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校友會中國大學排行榜評價委員會章程

中國校友會中國大學排行榜評價委員會章程

中國校友會中國大學排行榜評選活動是以“大眾參與,大眾評選”為宗旨,旨在推動中國高等教育評價事業發展,發揚學術民主,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提高中國高等教育評價科學研究的水平,促進中國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由中國校友會網與國內著名新聞媒體聯合主辦的全國性大型系列公益文化活動,作為一個長期運作的中國高等教育評價品牌,將每年舉辦一次。

中國校友會中國大學排行榜評價委員會章程
中國校友會中國大學排行榜評價委員會章程中國校友會中國大學排行榜評價委員會章程
總則 組成 職權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1. 中國校友會中國大學排行榜評選活動是由中國校友會網與國內著名新聞媒體聯合主辦的全國性大型系列公益文化活動,作為一個長期運作的中國高等教育評價品牌,將每年舉辦一次。
2. 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推動中國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客觀評價中國高校發展的成果,塑造中國高等教育評價品牌。特制定本章程。
3. 本著“大眾參與,大眾評選”的宗旨,邀請中國各行業致力與我國高等教育事業評價研究工作的專家和學者組成的機構。在評審會主任的領導下審議、研究和制定中國校友會中國大學排行榜評價指標體系方案,評審、鑑定和收集評選活動相關獎勵成果和數據信息等有關事項。
4. 評價委員會旨在推動中國高等教育評價事業發展,發揚學術民主,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提高中國高等教育評價科學研究的水平,促進中國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第二章 組 成
1. 評價委員會設主任1人等,並特設顧問委員會。下設3個分會,即學術委員會、監審委員會和執行委員會。其人選由活動會議通過,評審會主任聘任。各委員會委員任期1年。
2. 委員會分會人員設定如下:
學術委員會: 主任1人,委員若干人。
監審委員會: 主任1人,委員若干人。
執行委員會: 主任1人,委員若干人。
3. 各委員會委員的撤換,由各委員會分會主任提出並經評審會委員多數通過,報評價委員會主任批准。
4. 各委員會實行例會制,根據活動需要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討論決定重大事宜,在學術問題上,注意保護少數人的意見。委員會分會主任可根據需要召開主任會議,商討、決定分會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職 權
1. 審議、研究和制定中國校友會中國大學排行榜評價指標體系方案,評審、鑑定和收集評選活動相關數據信息等有關事項。受評審會主任委託對涉及活動重要問題的其他事項進行論證和諮詢。
2. 評審申報的中國校友會中國大學排行榜評選活動各類獎勵的成果。
3. 指導、組織中國校友會中國大學排行榜評選活動學術交流活動。
4. 修改本章程,須經評選委員會主任會議同意並經委員會三分之二委員通過,報委員會會議批准。
第四章 附 則
1. 本章程由評選活動會議負責解釋。
本章程自評選活動會議通過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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