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物權變動是指不動產物權基於雙方法律行為以及其它法律事實而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動產物權變動
- 外文名:Real estate real right change
- 實質:雙方法律行為
- 內容:不動產物權的設立
不動產物權變動是指不動產物權基於雙方法律行為以及其它法律事實而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不動產物權變動是指不動產物權基於雙方法律行為以及其它法律事實而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不動產物權變動模式,法律術語,是指不動產物權的產生、變更、消滅的法定方式。...... 不動產物權變動模式,法律術語,是指不動產物權的產生、變更、消滅的法定方式。...
由於“絕對意思主義”的弊害,法國民法典的登記規定招致各方面的批判,終於1855年將登記作為不動產物權變動對抗第三人的條件,公示對抗主義(相對意思主義)模式在法國最終...
《不動產物權變動和交易安全:日德法三國物權變動模式的比較研究》主要內容包括了日本法第176條的意思主義、日本獨特的背信惡意第三人理論-第177條的第三人問題、第...
我國物權法與民法通則針對動產物權變動規則的規定存在差異。民法通則在採取“債權形式主義”原則的同時,還允許“約定例外”規則的存在。在解釋物權法第23條的文字涵義...
《日本民法典》第176條規定,物權變動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為生效;第178條規定,不動產不登記,動產不交付,不得對抗第三人。公示要件主義...
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
不動產物權變動模式是指不動產物權產生、變更、消滅的法定方式。由於不動產物權的公示方法是登記,所以就不動產的物權變動而言由主要可以分為兩種模式,即登記要件模式...
物權契約與債權契約嚴格區分,物權變動不是當事人債權契約的結果,而是物權合意的結果。物權變動除須有債權契約與物權契約外,尚須具備一定的物質形式,即不動產登記和...
非基於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是指基於法律行為之外的事實因素而導致物權變動,不經登記或交付即可直接生效。非基於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雖然不經公示即能生效,但畢竟與物權...
但僅有獨立於債權意思的物權合意尚不足以引起物權變動,還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方可最終引起物權變動。其中,不動產須有登記,動產須有交付。如果沒有登記或交付行為,...
不動產物權是指以不動產為標的物的物權。即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動的財產作為權利標的物權。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公示方法,而動產物權以占有和交付為公示方法。包括...
不動產物權登記制度為物權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由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作為物權公示手段,不...
法國與日本最初採取此種模式,但後來由於該模式存在很大缺陷,法、日便將該模式發展成為“不動產物權的變動依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發生法律效力,但非經登記不得對抗...
第二節不動產二重買賣的法律構成--所謂“公信力說” 第二章可並存的兩個物權之間的對抗問題 第三章復原性物權變動的對抗問題 第一節因解除發生復原性物權變動的...
《不動產登記與物權法以登記為中心》是2009年3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常昱。本書主要講述了以登記為中心的不動產登記與物權法相關知識,包括不動產登記原理、登記制度...
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或者說,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
《不動產登記與物權法》是2009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常昱、常憲亞。...
通過對將來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債權請求權的登記,依物權的公示公信準則,使該債權經過公示程式後有了公信的排它效力,足以抗拒後序的物權變動,而使該請求權的效力得以...
不動產登記簿,是指記載不動產上的權利狀況並備存於特定機關的簿冊。《物權法》第16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預告登記,即為保全一項以將來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變動為目的的請求權的不動產登記。它將債權請求權予以登記,使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動產物權登記請求權所...
《不動產物權新論》是2006年1月學林出版的一本書,作者是胡志剛。...... 《不動產物權新論》是2006年1月學林出版的一本書,作者是胡志剛。作者 胡志剛 ISBN ...
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