,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對有關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實行現場檢查和
非現場監管,開展風險與合規評估,保護
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統計有關數據和信息,跟蹤、監測、預測轄內銀行業、保險業運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地方
金融監管部門相關業務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完成銀保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2、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科。承擔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統計制度落實,監管報表的編制披露以及行業風險監測分析預警工作,研究轄區經濟金融形勢,監測、分析和報告系統性風險、區域性風險。承擔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安全以及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信息科技風險監管工作。
3、普惠金融科。協調推進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
普惠金融工作。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對小微企業、“三農”和特殊群體的金融服務工作。負責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地方政府直接監管機構的相關聯繫協調工作。
4、大型銀行監管科。承擔轄內
政策性銀行、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的準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擬訂現場檢查計畫,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督促被監管機構落實現場檢查整改要求,提出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
5、中小商業銀行監管科。承擔轄內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
民營銀行、外資銀行等的準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擬訂現場檢查計畫,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督促被監管機構落實現場檢查整改要求,提出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
6、農村銀行機構監管科。承擔轄內農村銀行機構的準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擬訂現場檢查計畫,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督促被監管機構落實現場檢查整改要求,提出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
7、保險機構監管科。承擔轄內財產保險、
人身保險、再保險機構、保險
中介機構的準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擬訂現場檢查計畫,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督促被監管機構落實現場檢查整改要求,提出採取監管措施和
行政處罰的建議。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
8、紀檢監察科。負責維護黨章黨規黨紀,監督促進分局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在本系統的執行情況。承擔監督執紀問責和監察職能,組織協調反腐敗鬥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建設工作。
9、人事科(黨委組織部)。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
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負責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宿遷監管分局人員編制44名。
所獲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