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開展保險業境外機構定期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

為全面了解保險業對外直接投資的規模和結構,以及保險業境外機構的經營情況,為及時分析保險業對外直接投資發展趨勢、制定相關政策和實施監督管理提供依據,我會決定開展保險業境外機構定期統計調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開展保險業境外機構定期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
  • 包括:境外子公司、分公司、聯營公司
  • 調查時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 檔案號:保監發[2006]126號
統計調查對象,統計調查內容,統計調查頻度及報送內容,調查數據口徑要求,報送時間及方式,報表下載,其他要求,

統計調查對象

境外機構定期統計調查的對象是國內保險機構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在國外及港澳台地區設立、購買並且擁有或控制其10%或以上股權的各類企業或機構(以下簡稱境外機構),包括境外子公司(一級子公司,不含子公司的下屬公司)、分公司、聯營公司、代表處和辦事處等。

統計調查內容

(一)境外機構的名稱、業務範圍、股權投資情況、員工人數等基本信息(詳見附屬檔案1);
(二)境外機構的營業收入、營業支出、經營利潤、資產總額等業務、財務信息(詳見附屬檔案2)。

統計調查頻度及報送內容

調查頻度分為年度和季度。
(一)年度報送的內容包括基本信息(附屬檔案1)和業務、財務信息(附屬檔案2),時點指標的調查時點為當年12月31日,時期指標的調查時期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保險機構均需報送年度報表,沒有境外機構的公司應回函說明。
(二)季度報送的內容為業務、財務信息,時點指標的調查時點分別為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時期指標的調查時期分別為1月1日至3月31日、1月1日至6月30日、1月1日至9月30日、1月1日至12月31日。
沒有境外機構的公司無需報送季度報表。

調查數據口徑要求

調查採集的財務數據均需按中國會計準則進行調整。其中,年度報數據為年度決算數據,季度報數據可以不經外部審計。
財務數據幣種折算按《關於印發<保險外幣統計幣種及折算匯率管理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06]126號)規定執行。

報送時間及方式

各公司應將填報完畢的調查表通過中國保險統計信息系統“數據採集-檔案上傳-其他檔案”上傳方式報送至我會,同時上報加蓋公司印章的正式書面材料。
年度數據的報送時間為每年6月底前;季度數據的報送時間為季後20日內,遇法定節假日按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順延。

報表下載

請各公司登入中國保險統計信息系統,在“公告板”下載附屬檔案(調查表電子版),並嚴格按照原表格式填報數據。請集團公司下載附屬檔案後及時提供給不能直接登入中國保險統計信息系統的保險子公司。

其他要求

(一)集團(控股)公司負責匯總上報整個集團對外直接投資和境外機構的經營情況,各子公司不再另行報送。
(二)友邦各分公司情況由友邦上海統一匯總上報。
聯 系 人:朴雅琳
聯繫電話:略
附屬檔案:
1、保險業境外機構基本情況調查表(略)
2、保險業境外機構經營情況調查表(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