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由各省份共十餘名書法界知名教育專家於1995年年初成立,充分利用全國各地的社會、經濟、貿易、文化、信息、教育等特點,積極聯繫海內外廣大華人教育工作者/專家,致力於中國少兒藝術教育事業進步的促進和探索,展開各種國際性交流活動,為祖國的文化藝術現代化建設而努力,得到了海內外少兒教育工作者以及各界的支持和幫助。
2018年2月,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非法社會組織名單中,並被依法取締。2018年8月,河北省民政廳公布取締(勸散)非法社會組織名單,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在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
- 外文名:arteducator
- 總部:北京
- 功能:教育工作者/專家的聯誼、交流
- 取締時間:2018年2月
- 性質:非法社會組織
建設宗旨
組織介紹
關於考級
考級中心簡介
現階段,蓬勃發展的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作為一種有廣泛民眾基礎的藝術教育方式,已成為專業藝術教育的一種重要補充。而美術考級是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在規範的操作程式下通過統一的評判標準對參加考級人員的美術水平進行評比、認定的一種測評方式,是檢驗教學質量和學習成果的一個重要途徑,是普及社會藝術教育的一種重要手段。美術考級同其他社會藝術水平考級一樣,是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產物,它滿足了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使人們在認識美、掌握美、展現美的過程中,提高了藝術修養,陶冶了情操,人文素質得到了進一步升華。美術考級的目的是普及藝術教育、提高國民素質、傳承歷史文明、弘揚民族文化。
考級中心為使考級工作更具有規範化,並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始終把規範化作為美術考級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導原則和基礎。,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美術考級的承辦單位覆蓋了全國二十幾個省、市、自治區以及直轄市。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美術考級輻射地域廣闊、考生層次眾多,在自身不斷發展過程中,也為各地的文化建設與發展、藝術教育普及、藝術人才培養,做出了積極貢獻。
考級科目
考級中心為使考級工作更具有規範化,並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始終把規範化作為美術考級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導原則和基礎。,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美術考級的承辦單位覆蓋了全國二十幾個省、市、自治區以及直轄市。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美術考級輻射地域廣闊、考生層次眾多,在自身不斷發展過程中,也為各地的文化建設與發展、藝術教育普及、藝術人才培養,做出了積極貢獻。
考級證書
一、統一明確的考級流程
作為跨省美術考級機構,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制定並實施了一套明確規範的考級工作流程,確保國內外的美術考級工作遵循統一的規章制度。這套流程從考前籌備、宣傳招生到試卷評審和證書發放,每個工作環節都從不同方面進行了明確的職責劃分,從而將美術考級每項具體工作都納入到規範嚴謹的軌道之中。
二、統一科學的考級大綱
考級大綱是美術考級的基本依據,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綜合我國美術從業者和愛好者的整體社會藝術教育基礎和行業分布狀況,借鑑其他系列美術級別評定辦法,並參考其他社會藝術考核標準劃分的手段,制定出一套科學規範的美術考級標準,既體現了對繪畫基本規律的把握,又兼顧了對藝術創造能力的考量。
三、統一清晰的考級標識
為了提高美術考級在社會中的認知度,加強考級工作的規範管理,便於參與考級人員進行識別,利於社會各界對美術考級進行監督,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製作了統一的美術考級標識。這套標識包括美術考級證書、承辦單位牌匾格式等,具有清晰、醒目、工整規範、代表性強等特點。
全國考級承辦單位工作規範
第一條 職責範圍
承辦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主辦的全國美術水平考級在某地區的美術考級業務,依據文化部相關政策法規以及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社會美術水平考級中心(以下簡稱“考級中心”)的統一部署開展美術考級活動。
第二條 考級宣傳
發布經考級中心審核的考級簡章。
第三條 考生報名
1、報名點設立
報名點是以法人機構為依託的辦公場所。設立報名點應具備以下條件:
(1)獨立法人單位;(2)有固定辦公場所;(3)有專人負責報考事務;
(4)有利於考生報名。
2、報名點統一配置(由承辦單位提供)
(1)由承辦單位統一印製的招生簡章、報名表、准考證(2)由承辦單位提供的《美術考級指南》,條件允許可配全套美術考級教材;(3)加蓋考區承辦單位印章的收據;(4)統一牌匾和其它統一標識設定。
3、及時準確地將考試日期、時間、地點和相關事宜通知考生。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儘量做到報名時一併發放准考證,以減少考生負擔。
4、承辦單位要根據報名人數、專業和級別進行分類統計以便確定考場安排和各專業的具體考試時間。
第四條 考場設定
1、美術考級考場的設定應根據報名考生的人數、專業和級別,本著有利於考試的組織和方便考生的原則來安排,考場應配備相應的繪畫教具。
2、考場由承辦單位進行統一布置,布局合理,標識明確。
3、有條件的可安排一定的候考場所,配備臨時醫療設備與人員,增添相應的繪畫材料等。報考人數較多的應制訂安全預案,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第五條 考場監考
1、承辦單位美術考級負責人為轄區內美術考級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本考區的考務工作。
2、考場設監考和助理監考各1人,負責:核對考生身份、專業和級別、公布考題、維護考場秩序、分專業分級別回收試卷(試卷背面右下角用鉛筆註明:考區、姓名、申報級別)並填寫《美術考級承辦單位試卷統計表》。
第六條 試卷整理
承辦單位分專業、分級別整理試卷,確保報名表與試卷對應在一起。
第七條 試卷送評
承辦單位分專業、分級別將試卷、報名表以及《美術考級承辦單位試卷統計表》一併寄送考級中心。
第八條 考級費用
承辦單位在寄送考卷時應同時將考級費用匯送致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考級中心。
第九條 證書發放
承辦單位收到美術考級等級證書後5日內覆核完畢,15日內發放至考生。
第十條 責任追究
1、承辦單位應對考級的各個環節認真把握,細緻工作,進一步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服務體系,制定合理規劃,打牢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從而更好地為考生服務。
2、承辦單位依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法規,從依法考級、規範宣傳、優質管理、考級質量、考級數量等方面對美術考級工作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對優秀單位或個人予以表彰,對違反考級法規和考級中心統一部署行為將予以追究。
第十一條本規範由考級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