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保險外幣統計制度的通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保險外幣統計制度的通知》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06年印發的一份通知。


各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為全面掌握保險業外幣資產負債及外幣業務情況,我會制定了保險外幣統計制度。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
各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二、報送內容
外幣統計內容主要包括美元、港幣、歐元、日元、英鎊原幣統計信息,其他外幣折美元統計信息,外幣合計折美元統計信息。外幣統計的全套統計指標參見《外幣統計指標》。
外幣統計的折算匯率按《保險外幣統計幣種及折算匯率管理辦法》(保監發〔2006〕126號)執行。
三、報送方式
各公司應按照“全科目、大集中”的方式,通過中國保險統計信息系統,向我會報送外幣統計指標。
四、報送頻度
各公司應按照《外幣統計指標》中標註的報送頻度,分別向中國保險統計信息系統報送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和年度報統計指標。
五、報送層級
集團(控股)公司、總公司外幣統計信息。
六、報送時間
自2007年7月起,各公司應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報送外幣統計信息。
七、報送要求
(一)各公司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指標、口徑及要求及時報送統計信息,確保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未經批准,不得遲報統計信息。
(二)各公司應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時修改中國保險統計信息系統的對接系統,並採取切實措施保證統計信息和網路的安全。
(三)各公司要充分重視外幣統計工作,加強對外幣業務的分析研究,按季報送分析報告。
八、其他說明
(一)本通知未特別說明的事項,按現行統計規定執行。
(二)各公司在本制度的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應及時與我會統計信息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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