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靜安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交通委)

上海市靜安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交通委)

根據《關於靜安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報告》(靜委[2009]7號)的規定,設定上海市靜安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上海市靜安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交通委)是主管本區城市建設和交通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靜安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交通委)
  • 簡稱:靜安區建交委
  • 辦公地址:大統路480號
  •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機關自身建設,負責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為完成城市建設和交通各項工作任務提供組織保障;指導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黨組織圍繞城市建設中心工作抓好黨的思想、政治、組織、作風建設;負責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的幹部分類分層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城市建設、交通和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區城市建設、交通和管理的辦法、意見、措施,並監督實施。
(三)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擬訂本區城市建設、交通和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本區城市建設、交通和管理專業規劃。
(四)統籌協調本區房地產市場、城市規劃、環境保護、市政配套等工作。
(五)組織本區城市建設、交通和管理重大工程項目的前期論證和項目技術儲備;指導、組織、協調、督促本區重大建設工程的實施。
(六)負責本區舊區改造的組織、管理、協調、服務,制訂年度舊區改造工作計畫;指導協調推進保障性住房的建設。
(七)統籌協調本區舊區改造資金和房源,加強土地儲備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區建築建材業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行為;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城市建設的統計和信息工作。
(九)負責工程施工全過程監管,加強招投標、質量、安全、環境等各方面運作的規範化、程式化,開展文明工地建設活動。
(十)研究擬訂本區市政工程項目年度投資計畫;負責城市建設交通行業城市維護資金安排管理和市政工程項目資金安排。
(十一)負責本區域內靜態交通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本區域內停車場(庫)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公共運輸建設的配合、協調和管理。
(十二)按照建築規範要求,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擴大初步審批和設計檔案審查;負責開展建築節能技術推廣套用。
(十三)加強房屋徵收管理,推進房屋徵收進程,維護社會穩定。
(十四)統籌協調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的規劃落實、工程建設和資金籌措。
(十五)落實防汛防台應急預案和各項措施,組織協調安全渡汛。
(十六)加強對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的服務協調、管理監督。
(十七)負責本區交通戰備工作,組織編制交通戰備計畫。
(十八)負責有關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上海市靜安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設9個職能科室,即:
(一)黨政辦公室
組織協調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的黨務工作;加強對相關政策的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負責黨委的會議組織、文書、課題調研、保密、反恐、國家安全工作。
組織協調機關各部門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秘書、外事、檔案、機要、文印、後勤、信訪、接待等工作;負責本區城市建設和交通方面重大事項的通報及有關聯繫工作;負責對外文稿和有關數據的統一審核工作;指導和配合有關科室落實會務工作;負責城市建設計算機信息網路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修志、計生、民政、老齡、殘疾人工作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黨組織建設、幹部分類分層管理工作;人才工程建設、後備幹部推薦培養管理;統戰工作、老幹部工作;職工技能素質教育;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稱評審管理、科技協會協調等工作;機關的人事管理工作。
負責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共青團工作,開展團的各項基礎建設、人才培育與推薦工作,組織開展團員青年志願者、突擊手(隊)和文化娛樂等活動。
(三)宣傳教育科
負責機關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有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業務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職工政治思想研究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成人教育、普法教育、民眾文化工作。
負責開好工會全會和工會全會擴大會議;負責指導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工會工作;負責制訂建交委工會工作的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總結;協助做好職工素質工程、基層民主建設和幫困工作。
(四)紀檢監察科
組織協調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廉政建設方面的紀律教育、制度建設、行政監察查處工作。
(五)規劃管理科
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批和設計檔案審查;負責舊區改造和土地儲備計畫編制;指導協調推進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負責市屬配套商品房的申請和管理;負責協調實事立功競賽活動;負責城建科協、現代服務業、科教興區工作;協調處理舊區改造動態及規劃原因造成的矛盾。
(六)計畫財務科
負責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醫療保險的綜合管理;負責機關的財務預決算及工資、福利等工作;加強對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的服務、協調、指導;負責建交委下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安排落實,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工作。
(七)建築建材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本區建築、建材市場的管理,指導建築、建材業從業人員的專業培訓工作,對本區建築、建材市場行政執法情況實施監督檢查,承擔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行政管理,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行政執法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協調處理建設過程中的糾紛和矛盾;推進建築節能、新型建材套用等工作;負責建築、建材業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建築、建材業的統計匯總工作。
(八)市政交通科
負責本區市政配套協調工作;對本區水務執法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本區的防汛防台工作;負責本區道路建設的協調工作;負責本區靜態交通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本區交通戰備的各項管理協調工作;負責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協調工作。
(九)綜合管理科
負責建交委及下屬事業單位所承擔實事工程的協調、推進和管理,建交委及下屬事業單位人民武裝、綜合治理、衛生管理、內部安全管理、健康城區創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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