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動產物權
- 外文名:RealEstate Interest
- 包含內容1:所有權、地上權、地役權
- 包含內容2:永佃權、典權、抵押權
- 公示方法:登記
不動產物權是指以不動產為標的物的物權。即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動的財產作為權利標的物權。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公示方法,而動產物權以占有和交付為公示方法。包括...
所謂不動產,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質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將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體物。《擔保法》92條規定,“本法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著物。”....
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
不動產物權登記制度為物權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由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作為物權公示手段,不...
不動產物權變動是指不動產物權基於雙方法律行為以及其它法律事實而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不動產登記與物權法》是2009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常昱、常憲亞。...
動產物權是“不動產物權”的對稱。以動產為標的的物權。如動產質權、留置權等,所有權在其客體為動產時,亦屬動產物權。動產物權在取得'方法,成立要件及效力上與不...
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或者說,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
動產所有權的對稱。以不動產為標的物的所有權。不動產指無法移動或移動後會導致形狀、性質改變的物。不動產所有權的特點在於其移轉必須採取特定的方式。...
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中國不動產物權法:原理·規則·適用》是關於介紹“中國不動產物權法”的專著,《中國不動產物權法:原理·規則·適用》中具體包括了:不動產稅收法律制度、夫妻共有...
不動產物權變動模式,法律術語,是指不動產物權的產生、變更、消滅的法定方式。...... 不動產物權變動模式,法律術語,是指不動產物權的產生、變更、消滅的法定方式。...
物權取得可細分為不動產物權的取得、動產物權的取得、用益物權的取得。[2] [3] 某些法律事實能夠引起這三種物權的發生,某些法律行為僅能引起其中一種或二種物權...
權利物權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權利物權的特徵有:物權是支配權、物權是絕對權、物權是財產權、物權的客體...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簡稱《不動產證》。是一種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的不允許動的房產權利證明。又稱《中國不動產權證》。...
為正確審理物權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第一條 因不動產物權的歸屬,以及作為不動產物權登記基礎的買賣、...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是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規範登記行為,方便民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制定。由國務院於2014年11月...
即認為物權取得權為理論上相對於現實物權而言的一種分類,主要指將來一定條件下權利人可排他性地取得特定不動產物權之權利,如優先承買權、期待權等。...
不動產質權指因擔保債權,債權人占有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移交的不動產,在債務人無法清償的情況下變賣不動產並就其賣得價金受清償的物權。[1]依照質權的客體不同為...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釋義》是2016年5月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
為保全關於不動產物權的請求權而將此權利進行的登記。...... 所謂預告登記,它將債權請求權予以登記,使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動產物權登記請求權所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