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長寧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長寧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長寧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是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長寧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指導、協調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工作領域內綜合性、系統性、長遠性重大問題的研究,擬訂本區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工作重大管理辦法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擬訂本區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區政府授權,研究提出年度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工作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 負責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工作資金及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四)組織本區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工程項目的前期論證和項目技術儲備。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負責建築建材、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水務等行政管理範圍內的行政許可、審批,備案事項。
(五)負責本區道路,橋樑、公共停車場(庫)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水務工程建設,協調和平衡市政基礎設施、水務年度項目建設計畫。負責推進落實本區重大工程建設、經濟樓宇建設,參與市級重大工程建設。負責區管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市場行為監管工作。 負責相關交通、水務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工作。
(六)負責建築,建材市場和行業的行政管理和監督執法。負責本區建築節能、玻璃幕牆工程建設、既有玻璃幕牆使用維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承擔本區建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七)負責本區燃氣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負責區管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的行政管理。
(八)負責區管道路、橋樑、公共停車場(庫)護欄、誘導屏以及本區外環外道路標誌、標線等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承擔本區域內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本區靜態交通、國防交通戰備、無障礙設施建設、 淨空防護工作。
(九)負責推行區河長制工作。負責區管水利、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負責區管排水設施與污水、污泥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維護和調度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納入城鎮排水設施的污水排放單位。協調推進水資源保護,承擔本區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工作。 承擔本區防禦颱風、暴雨、高潮位、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和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協調落實本區城市更新、精細化管理和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十一)受區政府委託,負責政府投資項目代建過程的日常管理。履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中的行業監管職能。
(十二)貫徹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規章所賦予的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行業中的專業執法職能。
(十三)依據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範圍,協調落實本區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行業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參與區管建設工程較大及以上質量、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參與綜合管線突發事故處理。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與上海市長寧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長寧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承擔防禦颱風,、暴雨、高潮位、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和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上海市長寧區水務局可以提請上海市長寧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上海市長寧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長寧區總體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法制科)。 負責建設和管理黨工委、建設和管理委員會目標管理的制定和督辦、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協調、重要文稿的草擬。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外事,政務公開,固定資產管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協調辦理、,綜合治理、普法教育、行政審批改革、行政訴訟應訴,行政複議受理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落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黨委主體責任工作任務,統籌指導本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等黨建工作。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統戰工作。制定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績效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選任,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工資福利、離退休幹部等管理工作.
(三)宣傳教育科。負責指導督促本系統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和文明單位創建工作。統籌協調對外宣傳、網路宣傳和社會宣傳工作。負責本系統負面輿情監測和整改督促工作。制定本部門兩級領導班子中心組學習計畫和幹部隊伍理論學習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規劃建設科(城市更新科)。統籌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組織或參與本區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行業中長期規劃、詳細規劃、專業規劃的編制、會審和項目儲備。推進、協調區域內經濟樓宇建設和海綿城市建設。組織、協調區政府投資市政交通類線性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參與本區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設計方案會審和土地出讓項目技術參數與市政配套條件的設定。承擔長寧區城市更新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市政建設科。參與本區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行業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本區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參與推進市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承擔長寧區重大工程建設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行業工程建設。組織、協調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行業工程建設中的突發性事故處理。
(六)城市管理科。負責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 負責美麗街區建設的組織,指導和協調。 承擔城市綜合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探索完善城區管理長效機制。 牽頭協調城區管理的重大疑難問題和專項整治工作。 負責本部門格線化與市民熱線案件處置工作。負責擬訂區城市維護類項目計畫、以及城市維護類項目監管等工作。 承擔長寧區國際精品城區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長寧區無障礙設施建設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交通管理科。參與本區交通中長期規劃以及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域內新(改、擴)建項目配建機動車停車場(庫)審核、驗收和備案工作。負責道路、橋樑、公共停車場(庫)、外環線外道路標誌、標線等交通基礎設施的運行、維護和管理。承擔區域內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整治工作。負責本區慢行交通系統建設和一體化養護推進工作。負責區域內交通設施調整等交通擁堵點、排堵保暢項目。承擔長寧區靜態交通管理聯席會議辦公室、長寧區國防交通戰備辦公室、長寧區淨空保護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建築業管理科。承擔建築建材業行政管理和監督執法,負責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審批、竣工驗收備案、區管建築行業從業單位資質的審批等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建材)承發包管理工作。負責區管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市場行為的監管工作。牽頭開展交通、水務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協調市管工程文明施工。 負責本區建築節能、玻璃幕牆、裝配式建築等監管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本區範圍內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突發性事件,參與協調施工矛盾。
(九)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審核、申報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投資年度計畫和資金年度計畫。負責審核本區城市維護類項目資金計畫。負責管理本部門城市建設管理、交通、水務投資管理資金的使用和竣工決算工作。 實施部門預算批覆、調整批覆,負責對各級財政性資金的監管,負責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審核、申報工作。負責本部門審計、財政檢查等相關工作.
(十)水務管理科(河長制工作科)。參與本區水務行業中長期規劃及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本區河長制工作。負責區管排水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納入城鎮排水設施的污水排放單位。負責區管河道管理和堤防管理工作。 承擔防禦颱風、暴雨、高潮位、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和重要水工程調度。承擔長寧區河長制聯席會議辦公室、長寧區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公用管線管理科。參與燃氣中長期規劃編制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燃氣行政管理工作,監管燃氣企業在本區的生產經營行為。負責擬訂區管照明設施的年度建設、改造和維護計畫,並組織協調實施。負責區管道路掘路審批工作。統籌推進架空線入地等綜合管線整治工作。負責本部門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中與供水、電力、燃氣、通信等綜合管線單位的聯絡協調工作。參與綜合管線突發事故處理。承擔長寧區架空線入地和合桿整治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鄧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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