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融

黃融

黃融,男,1960年7月生,漢族,浙江杭州人,中共黨員,1983年2月參加工作,大學,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上海市元盪、攔路港、紅旗塘、大泖港河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融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0年7月生
  • 畢業院校:同濟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3年畢業於道路與橋樑專業,工學學士。先後參加過南浦大橋、上海外灘綜合改造工程等重大市政工程建設。
1992年9月,任上海市政一公司副經理。
1993~1994年全面負責指揮了當時上海最大的立交橋——浦東羅山路立交橋工程建設。
1996年調任上海市市政局局長助理,後任副局長,其間先後兼任上海合流污水治理(二期)工程指揮部副總指揮、上海軌道交通三號線(輕軌明珠線)工程建設常務副總指揮。
1996年掛職上海市靜安區區長助理。
1999年8月起,調任上海閔行聯合發展有限公司任總經理,組織上海莘閔輕軌(軌道交通5號線)的建設。
2002年3月起,調任上海市深水港工程建設指揮部黨組成員兼大橋分指揮部指揮,同盛集團副總裁、同盛大橋建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2004年12月,任上海長江隧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5年11月,任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8年2月,任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任。
2008年10月,任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任。
2013年2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上海市元盪、攔路港、紅旗塘、大泖港河長。

人物事件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728號公寓大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8億元。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查明,該起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是一起因企業違規造成的責任事故。
2011年6月9日,靜安大火的處理決定公布,28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時任上海市建交委主任、黨委副書記的黃融被行政記大過。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記大過的時間為18個月,期間不得晉升職務、級別、工資檔次;處分期滿後,應當解除處分,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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