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15號
一、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於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9時30分公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公眾可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和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查詢。
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報價行應於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9時前,按公開市場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貸便利利率)加點形成的方式,向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報價。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算術平均的方式計算得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三、為提高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代表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報價行類型在原有的全國性銀行基礎上增加
城市商業銀行、
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和民營銀行,此次由10家擴大至18家,今後定期評估調整。
四、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由原有1年期一個期限品種擴大至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期限品種。銀行的1年期和5年期以上貸款參照相應期限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定價,1年期以內、1年至5年期貸款利率由銀行自主選擇參考的期限品種定價。
五、自即日起,各銀行應在新發放的貸款中主要參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定價,並在
浮動利率貸款契約中採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作為定價基準。存量貸款的利率仍按原契約約定執行。各銀行不得通過協同行為以任何形式設定貸款利率定價的隱性下限。
六、中國人民銀行將指導
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加強對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監督管理,對報價行的報價質量進行考核,督促各銀行運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定價,嚴肅處理銀行協同設定貸款利率隱性下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將銀行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套用情況及貸款利率競爭行為納入巨觀審慎評估(MPA)。
中國人民銀行
2019年8月16日
政策解讀
四大變化
新LPR形成機制進行了四個方面的調整:一是報價方式變化;二是報價品種增多;三是報價行範圍代表性增強;四是報價頻率調整。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表示,完善改革LPR報價機制後,有利於提高利率傳導效率,打破
貸款利率隱性下限,緩解
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有四大變化。
首先,提高了LPR市場化程度。LPR新報價機制要求各報價行根據自身對最優質客戶執行的貸款利率報價,同時將LPR改為按
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加點形成的方式報價。
此外,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種,為銀行發放
住房抵押貸款等長期貸款的利率定價提供參考。
第三,報價行的範圍代表性增強。報價行在原有10家全國性銀行基礎上,增加
城市商業銀行、
農村商業銀行、
外資銀行和
民營銀行各2家,擴大到18家。新增加的報價行都是在同類型銀行中貸款市場影響力較大、貸款定價能力較強、服務小微企業效果較好的中小銀行,能夠有效增強LPR的代表性。
最後,報價頻率由原來的每日報價改為每月報價一次,同時,利率自律機制將定期對報價行的報價質量進行考核。
改革意義
改革完善LPR形成機制有何意義:
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新形成機制運行,旨在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有利於疏通
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提高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促進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推進貸款利率並軌,著力點是培育更加市場化的利率基準。新的LPR以市場化招標的
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加點形成,銀行的貸款利率則參照LPR定價,有利於提高利率傳導效率,打破貸款利率隱性下限,推動銀行降低實際貸款利率,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銀行應對
市場化的改革可以倒逼銀行更好地修煉內功,從重速度和規模的擴張轉向重效益和質量的內涵式增長。“銀行要以此次改革為契機,進一步推動貸款方式的變革,創新各種信貸模式;規範和最佳化信貸的標準、流程,注重審核第一還款的來源,減少對抵質押品的過度依賴;逐步提高信用貸款的比重,加強
中長期貸款產品的研發和供應鏈金融的創新,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更優質的金融服務。”
此次改革的關鍵字是市場化,提高銀行自主定價能力。銀行的貸款自主定價能力提升後,綜合競爭力將提高,有利於銀行長期可持續發展和穩健經營。“短期內貸款利率下降可能會對銀行的息差、盈利有一定的影響,但存款基準利率將在較長時間內保留,央行也將加強對存款利率的自律管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穩住銀行負債端的成本。”
央行將指導利率自律機制對報價行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堅決杜絕出現不合理報價的違規行為;定期對報價行的報價質量進行考核,一經發現違規行為將予以嚴厲處罰。
改革成效
新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形成機制效果初顯。
央行近期發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表示,將改革完善LPR形成機制,通過巨觀審慎評估(MPA)考核等方式推動銀行更多運用LPR,堅決打破銀行通過協同行為設定貸款利率隱性下限,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推進貸款利率“兩軌合一軌”,以市場化改革辦法促進實際利率水平明顯降低。
利率市場化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2013年7月,央行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為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完善金融市場基準利率體系,指導信貸市場產品定價,2013年10月份創設了LPR(當時稱為“貸款基礎利率”)。不過,受到參與範圍、報價模式、期限品種等多重限制,銀行發放貸款時大多仍參照貸款基準利率定價。
在新LPR形成機制下,由LPR引導貸款利率。傳導路徑由原先的“貸款基準利率—貸款利率”轉變為“貨幣政策利率—LPR—貸款利率”,增加了貨幣政策利率直接影響貸款利率的渠道,有助於進一步疏通貨幣政策的傳導路徑。改革完善LPR,是利率“兩軌合一軌”工作的重要一步,是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關鍵一環,有助於提升貨幣政策傳導效果,提高金融
資源配置效率。通過此次改革完善,LPR形成機制更加科學合理,新的LPR成為貸款定價的錨,對我國金融市場有著重大和深遠的影響。
LPR改革效果逐步顯現
總體看,改革完善LPR形成機制已取得階段性成效。《報告》顯示,2019年9月份新發生貸款中,運用LPR定價的占比已達到46.8%,其中主要運用於企業貸款。
隨著LPR改革效果的逐步顯現,市場利率向貸款利率的傳導效率提升,帶動企業貸款利率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LPR改革後,MLF利率成為影響LPR報價的一個重要因素。《報告》顯示,MLF中標利率下降促進市場風險偏好上升,提振了信心,是金融機構平均
邊際資金成本降低的體現,有助於推動降低企業實際貸款利率,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
LPR改革後,央行要求各銀行儘快在新發放的貸款中主要參考LPR定價,提出“358”要求,即截至2019年9月末,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中,套用LPR作為定價基準比例不少於30%;截至12月末,不少於50%;截至2020年3月末,不少於80%。《報告》明確提出,下一步,央行將繼續做好LPR報價和運用工作,並抓緊研究出台存量貸款利率基準轉換方案。
LPR套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契約。
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契約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契約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基準轉換條款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其中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如存量
浮動利率貸款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後的利率水平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後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契約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報價銀行
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報價行由10家擴大至18家並定期評估調整。
報價利率
數據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